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23人公告

  

  2021年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解决新院区建成后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我院招聘备案制医护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

  报考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参加非法组织的。(4)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6日— 7月30日。

  2、报名地点:宜黄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5、联系电话:0794-7602481

  资格审查及招聘流程

  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宜黄县中医医院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宜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中医医院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

  3、面试:用人单位、专家组、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参与面试,面试分达到80分则面试合格。面试分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两项由招聘领导小组会同院内相关科室人员根据相关专业进行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体检和考核

  1.面试后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

  2.在指定时间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从面试待定人员中递补。

2021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中医医院招聘23人公告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黄县政府网站、宜黄县中医医院院内公开栏、宜黄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公告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工资待遇

  备案制人员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还包括提高10%部分、护龄津贴)参照在编在岗医护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各部门批复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

  本公告由宜黄县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宜黄县备案制医护人员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 电子邮箱
报考职位
个人简历
家庭成员 姓名 关系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诚信承诺 我已仔细阅读相关招聘公告,理解其内容,符合报名条件。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二、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并与本人情况认真核对,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三、诚实守信,严守纪律,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人签名: 日期:

  

  

2021年江西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教学需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第二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共计64个岗位,均为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3.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且在现学校在编工作满3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按规定取得了继续教育学分。

  (二)详细条件

  详见附件 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三)其他

  1.在编教师指在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并在编制部门实名登记的教师,不包括职工。

  2.年龄计算截至时间2021年7月1日,40周岁指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指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指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教师服务期时间计算为工作经历,但不计算为在编时间。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现学校在编工作未满3年的教师;

  (2)服务期未满五年的农村定向生;

  (3)服务期未满六年的公费师范生;

  (4)近五学年(2016-2021)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行为的;

  (5)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已参加2021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或选调并入围体检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抚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一栋一楼(进学校北门右侧)。

  (二)报名资料

  1.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和学籍认证材料。

  3.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须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4.近3年师德考核材料(自行在师德考核网上截图即可,无需盖章)和继续教育合格证(自行在继续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即可,无需盖章)。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通过“赣服通”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笔试报名费每人共计100元。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点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

  (二)笔试内容和成绩占比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分值100分;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三)入闱名单

  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选调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五、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8 月28日,考点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

  (二)面试方式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流程

  按照抽签、候测、备课、说课、评分、候分等流程进行

  (四)其他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七、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选调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

  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上编、聘用等手续。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做好疫防控措施。

  九、咨询电话0794-8263417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教师招聘岗位专业参照目录.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2021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定点机构。现有编制床位数305张,在职职工47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41人,聘用人员235人,高级职称72人。先后被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被江西省授予妇产科“青年文明称号”及国家级“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被市委授予“市直单位文明机关”、“抚州市十大诚信医院”称号,被市卫健委授予“群众满意医院”称号。抚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抚州市产前筛查中心、抚州市新生儿及孕产妇危重症救治中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

  

  岗位

  名称

  

  招聘

  岗位数

  

  资格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类别

  

  学历
(学位)

  

  年龄

  

  1

  

  临床

  护理

  

  4

  

  护理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证,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2

  

  收费处

  

  2

  

  不限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以下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3

  

  药剂科

  

  1

  

  药学或药物制剂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药士及以上专技术资格证

  

  注:1.年龄:周岁时间算至2021年05月31日(含)。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在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并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QQ群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将其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倩、汪佳

  (2)联系电话:0794-8223756

  (3)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4)电子邮箱:rsk8223756@163.com

  (5)专用QQ群名:妇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专用QQ群号:1006040020

  四、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所设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报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QQ群中及时公布。

  五、政审、体检

  (一)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医院社会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人公告

  

2021年抚州市金溪县引进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和短缺人才,进一步加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我县卫生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和一些专业招聘难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引进高质量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引进。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金溪县卫健委2021年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取得学历(或学位)及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商议确定。

  四、引进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的县领导为组长,卫健、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金溪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健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卫健委。

  (二)发布引进信息

  在金溪县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引进信息,公布引进条件、引进计划。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1、报名地点:金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407室);联系电话0794-5269275。报名人员填写《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一些证书还处于取得过程中,可截止到八月底提供,逾期不予受理认可。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31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00。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卫健委、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金溪县卫健委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相应;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文凭)或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

  4.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中的要求提供)。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2份交人社部门、卫健部门留存。

  (5)面试

  1、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问答的方式进行。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3、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体检和考核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金溪县政府等网站公布。

  2、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2、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五、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对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转为在编卫生专业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政策。纳入编制内管理后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卫生专业人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引进辅导培训班。

  (二)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拟聘人选、体检结果等信息,将在金溪县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报名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要保持所留电话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单位岗位数的需求等方面情况,安排至相关岗位工作。

  附件:

  金溪县卫健委公开招聘短缺人才岗位表.docx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金溪县卫健委公开招聘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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