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彭泽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号)精神,决定分两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社情中心1名、县政府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名、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3名、县办公室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委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文广新旅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2名、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名、县委部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中心1名、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县委融媒体中心2名、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名、县侨联1名、县文联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人员;

  7.经组织任命的干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新冠疫苗未完成2剂接种且无医院开具不宜接种的禁忌证明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日。9月18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2021年彭泽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6.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6);

  7.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7);

  8.新冠疫苗2剂接种凭证或者医院开具的不宜接种禁忌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由选调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可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参加面试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同一岗位未位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体检

  各选调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八)公示与调动

  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要求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个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选调的每个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选调;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参加选调的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选调。境外返回人员,经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14天自我观察共满28天,核酸检测阴性,CT检测无新冠肺炎征象,可以参加选调。参加选调人员均需现场填报《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8)。

  不得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确诊病人(含已治愈)、无症状感染者(含已转阴性)、未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从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境外返回未满28天的人员;扫码为橙色、红色的人员。

  本公告由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2日

  附件1: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3: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doc

  附件4、6、7、8.doc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2021年江西九江市永修县人民医院招聘42人公告

  永修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永修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急需招聘医、护、技专业技术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技人员4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年龄:

  ①护理专业: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含9月)以后出生),身高:男性165cm以上、女性156cm以上。

  ②临床医疗、医技及药剂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临床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38岁以下)。

  3、学历:

  ①护理专业:护理或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本科学历优先。

  ②临床医疗专业:须持有医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如拥有医师执业证和规培证优先录用。部分特殊科室如:急诊、120、、ICU和医学影像诊断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毕业。如拥有医师执业证优先录用。

  ③医技、药剂类:须持有医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如拥有相关资格证学历可放宽为大专毕业。

  4、资格:

  护理专业必须持有执业证书。

  5、乡镇卫生院在岗的医护人员应聘县医院,应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后方可报考。考试录用后,需同时辞去乡镇卫生院医护岗位,待辞职申请批准后方可上岗。

  6、同等条件下,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修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五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415805803@qq.com)。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5、报名比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6、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永修县人民医院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永修县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

  医、技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面试,为期1天;护理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实践操作和面试,为期2天。

  (一) 理论考试:2021年10月9日上午九时在二号会议室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和是非题,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

  (二)实践操作:2021年10月9日下午三时在示教室采取8项临床操作技能随机抽的方式进行实践操作,满分为100分,实践操作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

  (三)根据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总分进行排名,按拟录取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比例达不到2:1,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时间视当天考试情况临时待定,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五)成绩统计: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30%+实践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永修县人民医院公示栏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的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792-3220892

  监督电话:0792-3221319

  

永修县人民医院

  

2021年9月23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招聘教师130人公告

  都昌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学校正常运转急需师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都昌县招聘合同制教师共计130人,其中高中教师20人、初中教师30人、小学教师50人、幼儿园教师20人、中职教师10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历及职业资格条件

  (1)初中、高中教师为师范类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条件单列。

  (2)小学教师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条件单列。

  (3)幼儿园教师为全日制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具有幼儿园。

  (4)音乐、美术、体育教师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音乐相关专业、美术相关专业或体育相关专业,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

  音乐相关专业:①本科040105艺术教育,1302音乐与舞蹈学类,130301表演,130302戏剧学;②研究生1302音乐与舞蹈学,130301戏剧戏曲学,045111学科教学(音乐),135101音乐,135102戏剧,135103戏曲,135106舞蹈。

  美术相关专业:①本科1304美术学类,1305设计学类,040105艺术教育,130310动画;②研究生1304美术学,1305设计学,045113学科教学(美术),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

  体育相关专业:①本科040201体育教育,040202K运动训练,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40204K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040205运动科学,040206T运动康复,040207T休闲体育,040105艺术教育;②研究生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040302动科学,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045112学科教学(体育),045201体育教学,045202运动训练,045203竞赛组织,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5)中职学校教师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专业要求为:

  ① 数控相关专业

  本科:080201机械工程,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4机械电子工程,080205工业设计;

  研究生: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5201机械工程,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② 电子商务相关专业

  本科:120801电子商务,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85211计算机技术。

  ③装饰设计相关专业

  本科:130401美术学,130402绘画,130503环境设计;

  研究生:130401美术学,130501设计艺术学。

  以上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学科(含幼儿园)包括两类人员:①已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的人员;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的人员。都昌县教育体育局与“先上岗、再考证”的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年龄条件:中小学教师和中职学校教师30周岁以内(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28周岁以内(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户籍条件:考生本人或配偶为都昌户籍。

  三、招聘学科和数量

  1.高中22 名:语文3名(北炎职中1名)、数学3名(北炎职中1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历史2名、音乐3名、美术3名。

  2.初中 30名: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5名、化学4名、生物4名、2名、历史2名、地理2名。

  3.小学50名:语文14名、数学11名、英语7名、音乐6名、体育6名、美术6名。

  4.都昌县北炎农业职业中学2名:数控1名、电子商务1名。

  5、都昌县中等专业学校6名:数控2名、电子商务2名、装饰设计2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开始至2021年7月30日17:00结束;

