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公告
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及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赣人字〔2006〕122号)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2)报考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四)回避原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0794-5783663。
1.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zx579232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应主动联系资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408室)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
(聘用)关系的证明;
(6)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直至试用期满。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
1.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入闱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总分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得分在合格线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如出现末位同分,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及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4.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3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面试的前一天上班时间,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8室。
(五)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缴纳。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1.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等形式送达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资溪组工微讯、资溪发布等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由县人社局报县政府审批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2)。
咨询电话:资溪县人社局 0794-5783663
监督电话:派驻资溪县人社局纪检组 0794-5782992
(四)本公告由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2.《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资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资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2023年江西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招聘教师26人公告
为做好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和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26人,其中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20个岗位、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6个岗位,以上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全日制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10.违反师德师风且被查实的;
11.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对应专业请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6)。
3.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书(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小学全科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四、报名
1.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2二栋2楼(从学校东门进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来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需带好《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考生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相应学科原件及复印件,暂无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3);
(5)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用U盘拷贝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6)市属及以上学校任教经历证明(附件7)。
3.笔试人员确定及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可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请报名成功考生于2023年8月11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尽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抚州市实验学校。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分值100分,考查教育综合知识,范围参照《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用书<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适用于招聘小学、初中教师),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编;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准考证领取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
入围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请入围考生于2023年8月18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尽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8月20日,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3.面试流程
(一)抽签与候测。2023年8月20日上午8:00前全部进入候测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二)备课。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三)面试。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离结束2分钟时由工作人员进行提醒。
(四)评分候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其他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七、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5分。凡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八、确定体检对象
所有岗位根据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3.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岗位招满或无人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0794-826340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负责解释。
附件:
2023年江西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选调教师24人公告
为做好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和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24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教师24个岗位,其中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20个岗位、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4个岗位,以上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
3.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抚州市区域范围内教师要求在现县(区)在编工作满5年及以上(特岗、三支一扶服务期可计算在内)。
4.近5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按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现县(区)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教师、服务期未满5年的农村定向生、服务期未满6年的公费师范生;
10.近五学年(2018-2023)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行为的;
11.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2.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涉及时间计算均指周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45周岁指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指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指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指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书。小学全科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二栋1楼(从学校东门进入)。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和学籍认证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学术称号原件及复印件(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可提供省厅下发的文件复印件)。
(4)近5年师德考核材料(自行在师德考核网上截图即可,无需盖章)和继续教育合格证(自行在继续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后盖章)。
(5)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3),用U盘拷贝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笔试人员确定及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可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请报名成功考生于2023年8月11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抚州市实验学校。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分值100分,考查教育综合知识,范围参照《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用书<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适用于招聘小学、初中教师),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编;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4.面试人员确定及面试准考证领取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
入围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请入围考生于2023年8月18日10:00-17: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xfz.gov.cn/)打开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8月20日,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
2.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4)。
3.面试流程
(一)抽签与候测。2023年8月20日上午8:00前全部进入候测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二)备课。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4)。
(三)面试。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离结束2分钟时由工作人员进行提醒。
(四)评分候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其他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七、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面试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5分。凡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八、确定体检对象
1.免笔试岗位根据岗位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2.笔试+面试岗位根据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3.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至岗位招满或无人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0794-826340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负责解释。
附件:
2023年江西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07号)规定,现将2023年抚州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2.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4.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1日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7年4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公告之日为止。
5.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3年4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6.关于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说明: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7.关于定向招聘的说明:限乐安户籍且服务期满特岗全科医生报考。
8.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9.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说明:工作经历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底为止。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10.关于编制备案制的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5月18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fzrskszx@163.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5月18日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3年5月18日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5月15日、16日下午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24日9:00-5月26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测评方式、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测评方式
1.直接面试岗位
只限招聘研究生的岗位或者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高素质人才招聘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2.“笔试+面试”岗位
除直接面试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两科合计折算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笔试两科连续进行,中间不中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题本相应部分。考生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有效。
(三)入闱面试名单确定
1.直接面试岗位
所有报名成功考生均入闱面试。名单将分别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划定有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划定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分别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网上调剂
“笔试+面试”岗位,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有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岗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根据此计算公式及四舍五入原则,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仅有1人时仍可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公告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笔试+面试”岗位,如因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可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调剂和递补不成功或无人调剂和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直接面试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3.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属直接面试岗位,以面试前三项测评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属“笔试+面试”岗位,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少于5年。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备注为备案制编制的,招聘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其余均为事业编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后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其他
(一)抚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4-822233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附件1: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