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抚州市辖县(区、含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下同)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抚州市辖县(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3.中央垂直管理机关、省属垂直管理单位设在抚州市所辖县(区)机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区)办事机构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4.2021年后因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事业单位划转安置在参公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划转安置在国有企业在岗的工作人员。

  5.我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中,属抚州籍或者配偶在抚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或配偶在市直、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社保缴费证明为凭据)。

  (二)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品行端正。

  3.属本公告报考范围第1-3类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报考人员应达到在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且应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5.事业单位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如现聘岗位等级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条件,则按报考职位要求的等级聘任。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未满影响期限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遴选职位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执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故放弃遴选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至本人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9:00至12月5日17:00。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点击“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进入报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遴选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除网上填报信息外,还需填报《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附件2)手写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单位所在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6.市人社部门将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报名系统以注册手机号作为登录的依据。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审查的,市人社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市人社部门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为清晰的证件照,以及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0:00至12月6日12:00。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报考人员上传的证件照和《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应符合上传要求,同时要清晰、便于审查。因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件照或电子文档不规范、不清晰、上下颠倒等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8.2022年12月7日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2月9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对改报职位的,市人社部门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折算后为100分。加试分值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人社局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合为一套试卷,总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考点统一设在抚州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报名申请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聘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调任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复印件;

  4.与《报名推荐表》同底的电子照片,照片必须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362501********1234),jpg格式,40kb以下;

  5.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加试

  经批准同意设置加试的,由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已参加了笔试且成绩和资格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参加。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加试岗位含加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被取消遴选资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布。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由遴选单位提出,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外公示体检合格、入闱试用环节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因怀孕无法确定体检结果的,待孕期结束体检合格后再对外公示。

  (二)试用

  公示期满后,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遴选试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试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单位组织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拟调动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可参考拟遴选人员的原聘任岗位等级,结合本单位职位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岗位和岗位等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们将适时调整遴选工作安排,相关公告将第一时间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4-8222130(抚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抚州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计划

  1.高素质人才:金溪县 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

  2.急需短缺人才:金溪县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13人(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3)。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1.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

  (4)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证明。在编在岗(含聘用人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 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二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报名。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jxxrsjsy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金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时间、地址:报名时间:现场报名2022年11月17 日8:30—11月25日17:00;线上报名2022年11月17 日8:30—11月2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址:江西省金溪县仲鲁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邮政编码:344800;联系人:章云。联系电话:0794-5259100。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应在面试前3天内到金溪县仲鲁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入闱测试资格。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引进计划按比例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测试方式和内容。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适岗能力,面试时间12分钟,结构化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并外聘评委,总分100分。需要加试的岗位,命题由第三方出具,总分100分(面试分与加试分累计得分高低排序)。

  同一岗位入闱面试考生原则上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原始得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面试成绩异常分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再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3.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结构化面试前三个要素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最后入闱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招聘过程中具体报名、面试时间及地点、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将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四)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94-5259669

  

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名公告

  抚州市临川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力量,抚州市临川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45人,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标准。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至2004年6月30日前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临川区辖区内户籍的(含高新开发区及东临新区原临川三个乡镇、一个垦殖场),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前。②户籍不在临川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临川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之一)。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临川区辖区内,但在临川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④原户籍在临川区,但因考入大专及大专以上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毕业后未迁回的。⑤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临川区辖区内,但在临川区辖区内工作的(提供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交社保、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或单位出具有关证明等佐证材料)。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届统招毕业生如报名期间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但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籍结果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学历毕业证书,也需学信网可查询结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3届及以后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临川区门户网《中国临川》和《临川发布》、江西人才服务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采取网上选择岗位,诚信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9:00至2022年7月14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为报名截止当日22:00)。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后,通过“考试报名--考试列表”栏目选择相应专题,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考试要求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19日10:00至2022年7月23日9:00。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⑥优惠加分:正式党员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加分于笔试成绩项。

  后续安排请关注临川区门户网、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相应公告。

  2.面试

  ①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最终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②面试考核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原始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最终笔试成绩+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历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社区,如不服从安排作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资格。拟聘人员一经录用后,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到相关街道、镇,录用人员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参加社区选举,当选后方可上岗。录用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贰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辞退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辞退的,相关材料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并且叁年内不准参加“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试。

  四、岗位待遇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按照《抚州市委组织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关于规范市中心城区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及相关待遇的通知》(抚组字〔2019〕29号)执行。

  五、其他

  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30名考生将纳入临川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前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有流失的,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未尽事宜由抚州市临川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支持:0791-86128037

  政策咨询电话:临川区民政局0794-7825012、8420491

  监督电话:0794-8441710

  

抚州市临川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76人公告

  

  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高素质和短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有76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的单位为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抚州市立医院、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中医院、抚州市疾控中心,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公告。

  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9:00起至5月13日17:00止。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2年抚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卫生人才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成功。(本次考试不收费)。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五、测评

  1.此次高素质人才和短缺卫生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务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考安排。

  2.测评采取专业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同分,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按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公示。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十、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3634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故障咨询电话:0794-8222363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2022年抚州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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