  2.报名地点:都昌县教育体育局;

  3.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考生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等5个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到场并照相;

  (3)考生应诚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费50元。

  4.准考证发放:面试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凭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考试

  本次招聘合同制教师只进行面试。

  1.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

  2. 面试地点:都昌县城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考生使用同一面试试题,面试教材为都昌县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相应学段现行使用的教材。

  4.面试程序

  (1)入场。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在面试当天早上7:00之前到达考点学校相应的候试室报到,超过7:00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7:00以后面试大楼保卫人员应禁止考生入场,遇有特殊情况立即向主考报告。考生进入候试室后实行封闭管理,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提出要求。考生入场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文字资料进入候试室,如发现携带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考生进入候试室前可将随身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考生抽签。考生到达相应的候试室报到后,在候试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一面试试场有不同招聘岗位的先由考生代表抽签确定岗位顺序,然后再由考生本人抽签确定考生个人的面试序号。考生抽得的序号既是面试顺序号,又是考生的身份标志,考生面试时只能介绍本人的序号,不得介绍姓名。考生姓名与对应的面试序号在抽签结束后密封保存。

  (3)备课。考生从候试室进入备课室由工作人员逐个引领,备课时间45分钟。备课教材和纸笔由组考机构提供。

  (4)面试。考生备课结束后,由工作人员从备课室引领至面试室。当主考官宣布:“开始面试”时,考生开始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到8分钟时,计时员举牌提醒考生还剩2分钟,面试到10分钟时,计时员举牌提醒考生时间到,考生停止说课。面试结束后,考生留在本考场至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由主考官当众宣布该考生在本面试试场的得分,考官评定的分数不得复议。随后考生离开考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统分。面试实行七位考官当场评分,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独立给考生评定一个面试分数,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的本面试试场分数。统分员收取各考官评分表后,按规定登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监督员复核,主考官签字。待本考场全部面试完毕后,由统分员将原始登分表和面试序号与姓名对应表交考务组。

  (6)分数修正。当同一层次同一学科面试试场有两个及以上试场时,为力求考生面试成绩的公正性,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试场考官评分x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试场该职位考生的平均分)。因此,该面试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时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试场要戴好口罩并测量体温。考生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所有考生面试在同一天内完成。上午未面试的考生中午不得离开考场,由组考机构免费提供盒饭和矿泉水。

  (三)资格复审

  各层次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比例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名单,若同一层次同一学科末位出现分数并列的情况时,考生学历高者(第一学历)优先,学历(第一学历)仍相同者,年龄小者优先,审查档案及相关资料。同一层次同一学科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视为面试不合格,取消入闱复审资格。

  (四)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对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合同制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都昌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七)选岗

  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选择具体任教岗位。选岗时若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出现分数并列的情况时,考生学历高者(第一学历)先选,学历(第一学历)仍相同者,年龄小者先选。具体招聘学校及人数待暑期根据学校实际缺额来设置并于正式选岗前公布。选岗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为合同制教师,将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对孕期中的拟聘用人员,暂不予体检和聘用,待产假期满后体检合格,再予以正式聘用。自今年秋季开学至其产假期满时段内,如本人身体条件可以上岗且选岗学校有需求,可自愿申请到岗任教,由所在学校按聘请临时顶岗教师的方式,签订临时协议,明确职责义务和待遇后上岗任教。

  五、合同制教师待遇及管理

  1.准入管理。实行合同制教师“逢进必考”制度。根据教育系统实际需求由教育体育局提出用人岗位计划,报县政府审批,编办、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共同核定,由县政府组织面向社会统一招考聘用。

  2.合同制教师待遇。正式聘用(含试用期)的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比照同等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标准执行,奖金、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依法依规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职称评聘、晋级和评先等参照国编教师执行。

  3.人事管理。合同制教师档案由县教育体育局管理,与在编教师并行管理。合同制教师流动只限在本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其除参加报考本县教师招聘外,三年内不能参加升学或外地外系统入编考试。

  六、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生违纪的,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教育体育局0792-5231816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1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湖口县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湖口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4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矫正岗10人;人民调解岗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5.招聘过程中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的;

  6.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条件:

  社区矫正岗:

  1.具有国家承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2021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2.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人民调解岗:

  1.仍在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且满1年以上的;

  2.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18日每日9: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湖口县司法局二楼基层工作股,联系电话:0792-6332312。

  3、报名事项及要求:

  ①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内免冠白底两寸照片两张;

  ②报名时现场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然后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统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③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其他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报名结束前。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湖口政府网》上发布。

  ④报名人员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资料伪造或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⑤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当报名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时,所有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宪法》《刑法》总则、《社区矫》《人民调解法》,笔试总分为100分,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在笔试考试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如未达到1:3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差额面试时,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总和计算。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的考生,由湖口县司法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报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县政府网和《法治湖口》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1800元/月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需要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定聘用合同,工资按2600元/月执行,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程序递补一次。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湖口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0792-6332312

  

湖口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湖口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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