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招聘54人公告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5日

  2.报名地点: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大楼5楼)。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规培证和执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报考者在本年度毕业时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

  2.试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用人员名单,原则上试用比例为2:1,岗位人员不足时,可直接进入临床试用,试用一个月后进行考核评估,由人事、纪检、医务等部门到试用科室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职业道德和工作质量评估标准进行测评打分。考核评估成绩总分为100分,控制线为70分,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名单,低于70分不予聘用。临床实践试用时间为1个月。

  3.考察:待拟聘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考核评估成绩顺延递补。无符合条件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规定办理聘用上编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0796-8259369(考务咨询)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日

  附件1: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2021年江西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

  

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入闱单位,现根据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党吉安市委员会、吉安市委信访局、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用工需求,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各附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一)各用工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见《附表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所需材料

  

(一)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7日下午17:00截止,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33号3号楼(牙博士口腔医院斜对面竹笋巷)

  

(三)本次招聘不接受上述以外其他报名方式。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报名核查)。

  

2.提供本人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报名核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本人工作简历、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各一份。

  

4.资格审查:由各用工单位和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审查,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以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所在岗位所需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仪容仪表、综合素质等。

  

(三)面试方法:采用结构化面试,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70分。

  

(四)面试结果:面试结束后由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录取结果(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录取人员,没有通知的视为未录取。

  

(五)人员递补:面试成绩入闱放弃试用,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依次递补,服从调剂。

  

五、体检、聘用方式及录取

  

(一)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后确定试用名单。

  

(二)聘用方式

  

由江西远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用工单位工作。

  

(三)录取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用工单位编外人员相应岗位标准执行。

  

六、有关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入职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学历证书;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件不全的不予聘用,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咨询电话:远创人力18579667667(微信同号)

  

附表1: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单位名称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学历要求岗位要求岗位类别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永丰县办事处)1大专及以上学历1、40周岁以下; 2、永丰本地人优先,食宿自理。辅助管理岗
中国党吉安市委员会12388电话接听2大专及以上学历1、18周岁以上; 2、熟悉电脑操作、普通话标准; 3、本岗位入职需政审。辅助管理岗
吉安市委信访局办公室内勤岗位1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1、熟悉电脑操作及熟练掌握小客车驾驶技术; 2、有C1及以上驾照,未发生过交通安全事故; 3、45周岁以下,适合男性。辅助管理岗
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运政协管员3高中及以上学历1、男、身体健康、年龄18-35周岁; 2、身高165cm以上; 3、C1以上驾驶证,无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辅助管理岗

附件2:(挂网)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模板.xls

2021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29人公告

  

为充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详见《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学校教师、卫生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参与选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在编在岗连续满工作2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5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2年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

  

(4)用人单位2年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选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已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不得再进行改报。经改报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8-9日,领取地点为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县政府批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6-25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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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yongfeng.gov.cn/news-show-27931.html

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1.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公单位除外),职位表见附件。

  

2.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吉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市(区)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4.吉安市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7.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须在现单位工作连续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1—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可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吉安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地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考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需交纳报名费。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24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5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市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结婚证、工作证明、社保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7。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底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重点考察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当遴选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3.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自理。遴选单位不安排体检的,视为体检合格。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统一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四、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的特岗教师、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2年方可报考(2019年11月12日之前安置)。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4.遴选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5.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2:吉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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