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招聘185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哈尔滨市社会化消防救援力量的补充提升,有效推动哈尔滨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部署建设。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情况,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哈尔滨金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哈尔滨市专职消防员。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聘和培训。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消防战斗员岗位:170名
 
  消防车驾驶员:15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灭火救援、演习演练、业务训练、保卫、勤务等相关工作任务。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1、消防战斗员要求:哈尔滨市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录用,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部队退役人员及曾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消防车驾驶员要求:哈尔滨市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录用,年龄为25-45周岁(1979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 ;持有A1、A2或B2类机动车辆驾驶证,能熟练驾驶大型车辆,大型车辆驾龄在  2年或以上,且驾驶期间无重大交通事故、酒驾记录;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
 
  2、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个人征信良好,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甘于奉献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组织分配,具备履行灭火救援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重大疾病);扁平足、面颈部纹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或多处累加超过10cm的纹身、纹眉、纹眼线、纹唇均为体检不合格。(凡体检不合格、评残或患有影响执勤训练伤病的不得参加招录);
 
  6、应聘者年龄及身体条件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体重=(身高-110)kg,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7、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逾期时间长、逾期次数多、呆账、高额负债、信用不良记录,不予录用;
 
  8、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未达到上岗标准,不予录用;
 
  9、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中国共产党党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资信问题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时间
 
  执行24小时驻勤模式,实行上四休二制度。如遇执勤战备、重大安保任务以及国家规定防疫相关要求等特殊时期,全员在岗在位暂停休息、休假,待以上特殊时期结束后进行调休、补休。
 
  专职消防员,因其工作特殊需要和职责范围决定其为不定时工作制。采取值班备勤工作方式,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火灾、应急抢险等任务。值班备勤时虽然不能回家,但可以正常休息,并无工作或者学习、训练任务,不认定为工作时间,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哈尔滨金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需支付专职消防员加班费(包括但不限于:延时加班、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
 
  三、工作地点
 
  参加岗前适应性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哈尔滨市各区下辖的专职消防救援站工作。
 
  四、福利待遇
 
  专职消防员经费由哈尔滨市财政局保障每人10.21万元/年,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助、岗位补助、五险一金、商业保险、被装费、伙食费等(商业保险、被装费、伙食费为统一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发放给个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共6个月,其中试用期前3个月不缴纳公积金,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后3个月及转正后发放正式工资,消防战斗员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消防驾驶员4500+500(安全驾驶奖)(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试用期分阶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双方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福利包含、婚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工作满一年享受10天带薪年假);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28万商业意外险;入职满一年单位组织免费体检;入职满一年发放专职消防员证件,乘坐公交地铁免费、部分景点优惠、机场火车站优先等。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
 
  (1) 线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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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金迈智聘”提交简历报名
 
  企业服务号:微信搜索“金迈集团”提交简历报名
 
  企业邮箱:zhaopin@jinmaigroup.cn投递简历报名
 
  (2) 电话咨询
 
  18946106359;18145113839;15561834168;400-0505-638
 
  (二)面试及资格审核
 
  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1、报名资料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灭火救援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个人征信报告。
 
  2、释义宣讲
 
  哈尔滨金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应聘者进行岗位职责、福利待遇和日常管理等内容释义宣讲。
 
  3、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入职动机及仪态仪表和心理健康情况。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是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建设需要,通过心理测试考察应聘者反应、应变及抗压能力,体现应聘者的心理素质情况。通过专业心理测试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心理测试的应聘者进入体能测试考核阶段。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的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择优录取。
 
  4、体能测试及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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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政审及体检
 
  1、政审
 
  (1)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招录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的人员名单。
 
  (2) 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
 
  (3) 政审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4) 如考核总成绩并列,部队退役人员、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优先录用;否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 政审工作由哈尔滨金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2、体检
 
  (1) 根据体检通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 对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招录;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3) 如出现体检(含检毒)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 体检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的标准(约500元左右)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复核政审材料及资格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培训
 
  岗前培训及合同签订:上岗前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封闭式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期为3个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培训期间的休息另行规定不参照上四休二的标准),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取。
 
  (八)考务与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考各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接到招聘相关信息。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哈尔滨金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此次人力资源项目的服务机构,负责组织此次项目有关招聘、考务、合同签订、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6、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金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九)消防员驾驶员理论、实操考试
 
  消防员驾驶员理论考试内容:驾校科目一考试内容。
 
  实操考试考核内容:开展B2类型车移库倒库、坡路启车、定点停车、复杂路况驾驶等实际操作内容。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并跻身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500强。在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遴选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6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世界史、数学、物理学、生物学4个学科入选培育学科(基础学科),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入选培育学科(急需空白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等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六)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享受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8日12: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应聘岗位。考生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4月17日(含)。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员身份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或党组织公章)。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须知,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3)应聘人员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25日。在此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报名时限内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报名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按规定可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部分急需用人岗位,经学校研究并申请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2)笔试:根据岗位需要,实践型教师岗位笔试采取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采取理论考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对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几点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787  0451-88060359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并跻身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500强。在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遴选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6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世界史、数学、物理学、生物学4个学科入选培育学科(基础学科),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入选培育学科(急需空白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我校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公开招聘博士人才类型和需求
 
  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等文件精神,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待遇,相关待遇咨询公告内联系电话。
 
  公开招聘博士人才需求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对特别优秀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享受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人才待遇;《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待遇分别由黑龙江省人才办和哈尔滨市人才办支持。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20日12:00。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报名邮箱为hsdrck@126.com;
 
  (2)接受招聘会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政审表》(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学院+应聘岗位编号+姓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我校招聘系统或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才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个人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787  0451-88060359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政审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并跻身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500强。在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遴选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6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世界史、数学、物理学、生物学4个学科入选培育学科(基础学科),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入选培育学科(急需空白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等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六)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享受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8日12: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应聘岗位。考生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4月17日(含)。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员身份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或党组织公章)。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须知,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3)应聘人员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25日。在此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报名时限内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报名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按规定可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部分急需用人岗位,经学校研究并申请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2)笔试:根据岗位需要,实践型教师岗位笔试采取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采取理论考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对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几点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787  0451-88060359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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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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