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新余分宜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6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助推我县人才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今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部分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引进计划

  2022年经新余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6人计划,第一批完成引进计划23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完成引才计划23人,卫生类事业单位计划引才6人无人报名,此项引才计划13名未完成。现经请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进行二次引才从而完成2022年人才引进计划。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且符合岗位设置要求;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大学本科为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在分宜县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在分宜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团籍或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县,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通食宿补贴。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对表现优秀的,符合提拔条件的,优先提拔为事业编副科级领导干部。适时择优组织公开选拔考试,选拔到乡镇担任班子副职。

  3.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其配偶或子女,属县外体制内在编在岗人员的,根据现有身份、专业,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结合拟接收单位实际,可以择优调入安置1人;可按政策入住人才公寓;在分宜县购买首套商业住宅的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子女在分宜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自主择校就读。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8:00至2022年8月1日下午17:00,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单位+岗位。

  2.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报名表,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

  4.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3日8:30--17:00时;

  (2)资格审查地点:分宜县政府大楼209室(县人社局会议室)

  (3)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8月6日

  2.地点:分宜二中

  3.面试内容及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4.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的岗位,按照实际引进岗位数确定拟入闱人员;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岗位,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不低于70分。所有考生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以上,低于有效面试分数70分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引才计划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面试题,以高分者确定为拟入闱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22年8月8日

  体检由分宜县委组织部和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入闱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时间:2022年8月9日--8月11日

  考察由分宜县委组织部、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入围拟聘用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政府网站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事业单位应试人员防疫指南》(见附件2)规定。

  4.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报名咨询:分宜县委人才办  0790--5898375

  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0--5896365

  点击下载>>>

  1.2022年分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关于分宜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2年分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022江西新余分宜县纪委县监委关于招聘全县纪检监察看护队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外用工领导小组同意,县纪委县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体能测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男看护人员20名。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看护工作;不履行看护任务时,委托分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入职期间严格遵守看护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招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4.身心健康无缺陷,无可能影响看护工作的疾病或传染病,无不良嗜好,无纹身,能适应看护工作需要。

  5.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6.户籍地为分宜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分宜县本地。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5)派出所出具的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证明材料;

  (6)个人近期防疫码,行程码复印件2份,报名人员近7天内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现场报名前3天完成2次核酸检测。

  根据招聘需求,有相关经历或资质的,可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看护经历的,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7日17:00时截止。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分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02办公室

  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时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扫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体能测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5.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委托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组织。

  (1)体能测试时间:9月8日(暂定)

  (2)体能测试地点:分宜县体育中心田径场。

  (3)体能测试内容:立定跳远、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

  (2)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分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同时入闱)。如未到达1:2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面试时间:9月9日上午7:30(暂定)

  面试地点:分宜县公安局

  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中员、退伍军人、政法类或类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以及有看护经验者优先录用。

  6.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要求,由县纪委县监委委托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县直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和聘用

  分宜县纪检监察看护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资格审查结果,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分宜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分宜县旺忠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经考察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一经聘用,劳务公司为受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执行看护任务期间,享受看护津贴80元/日,食宿免费。

  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录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

  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5898727。

  

分宜县纪委县监委

  

2022年9月1日

2022江西新余分宜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6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助推我县人才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今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部分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引进计划

  2022年经新余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6人计划,第一批完成引进计划23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完成引才计划23人,卫生类事业单位计划引才6人无人报名,此项引才计划13名未完成。现经请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进行二次引才从而完成2022年人才引进计划。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且符合岗位设置要求;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大学本科为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在分宜县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在分宜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团籍或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县,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对表现优秀的,符合提拔条件的,优先提拔为事业编副科级领导干部。适时择优组织公开选拔考试,选拔到乡镇担任班子副职。

  3.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其配偶或子女,属县外体制内在编在岗人员的,根据现有身份、专业,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结合拟接收单位实际,可以择优调入安置1人;可按政策入住人才公寓;在分宜县购买首套商业住宅的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子女在分宜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自主择校就读。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8:00至2022年8月1日下午17:00,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单位+岗位。

  2.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报名表,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

  4.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3日8:30--17:00时;

  (2)资格审查地点:分宜县政府大楼209室(县人社局会议室)

  (3)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8月6日

  2.地点:分宜二中

  3.面试内容及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4.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的岗位,按照实际引进岗位数确定拟入闱人员;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岗位,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不低于70分。所有考生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以上,低于有效面试分数70分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引才计划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面试题,以高分者确定为拟入闱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22年8月8日

  体检由分宜县委组织部和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入闱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时间:2022年8月9日--8月11日

  考察由分宜县委组织部、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入围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政府网站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事业单位应试人员防疫指南》(见附件2)规定。

  4.具体事宜以公告为准。

  报名咨询:分宜县委人才办  0790--5898375

  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0--5896365

  点击下载>>>

  1.2022年分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关于分宜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2年分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022江西新余分宜县纪委县监委关于招聘全县纪检监察看护队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外用工领导小组同意,县纪委县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体能测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男看护人员20名。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看护工作;不履行看护任务时,委托分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入职期间严格遵守看护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招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4.身心健康无缺陷,无可能影响看护工作的疾病或传染病,无不良嗜好,无纹身,能适应看护工作需要。

  5.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6.户籍地为分宜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分宜县本地。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5)派出所出具的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证明材料;

  (6)个人近期防疫码,行程码复印件2份,报名人员近7天内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现场报名前3天完成2次核酸检测。

  根据招聘需求,有相关经历或资质的,可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看护经历的,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7日17:00时截止。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分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02办公室

  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时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扫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体能测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5.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委托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组织。

  (1)体能测试时间:9月8日(暂定)

  (2)体能测试地点:分宜县体育中心田径场。

  (3)体能测试内容:立定跳远、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

  (2)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分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同时入闱)。如未到达1:2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面试时间:9月9日上午7:30(暂定)

  面试地点:分宜县公安局

  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以及有看护经验者优先录用。

  6.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由县纪委县监委委托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县直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和聘用

  分宜县纪检监察看护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资格审查结果,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分宜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分宜县旺忠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经考察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一经聘用,劳务公司为受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执行看护任务期间,享受看护津贴80元/日,食宿免费。

  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录用,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它

  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5898727。

  

分宜县纪委县监委

  

2022年9月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