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及人才梯队建设的需要,经报请市卫健委同意,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录用名单的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招聘数

  

  1

  

  肿瘤科

  

  肿瘤学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5

  

  2

  

  肝病科1

  

  临床医学或内科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

  

  3

  

  肝病科2

  

  临床医学或内科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

  

  4

  

  结核二科

  

  临床医学或呼吸内科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

  

  5

  

  放射科

  

  放射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

  

  6

  

  消化内科

  

  临床医学或消化内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

  

  7

  

  感染科

  

  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3

  

  8

  

  心血管内科

  

  临床医学或内科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心血管介入治疗优先

  

  1

  

  9

  

  急诊科

  

  临床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工作性质原因,需要搬运患者,要求为男性,165CM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

  

  10

  

  肝胆外科

  

  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

  

  11

  

  院感科

  

  预防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学历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本次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 日08:00-2022年12月2日17:00截止,工作日接收报名,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无特殊情况,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联系电话:0792-8131468

  13707922058(汤科长)

  3、报名办法:可在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下载附件《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1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白底免冠2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报名人员数,采取面试考核或加试笔试确定录取人选。

  (四)体检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一周,无疑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不合格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部分环节、时间、地点等信息提前电话通知考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由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特殊情况或变化的由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2022年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政府专职员招聘20人公告

  

  九江市德安县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德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含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德安县县政府旁消防大队)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项目: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每周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结合县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咨询电话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17807044574(李)、15879236923(丁)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0792-4339162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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