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县直公立医院引进11人公告

  

  2022年安福县县直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安福县县直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品学兼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医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住培合格本科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资格条件

  (1)高等院校医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住培合格本科生);

  (2)所学专业与各招聘岗位学科相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招聘对象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除外);

  (5)已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

  3.应聘人员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fx.gov.cn)下载并填写《安福县2022年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与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一并发至邮箱:afxwjwbgs@163.com,发送的压缩包文件需备注:姓名+报考医院岗位。

  相关证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住培合格证、医师资格证和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试用期考察。

  (四)试用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75分及以上)确定为试用考察对象,领导小组将对考生进行3个月试用期考察,期满进行量化考核。试用期待遇参照备案制管理人员待遇发放。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推后至正式毕业后开始。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当岗位实际试用人数只有1人时,其中试用期考察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围体检。落选人员可根据医院需求,择优聘选为备案制人员。

  (五)体检政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官网公示7日。

  2.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六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跨行业或跨县调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聘用等手续。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可享受人才公寓待遇。另外,高等院校医学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本县服务的住培合格定向医学本科生除外)除以上待遇外且在一年试用期合格后,还将享受12万元补助,分5年发放,如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因个人自身原因解聘的,则需全额退还所享受补助。

  五、咨询电话

  安福县卫健委:0796-7635002;

  安福县人社局:0796-7626951;

  举报监督电话:0796-7635068。

  

安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附件1:安福县2022年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县直公立医院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3:试用期考核评分表.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招聘12人公告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政府专职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火灾防控能力及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政府专职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员12名,男性,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队伍管理、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持有B2驾照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

  三、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性;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灭火救灾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应届、历届大学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之间出生);身高1.65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双眼裸视不低于4.7;

  5、退役士兵、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游泳技能、篮球特长等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具备任意一项技能或条件在总分成绩上加两分,总计不超过4分,招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政府专职员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核内容: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25日(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办公室(永新县湘赣大道315号)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永新县公开招聘专职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本次招聘名额。

  (四)考试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a)时间:另行通知。

  (b)地点:禾川中学体育场及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训练场。

  (c)内容: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等。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心理情况及承受能力。

  3、考试总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为60分,面试为4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为体能测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政府专职员招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不予招录。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招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招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正式录用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3000元每月,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正式聘用后参照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岗位标准执行。

  2.政府专职员日常在永新县辖区各乡镇专职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5297962858(覃站长)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18827767022(刘站长)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并贯彻始终。

  

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6日

  附件:

  1.永新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报名表.docx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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