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37人公告

  崇仁县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一类:崇仁县宝水幼儿园;二类:崇仁县第二幼儿园;三类:乡(镇)中心幼儿园。

  (二)招聘人数

  崇仁县宝水幼儿园6人,崇仁县第二幼儿园15人,乡(镇)中心幼儿园16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

  2021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书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或现场诚信填写《取得承诺书》。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教。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一天)。

  2.资格审查地点: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登记表》(除签名外均在电脑上填写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

  (2)提供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现场扫码查验,验证码有效期须至2021年8月底,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日,面试考生上午7:30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7:45未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00面试正式开始。

  2.面试地点:崇仁县宝水幼儿园

  3.面试成绩评定:说课成绩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简笔画20分、弹唱20分、舞蹈20分)占60分,总分10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低于60分(即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方式及内容:

  备课准备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完成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面试说课教材为我县公办幼儿园现使用教材(具体教材将在面试前一周公布)。

  简笔画:在候考室内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简笔画主题,全部应聘人员同时在10分钟内完成一幅简笔画作品。

  弹唱:考生在备课室随机抽取一篇儿童歌曲简谱,在面试室完成,现场提供钢琴。

  舞蹈:考生自备舞蹈节目(含舞蹈服饰、配乐U盘等)。

  (三)入闱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类别考生填报的情况,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则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合格考生,因本人填报的志愿名额已满,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岗位类别名额未满的岗位,调剂原则为面试合格落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空缺岗位。

  (四)体检

  1.全部入闱体检对象带好身份证、2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与《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填写《体检表》,同时领取《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2.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对象复检应在第一次体检报告出来后15天内提供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不合格或逾期提供复检结果,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总分不低于60分),但考生放弃聘用资格不予递补。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县幼儿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和崇仁县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一年按12个月计算。缴纳五险一金(除个人负担外,单位总负担905元/人·月)。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人均6000元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聘用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于2021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依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学年,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学年聘用幼儿园应对聘用人员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有意愿继续聘用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与聘用幼儿园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三学年一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人公告

  

2021年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进一步加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和一些专业招聘难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引进高质量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引进。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金溪县卫健委2021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学历(或学位)及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商议确定。

  四、引进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的县领导为组长,卫健、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金溪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健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卫健委。

  (二)发布引进信息

  在金溪县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引进信息,公布引进条件、引进计划。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1、报名地点: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407室);联系电话0794-5269275。报名人员填写《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一些证书还处于取得过程中,可截止到八月底提供,逾期不予受理认可。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00。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卫健委、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文凭)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交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留存。

  (5)面试

  1、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3、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金溪县政府等网站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2、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五、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对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转为在编卫生专业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纳入编制内管理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卫生专业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引进辅导培训班。

  (二)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拟聘人选、体检结果等信息,将在金溪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报名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单位岗位数的需求等方面情况,安排至相关岗位工作。

  附件:

  金溪县卫健委公开招聘短缺人才岗位表.docx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金溪县卫健委公开招聘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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