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招聘259人公告

  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公告(广州、南昌专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广泛吸纳医疗人才,定于2023年3月下旬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市立医院赴广州、南昌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单位10家,招聘岗位170个,拟招录259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岗位表(广州、南昌专场)》(附件1)。第一站已招满的岗位,第二站不再进行招录。广州、南昌招聘之后如有未招满岗位将另行组织考核。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已入闱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体检、考察和拟聘用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8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3月28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3月28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28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具体考核公告发布的时间;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除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共设置广州、南昌2个招聘考点。

  2.广州考点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09:30—12:00

  (2)地点:南方医科大学1号高层公寓众创空间(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

  3.南昌考点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08:30—12:00

  (2)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基础教学大楼一楼大厅(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461号)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交所需资料,配合用人单位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报名方式进行登记报名,并准备好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招聘单位收集报考人员的简历并审核相关资料,通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考核。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核方式

  采取综合评价考核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综合评价考核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的人员,综合评价考核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被确定为入闱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的人员须当场签订聘用协议(应届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应届生签订聘用协议),当天未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评价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职业精神、专业素养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有疑问的可直接联系各单位咨询电话(附件1)。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卫健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赣州市市直医疗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江西赣州市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4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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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乡村振兴用人需要,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295个岗位计划招聘345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本次招聘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公告附件1),考生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10日)前满足岗位条件即可报名。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等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1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1月8日为报名第一天)。

  

5.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为该县户籍,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21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6.其他条件:

  

(1)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报考限中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3)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4)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3年11月8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2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3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2.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及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特殊岗位按比例参照计算。

  

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00-11月10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岗位自然取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考生务必保持自己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11月8日、9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3.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面试不收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通过本链接地址(复制后粘贴到微信或浏览器内打开):https://docs.qq.com/form/page/DWEhha3ppaWxPSG12,在线提交申请免费材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承诺书及证明书)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11月29日9:00-12月1日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上午,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4)。

  

【备考图书】2023版江西省事业单位考试专用教材:A类(四本套)

  

【备考网课】2023年江西事业单位联考《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优胜班

  

【备考网课】2023江西事业单位联考【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类菁英班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12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根据考试情况分卷分别划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特殊岗位单独划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只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一科成绩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环节。

  

一般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特殊岗位按职位表中备注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后不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特殊岗位面试。

  

确定入闱人员时,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及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1.特殊岗位技能考核

  

(1)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有2个特殊岗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备注栏。

  

(2)特殊岗位考生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市、区)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技能考核成绩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另行公告。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占30%+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岗位备注有特殊要求的按备注要求分数确定入闱人员。考核结束后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一般岗位面试。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岗位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

  

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笔试准考证。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等各类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23年11月10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2023年11月10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公告附件3)。

  

⑦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须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户籍相关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中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及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高分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以下)。

  

(2)仅参加了笔试一科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体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应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聘用人员在2024年2月底前到岗,到岗时须提供学历证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书。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45天内未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多个单位招聘的岗位按岗位中的备注进行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未备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先选;岗位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3.本次招聘考试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公务员,服务期内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不得跨县(市、区)交流。

  

4.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并转递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宁都县咨询电话:0797-6926308

  

大余县咨询电话:0797-8716301

  

崇义县咨询电话:0797-3828116

  

全南县咨询电话:0797-7162887

  

定南县咨询电话:0797-4289708

  

会昌县咨询电话:0797-5622649

  

瑞金市咨询电话:0797-2503909

  

兴国县咨询电话:0797-5326320

  

石城县咨询电话:0797-5700927

  

寻乌县咨询电话:0797--2852578

  

龙南经开区咨询电话:0797-7716633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12333、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08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4.2022事业单位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原标题: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1-03

  

文章来源:http://rsj.ganzhou.gov.cn/gzsrsj/c100244/202311/d85cbd0618c14318b0fca74927284e6e.shtml

2023年江西赣州市龙南经开区招聘雇员17人公告

  

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根据《赣州市委办公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18〕1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龙南经开区干部队伍建设,引进一批急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雇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科学、公平进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方式

  委托龙南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赣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招聘。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雇员17名,全部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岗位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以后出生),此种岗位报名者到龄退休时必须达到社保缴满15年的最低政策要求(男性60岁退休、女性50岁退休)。

  3.招聘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附件1)。

  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附件2)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要求的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级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是指在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基层公立学校、医院等单位)工作的经历。报考者对《招聘公告》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验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龙南经开区网站、龙南政府网站及赣州人才热线(http://www.gzrcrx.com)向社会统一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8时-11月1日18时。

  2.报名网站:http://www.gzrcrx.com(赣州人才热线)。不接受现场报名、邮箱和信函报名。

  3.操作步骤

  ①网上注册。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②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选择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考试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考试报名表》,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及报名相关材料。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报名材料包括:

  (1)《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

  (4)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基础信息初审:基础信息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基础信息初审主要审核考生资料完整性和考生基本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诚信报考,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通过基础信息初审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小于3:1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龙南经开区网站、龙南政府网站和赣州人才热线进行公告。

  5.组织改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新增报名,未进行改报的视为放弃考试。改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9时至17时。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等为主。根据笔试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均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将进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相关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下: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须党员档案完整并加以注明)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请务必填写手机号码)。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对入闱体检、考察人员采取函调、外出考察等形式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考场平均分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党群工作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聘用雇员待遇

  薪酬待遇具体按《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岗薪酬管理办法(修订)》《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专技岗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执行。今后,我区雇员年度薪酬将伴随我区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以及财政收入提高相应上涨。

  雇员薪酬待遇、福利保障列入龙南区市财政预算。

  六、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797-3571995;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7-8286638(刘兴)。

  附件1: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xls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pdf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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