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19人公告

  景德镇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公告

  

  景德镇市中医医院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集中医之精华,在市内及周边地区享有较高声誉的融临床、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江西省特色中医医院。

  医院位于景德镇市瓷都大道中段紫薇路57号,占地面积为75亩,业务用房5万余㎡,绿化面积4万余㎡。医院现核定床位650张,开放床位400张,设有57个临床、医技科室。全院职工529名,高级68人,中级144人。拥有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人;江西省名中医、省百千万人才、政府津贴、省学科带头人等德艺双馨专家10人,博导1名,硕导11名,博士1人,硕士55人。

  医院始终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着重抓好中医特色专科、重点专科的建设,形成了十余个特色鲜明、疗效明显的专科专病,其中拥有国家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针灸科,国家重点培育专科推拿科,江西省重点专科骨伤科、中风病科(老年病科)、肛肠科、妇科、脾胃病科、肾病科、肺病科、心病科。骨伤科膝痹病、中风病科中风病入选江西省中医优势病种;医院按照“骨伤-康复”一体化思路,将骨伤专业细分为脊柱、创伤、关节、小儿微创肿瘤四个病区,2021年成立全市首个单列小儿、微创、肿瘤骨科,市康复养生学会成立挂靠在我院及带头组建全市中医骨科联盟,将“早康复”融入治疗,取得实效。医院在中风后遗症、各部位复杂骨折、颈、腰椎间盘突出、肛肠疾病的治疗以及腹部外科、泌尿外科腔镜技术具有明显优势与特长。医院是江西省中医药大学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是国家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先后获得“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江西省中医系统先进集体”、“全市优秀基层党组织”、连续六年被市综治委评为“平安医院”等多项荣誉称号。医院是江西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治未病”工作重点单位建设项目单位。医院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基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科技影响力的公立地市级及以上三级中医医TOP100(2020年)》排名第67位。医院获批十四五全国地市级中医院重点建设单位。2020、2021年连续两年在全国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全省地市级中医院第四名。

  目前医院重点工作及方向是:重党建、适医改、强学科、优服务,实施“中医药特色服务、中医药特色产业、中医药特色文化”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按照“党建有强度、学科有高度、管理有精度、服务有温度、文化有厚度”的目标要求,不断提升群众的中医药获得感,努力建设成为江西省具有知名影响力的中医医院。

  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岗位

  

条件要求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职称

  

1

  

外科医师

  

本科

  

临床医学专业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证

  

1

  

2

  

康复科技师

  

本科

  

技师专业

  

28周岁以下

  

/

  

3

  

3

  

药剂科药师

  

本科

  

中药专业

  

28周岁以下

  

具有中药士职称

  

2

  

4

  

体检中心

  

业务拓展员

  

大专及以上

  

/

  

28周岁及以下

  

/

  

2

  

5

  

放射科医师

  

本科及以上

  

影像专业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培证

  

1

  

6

  

护士

  

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

  

护理专业

  

25周岁及以下

  

具有护理

  

执业资格

  

5

  

7

  

护士

  

大专及以上

  

护理专业

  

25周岁及以下

  

具有护理

  

执业资格

  

3

  

8

  

助产士

  

大专及以上

  

助产专业

  

25周岁及以下

  

具有护理

  

执业资格

  

2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除特殊岗位外),大学本科需取得相应学位,获住培医师结业证者优先。

  3、本科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所设岗位均需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者优先。

  4、护理岗位大专学历所设岗位均需25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护理人员年龄适当放宽为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护理(助产)执业资格。

  5、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3月22日(假日除外);

  考试方式和时间:

  将采取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操作和面试三个环节,择优录取。如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1时将采取综合面试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

  护理考试内容:《医学临床“三基”护理训练护士分册》(第五版),专业技能操作《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2020版)。

  医师考试内容:《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报名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和规培结业证等)至院人事科报名。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医院人事科:武老师18979868573。

  

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辅警5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及专业要求:类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色盲、纹身等不符合人民执法执勤条件及警容仪表要求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限景德镇辖区户籍的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景德镇辖区户籍是指:截止2023年7月1日,报考人员户籍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程序依次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部队退役证书、户籍证明,相关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间:7月20日起至8月4日

  报名地点: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联系人:赖警官 电话-18279877107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

  (三)面试

  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体测

  入围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10跑、摸高,合格标准:1000米跑要求25周岁以下≤4分25秒、4*10跑要求≤13秒、摸高要求≥265厘米;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职位)》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递补如遇岗位空缺,依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核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六)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相关部门负责。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通知。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壹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如违纪违规,依规解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招聘公告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瓷都审判发布。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瓷都审判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