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公告

  

  抚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是抚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2名。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2022年江西抚州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公告

  2.工作经历条件。报名者必须具备相应检测的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液质串联质谱仪、气相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仪器,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3.学历要求。报名者须取得专科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具有化学、食品、药学相关专业。

  三、聘用及薪酬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工作能力,并参照抚州市农业农村局中级、助理等技术职称标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劳保等福利。

  四、招聘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罗志平 13970475292;邮箱fznyjjczx@163.com

  

抚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8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17人公告

  2022年乐安县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乐安县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特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专岗1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岗位对象、要求及待遇

  岗位对象:江西籍2022届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离校两年内已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岗位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安排在乡(镇)面向农村基层群众,从事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公共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1-3年。

  岗位待遇:工资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符合公益性岗位补助规定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违道德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人员。

  6.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及上岗流程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信息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及电话

  地点:乐安县人社局大楼四楼职建股

  电话:0794-6668756

  2.报名所需材料

  ①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

  8月22日8:00-8月24日17:30。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1:00

  地点:乐安县第四小学

  2. 笔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3. 笔试成绩排名选岗

  本次招聘不安排面试,体检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笔试成绩名单将于9月1日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等公布。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机构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未按期到场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笔试分数低于本次考试平均分的考生不予递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并由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待遇与正式录用待遇相同。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后,次月起停发聘用人员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天内将劳动合同签订或解除、终止情况报送县人社局备案。各乡(镇)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聘用人员遵规守纪、服从管理、积极工作。

  (六)岗前培训

  为提高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将对聘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乐安县人社局和乐安县乡村振兴局在9月11日前负责组织实施。

  (七)其他事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

  乐安县人社局职建股:0794-6668756

  

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安县乡村振兴局 乐安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抚州市辖县(区、含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抚州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区)办事机构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4.2021年后因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参公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划转安置在国有企业在岗的工作人员。

  5.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属抚州籍或者配偶在抚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或配偶在市直、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社保缴费证明为凭据)。

  (二)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

  3.属本公告报考范围第1-3类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5.事业单位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条件,则按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聘任。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遴选职位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执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至本人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7:00。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点击“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除网上填报信息外,还需填报《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单位所在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市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审查的,市人社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市人社部门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以及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6日12: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2年12月7日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2月9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市人社部门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折算后为100分。加试分值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合为一套试卷,总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考点统一设在抚州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报名申请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聘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复印件;

  4.与《报名推荐表》同底的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362501********1234),jpg格式,40kb以下;

  5.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试

  经批准同意设置加试的,由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已参加了笔试且成绩和资格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参加。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加试岗位含加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被取消遴选资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布。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外公示体检合格、入闱试用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怀孕无法确定体检结果的,待孕期结束体检合格后再对外公示。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遴选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拟调动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可参考拟遴选人员的原聘任岗位等级,结合本单位职位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和岗位等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将适时调整遴选工作安排,相关公告将第一时间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22130(抚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城区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本科生任教28名公告

  崇仁县2022年城区中学引进紧缺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任教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紧缺人才补位”计划,根据《关于开展抚州市高素质和紧缺学科教师招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抚教体师字〔2021〕11号)和《崇仁县实施高层次和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办法(试行)》(崇才字〔2022〕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及引进人数

  (一)实施范围:崇仁县第一中学、崇仁县第二中学、崇仁县第三中学(道南学校)、崇仁县职业教育中心。

  (二)引进人数:共计划引进28名紧缺学科教师,其中崇仁县第一中学8名、崇仁县第二中学10名、崇仁县第三中学(道南学校)6名、崇仁县职业教育中心4名,具体学段学科见《崇仁县2022年城区中学引进紧缺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任教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须具备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研究生或部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不限师范类专业);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书(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的考生,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生30周岁以下(即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在编人员。

  四、引进办法

  引进紧缺学科教师采取直接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免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引进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委组织部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崇仁县紧缺学科教师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体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教体局人事股。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考生根据个人情况任选一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本次引进工作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人:朱淑忠,联系电话:0794-6323246。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A402室)进行报名,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抚州市崇仁县引进紧缺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任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现场扫码查验,验证码有效期须至2022年8月底,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提供的材料经核实复印件属实后,原件当场退回。如某项证书还处于取得过程中,可现场诚信填写《承诺书》(附件3)。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抚州市崇仁县引进紧缺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任教报名表》(填写打印并签名)、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承诺书》(填写完签名并按手印)等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crxzs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学段学科岗位+姓名,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电话或短信进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对象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考官聘请

  各学科面试组原则上设考官5-7人,面试考官按上级文件要求聘请。

  (五)面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计划2022年6月中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于面试前一周进行通知。

  3.面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

  4.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说课总分100分,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说课教材为我县学校现行使用教材(具体教材面试前一周进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合格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及以上。如某紧缺学科未招满,可将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紧缺学科进行聘用。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个人人事档案、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无不良记录证明等材料,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联合政审。逾期未提供有关个人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仁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1年),未满服务期跨县办理人事关系(暨违约)按照我县全省统一招聘教师违约处理方式执行。引进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方案对象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名额产生空缺,从该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拟聘条件),但拟引进人员请示报告上报县政府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有关待遇参照我县“特设岗位教师计划”教师待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在编公办教师,列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事项

  (一)本次引进教师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引进辅导培训班。

  (二)报名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

  (三)面试有关成绩、拟聘人选等信息,将在崇仁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xcr.gov.cn/)进行公布,请引进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附件1:崇仁县2022年城区中学引进紧缺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任教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崇仁县2022年城区中学引进紧缺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任教报名表.doc

  附件3:取得XX证书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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