2022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80人公告
崇仁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8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历的。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站、“崇仁发布”“崇仁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2日(双休日可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崇仁县巴山镇人民大道396号(县民政局四楼401室)。
3.联系人:0794-6365313/18270947363(叶)13125328892(周)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崇仁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含电子档)。
(4)中共党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6)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crxmzj@163.com邮箱。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2)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3)笔试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4)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3)面试加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面试总成绩加1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1分。
(4)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加总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政治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治历史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崇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到县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3.试用期满,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综合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成绩、年龄、所学专业和试用期表现等因素,择优推荐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崇仁县委办公室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城市社区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每月薪酬为3559元(含单位负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试用期按照80%发放。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江西疾控、崇仁县疾控公众号了解疫情防控情况,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它事项
1.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考试。
2.招聘过程中存在疑难问题由崇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处理。
本公告由崇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崇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崇仁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8日
崇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 名 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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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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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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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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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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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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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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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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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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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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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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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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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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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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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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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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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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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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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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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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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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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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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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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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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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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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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打印或用蓝黑色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南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29名,急需紧缺人才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或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要求:报考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为报名结束前。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见附件),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4-3226133)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8:30—12月20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3226133。
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nfrsrcg@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学历(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及报名所需材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包括试用期),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试讲和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试讲10分钟,备课3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说课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对面试成绩达标却未入围的考生,均纳入我县人才引进后备库,待新增岗位需求与人才专业相匹配时,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可直接按照相关程序录用。
3、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对招录的管理岗高素质人才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合格的,可直接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送达至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70分以上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4-322613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4、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引进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4-3226133
南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南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南丰县2022年引进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需求汇总表.xlsx
附件3:南丰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汇总表.xlsx
2022年江西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76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有76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的单位为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抚州市立医院、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中医院、抚州市疾控中心,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9:00起至5月13日17:00止。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成功。(本次考试不收费)。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五、测评
1.此次高素质人才和短缺卫生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考安排。
