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鹰潭市余江区选调教师15人公告

  

鹰潭市余江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引进教育教学人才,支持异地教师返乡任教,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余江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体、人社、编办、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成员从区教体局、人社局等单位抽调。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负责选调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过程及程序的监督。
三、选调岗位
1.余江一中选调高中教师5人,其中:语文1人,物理2人,2人;
2.余江二中选调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3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1人,历史1人,生物1人。
若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2的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数。
四、选调范围
鹰潭市余江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年龄、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
选调对象报考余江一中高中教师岗位须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
选调对象报考余江二中高中教师岗位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资历条件:在公办学校任教报考学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3年7月28日,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选调实施方案。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三楼0347会议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鹰潭市余江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书;
(4);
(5)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须严格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4︰6的比例计入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录取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规定。
(2)笔试内容范围:
考查现行高中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其中文化基础知识占80%,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占20%);
(3)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名单,如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高中现行阶段必修教材;
(4)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取消面试成绩,但该岗位选调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方可确定为入闱考核对象。
5.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情况按1∶1比例确定各学科岗位入闱考核人员名单。若录取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的优先;若录取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若录取总成绩、试讲成绩、教龄都相同,年龄小的优先。
6.入闱考核人员名单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录取
1.考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实地考核或函调,主要考核选调对象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履行职责、教学研究等方面情况。
2.录取: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因拟定选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选调教师待遇
被选调教师按规定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任合同,由录用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办理岗位聘用及专业技术职务续聘手续,并按新聘岗位等级兑现工资。
八、选调纪律
1.参加选调教师要依据本选调方案,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九、本方案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区纪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组:0701- 5882302
区教体局:0701—5888620
区人社局:0701—5881360
附件1:鹰潭市余江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余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江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事业单位招聘247人公告

  

  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07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24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鹰潭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共13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7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30日9:00至4月1日17:00期间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0701.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缴费的不再进行退费;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3月30日9:00至4月1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向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30日、3月31日下午17:00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时间:2023年4月5日9:00至17:00。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4日9:00-5月6日17:00期间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考点设在鹰潭市。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个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类,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类别具体对照招聘岗位表。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5)。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详见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各区(市)人社部门官网公告。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实际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分两种情形: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及减免考试费用问题,请咨询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0701-6271040。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0701-6216996(鹰潭市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 (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1:鹰潭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zip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zip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6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3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9名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调德才兼备的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公开考试选调对象为全省(另有要求的除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考选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是指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四、报名程序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岗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为报考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步骤如下:
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张贴照片并经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附件2)和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携带身份证、学历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前往各选调单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8月17日下午5:00前,各选调单位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1.本次选调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岗位调剂及选调计划核减
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3: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8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改报一个职位,由所报考的选调单位通知改报。
五、考试
考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总分合计200分。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如选调两个岗位的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如选调岗位只有1名笔试合格人员,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或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程序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选调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拟入闱。
(二)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网上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一经聘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五年。
七、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八、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zip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直(含高新区、信江新区)选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2人公告

  

2023年鹰潭市直(含高新区、信江新区)选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市直(含高新区、信江新区)学校教学迫切需要,经研究,鹰潭市直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详见选调教师信息表)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选调对象为全国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鹰潭高新技术开发区、信江新区所属教师不在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心学生,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2.全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公费师范生)工作满5年(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原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者。

  3.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且任教该学段学科3年以上。

  5.初中教师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7.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对荣誉称号的附则解释)。

  8.其他:选调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2023年鹰潭市直学校选调教师信息表》中的备注栏。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师德缺失影响恶劣的(受到通报批评及处理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11.以上学历、教师资格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2023年8月9日-8月10日)

  符合报名条件参加选调的教师需在2023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前往鹰潭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市经济大厦C746室)进行现场报名,由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选调的教师需携带的报考材料有: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含电子版,JPG格式,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发送到ytjsxdzp@163.com);正反打印的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证明;学科任教证明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现场审核。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下午17:00,资格审查后网上公示需要笔试的学科和直接面试学科及相关事宜。教师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得多选。

  2.中小学教师选调方式及比例

  教师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选调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0人的,加试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对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在该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原则上要达到1:2的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视情核减岗位数。

  笔试采取写教案的方式进行,课题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现行教材随机抽取,写教案时间为1小时,写教案用纸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笔试课题与面试课题不一致。

  面试形式为试讲。根据抽签顺序号,分学段、学科进行试讲,试讲评分采用百分制。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教案、提纲不计入面试总分。面试内容以现行教材随机抽取课题,面试地点、时间以通知书规定为准。

  面试时考生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3.拟选调人选产生

  根据教师报考选调岗位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经考核合格后,择优选调。若试讲成绩相同时,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因弃考造成选调岗位不产生竞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公示

  面试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进入考核环节。

  五、选调后待遇

  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经考核合格,办理工作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照其填报岗位,享受岗位学校属地在职教师同等待遇,具体职称根据属地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推荐方案聘任。

  六、选调纪律

  考生要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始终,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要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鹰潭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或选调,属本市公办学校教师的,由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纳入诚信档案。

  参加选调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工作人员纪律处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01—644038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01—6229260(市教育局人事科)

  举报电话:0701—6229125(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鹰潭市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正反打印)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2023年鹰潭市选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信息表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鹰潭市教育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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