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濂溪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到区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区产业协调和能源管理中心工作。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月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濂溪区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其他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现场报名结束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7日18: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址:由九江市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组织现场报名。地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388号(原濂溪区老政府大院内),电话:0792-8270079。

  3.报名事项及要求:

  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2022年九江市濂溪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5),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打印一式两份。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报名不收费。

  4.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在报名当天同时进行,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审核。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凭毕业证报考,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4)。2020年、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部门的人事档案保管证明(合同)。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6.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20日。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网址为: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xi.gov.cn/)。

  2.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及专业面试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抽签顺序面试。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则确定入闱人员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答辩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网址为:http://www.lianxi.gov.cn/)。

  (四)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与濂溪区人社局共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违法违纪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对面试成绩和答辩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果报濂溪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濂溪区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3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遇替补对象面试分数相同情况不予递补),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报九江市人社局备案,统一对外发布公告,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来浔前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来浔返浔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当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闭环管控措施。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省外其他地区来浔返浔人员,需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实行“落地检”和“三天两检”,“落地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须居家或在驻地等候,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本省有本地疫情地区间人员流动管理参照执行。

  本省无本地疫情地区间人员可自由有序流动,落实扫码、测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区人社局:0792-8270079。

  区人社局人事股:0792-8270059。

  区发改委:0792-8275552。

  本公告由九江市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1:2022年濂溪区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诚信报名承诺书.doc

  附件4: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5: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都昌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15名(含消防车驾驶员5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可以进行放宽,具体详见《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各岗位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22周岁及以上(2000年5月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至 6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562558348@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2)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18162126601钟)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7: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6月3日8:30至6月10日17:00工作时间到都昌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8162126601钟)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三)

  4、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转正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或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人均每年不低于8.5万元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食宿、被装等)。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234079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应聘条件.docx

  附件3:都昌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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