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公告

  为扩充全区基层文明实践员队伍,强化阵地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2020]2号)文件要求,为逐步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经研究,继续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区招聘10名专职文明实践员。招聘人员主要在我区西郊街道、新枫街道、吕蒙街道、鲇鱼山镇、丽阳镇、荷塘乡基层村(社区)从事宣传思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范围为景德镇市昌江区户籍(含回乡大学生)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等;

  4.大专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9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热爱宣传思想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专职文明实践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有吸毒行为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政策待遇

  专职文明实践员上岗期间需到基层从事宣传思想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1.专职文明实践员实行合同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2.本次公开招聘的昌江区文明实践员工资福利待遇每年每人4万元(含医保、社保等),由区财政负责。

  3.专职文明实践员由区委宣传部每年底联合相关单位考察,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村两委班子后备人选。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合同,退出专职文明实践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招聘公告,各乡镇(街道)将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zpks.jxrczp.com/index.php/reg/step4s2/?EXAMID=2351)

  3.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与用人单位另行商议决定。

  4.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网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在线),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表内需提供对应附件(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6、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题型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

  3.面试内容: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每人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着重测试应试人员的对宣传思想工作的认识思考、组织协调、工作实践、创新谋划等能力。

  (六)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为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折算成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定招聘岗位数等额聘用。如遇总分数相同,按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如遇总分数相同,且面试分数和笔试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另行商定)。

  五、考察和体检阶段

  考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考察和体检名单由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等。考察合格即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标准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区委宣传部与区人社局联审后,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六、聘用阶段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对外公示(在昌江区微信公众号魅力昌江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乡镇(街道)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宣传部工作组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

  附件1: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岗位表

  

昌江区公开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辅警5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及专业要求:类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色盲、纹身等不符合人民执法执勤条件及警容仪表要求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限景德镇辖区户籍的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景德镇辖区户籍是指:截止2023年7月1日,报考人员户籍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程序依次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部队退役证书、户籍证明,相关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间:7月20日起至8月4日

  报名地点: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联系人:赖警官 电话-18279877107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

  (三)面试

  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体测

  入围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10跑、摸高,合格标准:1000米跑要求25周岁以下≤4分25秒、4*10跑要求≤13秒、摸高要求≥265厘米;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职位)》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递补如遇岗位空缺,依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核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六)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相关部门负责。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通知。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壹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如违纪违规,依规解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招聘公告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瓷都审判发布。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瓷都审判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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