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留置看护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协助县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留置看护岗,其中01岗男性29名;02岗女性1名。

  2022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职位表

  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28周岁(含)以下(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士官及以上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7. 限修水户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5.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经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随时取消考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笔试、体能测试各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男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米、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考试人员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试人员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1次。

  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折算和体能测试成绩60%折算相加,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入围分数出现相同情况,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时,则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填写《修水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政审表》,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1.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修水县公安局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分配到相应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基本工资),经试用两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

  2.录用的留置看护队员日常管理由修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县监委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

  五、被聘用人员待遇

  平均月总收入4000元(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行管理。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各招聘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4.本公告由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游,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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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职位表

  2022年度修水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doc

  

修水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日

2022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公示

  

  修水县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公示如下。

  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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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

  

修水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7月31日

2022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公示

  

  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修水县入闱人员已完成全部招聘程序并考察合格。根据《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要求,将进入聘用前的公示程序,现将修水县拟聘用人员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具体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见附件1。

  二、请拟聘用人员下载《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登记表》或《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动登记表》(见附件2、3)一式三份,于2022年8月17日前交予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9日—8月17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修水县人社局,修水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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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登记表.doc

  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动登记表.doc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修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9日

2022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公示

2022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县直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选调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修水县县直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9名(含2021年度缺额结存1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全县乡镇(不含义宁镇,下同)卫生院工作、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选调名额

  选调县直医疗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45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医师类人员在本县乡镇服务期满8年(2014年10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护理人员在本县乡镇服务期满6年(2016年10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3.护理人员须取得护师及以上卫生资格,其他人员需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资格(同时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4.卫生资格与注册执业类别须相一致(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

  5.遵纪守法,业务精湛,医德医风良好,现实表现优秀;

  6.2017年-2021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

  见附件

  (三)选调人员调动后,中、高级职称人员暂时只能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如5-7级则低聘8级或8-10级则低聘到11级),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0月10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修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707),咨询电线.报名程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承诺遵守《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2〕65号),经单位同意,并由本人亲自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认定学历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报名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

  (四)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考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组织考察

  1.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或按《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2〕65号)确定拟考察人选。

  2.单所乡镇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1人,渣津镇中心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2人[限1名医师(含其他辅助医技人员)和1名护师]。超过选调人数限额[含渣津镇中心卫生院超过1名医师(含其他辅助医技人员)和1名护师]或考试成绩并列的按《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2〕65号)启动考核程序确定拟选调人员。

  3.因考核、考生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4.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专业岗位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回原单位工作,出现的缺额专业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点击查看>>>附件1-4

  1.修卫字〔2022〕65号《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操作规则》的通知

  2.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

  

修水县公开选调乡镇卫技人员进城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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