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吕梁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将吕梁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2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吕梁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3名,管理岗位11名,专业技术岗位32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9:00—2月24日18:00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吕梁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2月20日9:00—2月25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网上缴费

时间:2月20日9:00至2月25日24: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于2月27日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通知。

5.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2月20日9:00至2月25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3月4日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且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30日前就近到省、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现场办理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3月25日至3月30日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中小学教师类(D类)四类,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5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报考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3)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2年、2023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并明确入党时间;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期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中国共产党吕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吕梁市档案馆、吕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7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水平。

中国共产党吕梁市委员会党校、吕梁市教育局等2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中国共产党吕梁市委员会党校: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授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中国共产党吕梁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吕梁市档案馆、吕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7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中国共产党吕梁市委员会党校、吕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等2个部门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相关部门负责将本单位聘用人选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复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吕梁市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吕梁市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吕梁市人事和技能考试中心。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咨询、监督电话一览表》(附件3)

考务咨询:0358-822957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服务期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吕梁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吕梁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咨询、监督电话一览表.xlsx

  附件【4:个人未落实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山西吕梁市公立医院校园招聘3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八)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九)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37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山西医科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8:00—3月10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会场设立在山西医科大学。
 
  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图书馆楼南侧一层会议室)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时间: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型(注明学术型硕士或专业型硕士)、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二)面试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七、校园招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1.吕梁市直公立医院、离石区、孝义市、文水县、柳林县、岚县、临县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2.交口县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交口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交口县中医院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享受《交口县招才引智优惠政策(修订版)》相关待遇。
 
  3.中阳县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具有综合类高校医学专业或全国医药类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生),年龄在35周岁(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签订不少于五年聘用合同,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每人50万元、30万元(税后)的安家费,一次性发放。同时按照博士、硕士每人每月6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具有综合类高校医学专业或全国医药类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生),在中阳县无住房且未购房的,可结合实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一套,连续享受三年。其他待遇保障政策仍按《中阳县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
 
  4.方山县按《方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服务、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5.兴县为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6.吕梁市直公立医院、孝义市、文水县、柳林县、岚县、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离石区、交口县、中阳县、方山县、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特别提示: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山西吕梁市公立医院校园招聘3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八)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九)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37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山西医科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8:00—3月10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会场设立在山西医科大学。

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图书馆楼南侧一层会议室)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并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时间: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型(注明学术型硕士或专业型硕士)、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二)面试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七、校园招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1.吕梁市直公立医院、离石区、孝义市、文水县、柳林县、岚县、临县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2.交口县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交口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交口县中医院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享受《交口县招才引智优惠政策(修订版)》相关待遇。

3.中阳县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具有综合类高校医学专业或全国医药类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生),年龄在35周岁(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签订不少于五年聘用合同,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每人50万元、30万元(税后)的安家费,一次性发放。同时按照博士、硕士每人每月6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具有综合类高校医学专业或全国医药类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生),在中阳县无住房且未购房的,可结合实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一套,连续享受三年。其他待遇保障政策仍按《中阳县人才引进、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

4.方山县按《方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服务、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

5.兴县为被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6.吕梁市直公立医院、孝义市、文水县、柳林县、岚县、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离石区、交口县、中阳县、方山县、兴县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特别提示: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吕梁市2024年度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

2024年山西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现将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岗位9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电话”。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核
 
  本次引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谈。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对符合引进条件者,由吕梁市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引进人才的待遇保障,具体如下:
 
  1.安家费。对于全职引进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符合吕梁转型发展、能源革命、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安全发展急需,且在相关领域一线服务的博士研究生,安家费再分别提高至50万元、45万元。
 
  2.生活补助。对于全职引进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对于安全生产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分别提高至1.2万元/月、1万元/月。对特别优秀的,发放额度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
 
  3.科研经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
 
  4.配偶安置。安置配偶在吕梁工作。配偶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在接收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按照单位属性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由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直接安置;原在企业单位或无工作的,按照合理对口、双方自愿的原则,积极协调市内企业为其提供就业岗位。
 
  5.子女入学入托。参照意愿,在市内直接予以安置入学。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
 
  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
 
  2024年4月25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