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22人公告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余才办字〔2018〕11号)和《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余市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十六条〉的通知》(余才字〔2019〕6号)文件精神,经批准,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面向高校引进22名教师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对象

  (一)市直重点中学(市一中、市四中、新钢中学、市九中)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15所大学引进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教师人才。

  1、本科:2022年应届毕业生。

  2、研究生: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7月31日,含7月31日)。

  (二)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面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引进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2022届毕业生教师人才。

  上述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具有高中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为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三、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详见《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工业机器人教师岗位)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

  四、引进工作组织

  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市委编办、新余市委人才办、引进学校赴外进行现场引进教师人才,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五、引进工作时间及地点

  1.引进工作时间:2022年7月1日- 3日。

  2.引进工作地点: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紫阳大道169号维也纳国际酒店(南昌艾溪湖店)。

  (从地铁1号线号出站口可到达。)

  六、引进工作程序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引进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8:30至6月28日17:00期间,应聘考生可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xinyu.gov.cn/)或新余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0.jxpta.com/index.html)报名入口,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提交相关信息。

  3.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确认打印报名表,否则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地点: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紫阳大道169号维也纳国际酒店(南昌艾溪湖店)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推荐)表;

  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由学校出具未签约证明);

  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日下午15:00—17:0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地点: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紫阳大道169号维也纳国际酒店(南昌艾溪湖店)。

  (五)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地点: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紫阳大道169号维也纳国际酒店(南昌艾溪湖店)。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市直4所重点中学各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江西省现行高一使用的普通高中教科书必修第一册(上册);新余市中职工业机器人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工业机器人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面试具体内容。

  ①试讲。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

  4.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后板书课题,开始试讲。

  5.确定拟引进人员。由评委分岗位学科对应试者进行评分,打出面试分值,根据成绩按引进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如果出现同岗位末位入闱拟引进人员面试分数相同情况,则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本公告引进教师人才工作期内(截止2022年7月3日,含3日)若因考生放弃所产生的引进岗位计划空额,从该引进岗位面试人员中依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末位入闱拟引进人员分数相同,以试讲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面试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引进与管理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二)体检。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引进资格。

  (三)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引进单位提出拟引进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五)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备案手续,拟引进人员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引进的教师人才一经聘用,须在本市学校服务不少于五年。

  八、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提供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提前申领行程卡健康码,两码均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请考生加强自我防护,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生填写《疫情防控责任个人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面试入场前交至工作人员。

  (三)面试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的;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集中隔离措施不满28天且居家监测不满7天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进入招聘地点时,应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核验,进入面试地点时需提交《承诺书》。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招聘地点参加应聘。

  (五)考生应提前自备口罩、消毒湿巾等个人防护物资。面试过程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六)面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自觉维护面试秩序,与其他面试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面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

  (七)考生应遵守《承诺书》中所承诺内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工作。如有考生不配合面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面试点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九、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线日前咨询请致电 

  6月30日后咨询请致电:维也纳国际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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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含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含职位代码)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现场报名表

  4:疫情防控责任个人承诺书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2022江西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38名公告

  根据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新余百名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余才办字〔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合格;

  3.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

  5.身体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单位、岗位、人数、条件

  (一)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详见《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此次引进对象为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工作经历(市财政事业发展中心综合业务岗位:202211032)、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含11月30日)。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截止计算时间为1992年11月30日(含11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为推动人才引进,按照《关于深入实施新余百名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报考时已在新余市及所辖县区各类单位全职工作的不接受报名。

  (二)专业分类:以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组织

  引进工作由新余市人社局牵头,新余市委人才办、新余市委编办共同参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四、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3),诚信报考,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仰天岗东大道623号)。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所需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书、报名表、个人简历等岗位招聘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②在岗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③其他: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已获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确定面试人选。引进单位根据投档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由引进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新余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通过审查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通过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22年11月19日15:00—17:30。

  2.领取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一楼会议室。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 20 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采取考察专业知识面试方式(含实操)进行。面试分值100分。

  (五)考察和确定人选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以本考场评委评分相加的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2.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程序与管理

  (一)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公示。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备案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2.因引进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试用期考核不胜任所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不递补。

  3.引进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低于5周年(含5周年)。

  4.报考考生如有需要,新余市委人才办可提供人才驿站(定点酒店)免费住宿三晚,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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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

  附件3: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报名表

  附件4: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委人才办

  

2022年11月9日

2022江西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1人公告

  根据新余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16〕138号)有关规定,现就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职位

  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详见《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且现所聘岗位等级应等于或低于选调岗位等级条件)原则,选调新余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聘用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及以下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

  4.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等级;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招聘公告中设定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6.尚在试用期或在现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未满2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列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其他

  1.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为准。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具有国家承认并能在学信网核验的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书如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为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09:00—12:00。

  2.报名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执报考所需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笔试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的职位被取消后,已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结束的第二天上午(2022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到选调单位)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除此之外,报名成功并通过了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报考专技岗位人员须提供);

  (4)工资审批表(人社部门业务科室盖章);

  (5)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

  (6)选调单位所需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

  (二)笔试

  笔试由新余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加试

  加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1.加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下午。

  2.笔试地点:以选调单位通知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职位表中未明确要加试的,不需加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有加试要求的选调职位,以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与参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形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小组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

  3.面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和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认定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确定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新余市人社局对选调单位报送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确定是否选调。需要设置试用期的,由选调单位与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协商并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后再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四、其他事项

  1.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递补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应在面试时间前2天提出。面试后放弃的,由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记入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的选调。

  2.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取得选调资格,已办理选调聘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安置,并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4.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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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版)

  附件4: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2022江西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1人公告

  根据新余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16〕138号)有关规定,现就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职位

  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详见《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且现所聘岗位等级应等于或低于选调岗位等级条件)原则,选调新余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聘用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及以下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

  4.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等级;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招聘公告中设定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6.尚在试用期或在现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未满2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列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其他

  1.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为准。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具有国家承认并能在学信网核验的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为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2022江西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1人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09:00—12:00。

  2.报名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执报考所需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笔试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的职位被取消后,已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结束的第二天上午(2022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到选调单位)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除此之外,报名成功并通过了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报考专技岗位人员须提供);

  (4)工资审批表(人社部门业务科室盖章);

  (5)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

  (6)选调单位所需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

  (二)笔试

  笔试由新余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加试

  加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1.加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下午。

  2.笔试地点:以选调单位通知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职位表中未明确要加试的,不需加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有加试要求的选调职位,以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与参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形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小组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

  3.面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和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认定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确定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新余市人社局对选调单位报送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确定是否选调。需要设置试用期的,由选调单位与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协商并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后再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四、其他事项

  1.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递补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应在面试时间前2天提出。面试后放弃的,由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记入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的选调。

  2.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取得选调资格,已办理选调聘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安置,并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4.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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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版)

  附件4: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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