2.测评采取专业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同分,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按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公示。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3634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794-8222363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0人公告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为全力确保我县防火灭火、应急救援、森林消防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城县火灾防控工作需要,南城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森林消防员,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公示、试用、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合同制专业森林员16人,男性,其中驾驶员2名(B照及以上)。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人(其中灭火岗位9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名、通讯员岗位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审查、体格检查合格。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1.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员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凭并志愿加入专业森林伍,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出生时间在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40周岁(1982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身高不低于165厘米;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录用:
①具有应急救援专业技能(具有森林消防员资格证、救援证、救护证、水域救援证等相关证件)或有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验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②退役军人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③有较强的文字、摄影、新媒体运用能力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④曾任国家消防员或地方专职消防员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⑤参加过全省森林消防武活动并取得名次的人员的面试成绩加10分;
⑥凡是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证或从事过医疗救助事业的加15分。
2.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具有驾驶B证件2年以上、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车辆维修、水电机修、计算机、体育专业、游泳、园艺厨艺等技能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本科文凭以及具有灭火救援相关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并优先录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7日至7月7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南城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249792677@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到南城消防救援大队(城南路6号)报名。联系方式:任站长0794-7250119。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2022年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南城县,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
(1)体能测试
①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考核内容为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项目,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驾驶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仅供参考),各项体能测试均达到要求的方为合格。
②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3000米、4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3000米未达到60分直接不进入下一环节(见附件4),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可适当降低(见附件5)。
(2)面试
①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应聘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②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录取方式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身体素质测试总分×60%+面试总分×40%=总成绩。入围政审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身体素质测试得高分者。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
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因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二)体检
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替补机制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被淘汰,所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前。
(五)公示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1.试用期和合同期。凡聘用人员须经过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合格后与南城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
2.每年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所有聘用人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队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以1:2的比例顺位替补,成绩一年有效,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1.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试用期)2个月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3.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
1.被聘用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根据指示扑救森林火灾和抢险救援;
(3)承担森林火灾事故救援和防汛抗旱救援任务,协助处置地质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森林防灭火宣传培训、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业务受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5)根据指示执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救援任务。
⒉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进行管理;
(2)按照准军事化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3)业务技能达到《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采取混编驻队管理和执勤的方式,集中食宿,24小时全天候驻队执勤,并按照规定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岗位任命:
队员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通过比较综合素质,在队员中择优选拔班长(副班长),按照管理权限任命,试用一年。其余人员聘任为队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待遇保障:
(1)薪资方面: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3600元/月;签订合同后后,工资、年终考核奖励、工作年限奖励及福利待遇具体执行2019年《江西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赣应急字【2019】78号)。
(2)保障方面: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李衣物由单位按季节统一免费发放,伙食及住宿由单位免费提供。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
1.集训(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为3600元/月。
2.签订合同后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政府专职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政府消防员管理办法》,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4.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统一免费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三)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南城县应急管理局、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794—7214074、0794-7250119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相片
| ||||||
出生年月
| 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学校
| 学历
| 所学 专业
| ||||||||
身份证号
| 报考岗位
| |||||||||
现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口所在地地址
| ||||||||||
特长
| 现工作单位
| |||||||||
个人简历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应聘人员承诺签名
|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月日
|
附件2
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相片
| ||||||
出生年月
| 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学校
| 学历
| 所学 专业
| ||||||||
身份证号
| 报考岗位
| |||||||||
现居住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口所在地地址
| ||||||||||
特长
| 现工作单位
| |||||||||
个人简历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应聘人员承诺签名
|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月日
|
附件3
南城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森林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 1500m长跑(分钟)
| 俯卧撑 (次/2分钟)
| 屈腿仰卧起坐(次/2分钟)
|
100分
| 6′05′
| 62
| 70
|
95分
| 6′12′
| 56
| 67
|
90分
| 6′19′
| 50
| 64
|
85分
| 6′26′
| 46
| 61
|
80分
| 6′33′
| 42
| 58
|
75分
| 6′40′
| 38
| 55
|
70分
| 6′47′
| 36
| 52
|
65分
| 6′54′
| 34
| 49
|
60分
| 7′01′
| 32
| 46
|
55分
| 7′08′
| 30
| 43
|
50分
| 7′15′
| 28
| 40
|
45分
| 7′22′
| 26
| 37
|
40分
| 7′29′
| 24
| 34
|
附件4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 100米跑(男)
| 3000米跑(男)
| 引体向上(男)
| 400米(男)
| 双杠臂屈伸(男)
|
(秒)
| (分)
| (次)
| (分)
| (次)
| |
100
| 12′50
| 12′05′
| 22
| 1′05′
| 30
|
95
| 12′70
| 12′25′
| 20
| 1′06′
| 28
|
90
| 12′90
| 12′50′
| 18
| 1′07′
| 26
|
85
| 13′20
| 13′20′
| 16
| 1′08′
| 24
|
80
| 13′50
| 13′40′
| 14
| 1′10′
| 22
|
75
| 13′90
| 14′00′
| 12
| 1′12′
| 20
|
70
| 14′10
| 14′20′
| 10
| 1′15′
| 18
|
65
| 14′30
| 14′40′
| 9
| 1′17′
| 16
|
60
| 14′50
| 15′00′
| 8
| 1′20′
| 14
|
55
| 14′70
| 15′30′
| 7
| 1′22′
| 12
|
50
| 14′90
| 16′00′
| 6
| 1′25′
| 10
|
40
| 15′00
| 16′30′
| 5
| 1′30′
| 8
|
附件5
南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符合年龄放宽条件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 100米跑(男)
| 3000米跑(男)
| 引体向上(男)
| 400米(男)
| 双杠臂屈伸(男)
|
(秒)
| (分)
| (次)
| (分)
| (次)
| |
100
| 13′00
| 12′30′
| 16
| 1′10′
| 25
|
95
| 13′10
| 12′50′
| 14
| 1′12′
| 23
|
90
| 13′30
| 13′10′
| 12
| 1′15′
| 21
|
85
| 13′60
| 13′30′
| 11
| 1′17′
| 19
|
80
| 13′90
| 13′50′
| 10
| 1′20′
| 17
|
75
| 14′30
| 14′10′
| 9
| 1′22′
| 15
|
70
| 14′70
| 14′30′
| 8
| 1′25′
| 13
|
65
| 15′20
| 14′50′
| 7
| 1′30′
| 11
|
60
| 15′70
| 15′10′
| 6
| 1′32′
| 9
|
55
| 16′20
| 15′30′
| 5
| 1′35′
| 7
|
50
| 16′60
| 15′50′
| 4
| 1′38′
| 5
|
40
| 16′90
| 16′10′
| 3
| 1′40′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