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德州市陵城区融媒体中心招聘4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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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德州市陵城区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德州市陵城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应聘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德州市陵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德州市陵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9:00—3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6日18: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6日18: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4日11:00—3月7日11: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8日9:00—3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01、02岗参加笔试的考生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03、04岗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一)笔试
 
  01、02岗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新闻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省情市情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9:00—11:00
 
  笔试考点设置在德州市陵城区,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01、02岗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03、04岗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3月4日前取得)、身份证;
 
  (3)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提交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3月4日前取得);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01、02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分为A类、B类两种方式,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01、02岗采用通用能力面试的方式(A类),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03、04岗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B类),共两轮面试,面试在同一天进行。第一轮面试内容为指定材料播读、自备材料播读(300字以内);第二轮面试内容为指定话题主持、演播室试镜。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01、02岗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01、02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03、04岗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核等情况请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4-8285502、8221760;监督电话:0534-8327886。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山东德州市德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10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专业型人才储备,持续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小学师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德州市德城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其中,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境)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师范类专业,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在国内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引进岗位及数量详见《2024年德城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三、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相应学段或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4月15日之前取得。
 
  四、发布信息
 
  教育系统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发布。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09:00—4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15日11:00—4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件)。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资格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18日16:00后,尚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打印《2024年德城区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2024年德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审查时间:2024年4月15日11:00—4月19日16:00
 
  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或告知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岗位,按实际审核通过人数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
 
  如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最终按照初试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环节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
 
  考试不设笔试环节,通过面试方式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时间共计10分钟,其中试讲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占60分(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答辩占4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本能力等)。试讲用教材:使用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经主考官确认后,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1、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引进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报名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引进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有关人才引进事项信息将通过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人才引进信息,并保持应聘期间的通讯工具畅通。人才引进期间因通讯工具未接通或其他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2100809
 
 
  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山东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6人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可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4月15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 —4月25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 —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 —4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dzcdc.cn,下同),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通公布的咨询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介绍有关情况。中心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
 
  本科岗位:二代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研究生岗位:二代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明确体现),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应聘证明。
 
  3、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中心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考察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534-2670078
 
  监督电话:0534-2622278  0534-2687084
 
 
 
  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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