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事业单位招聘214人公告

为满足宜昌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将组织市直、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兴山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伍家岗区、猇亭区、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宜昌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宜昌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宜昌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的《考试大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ubei.gov.cn))。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时发布面试公告(其中市直由各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各县市区自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确需递补的,在面试前发布递补公告。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报考所在地各项目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由各级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9:00至3月10日24:00期间向报考单位所在地指定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宜昌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采取递补的应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1.宜昌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昌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宜昌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宜昌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

  5.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秭归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重点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进行考核。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健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在岗大学生乡村医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程序
 
  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计划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详见《秭归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8:30至2024年4月19日17:30止。
 
  2.报名地点:秭归县卫健局三楼大厅(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9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置报名人数的比例限制。报名人员可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zg.gov.cn)下载并填写《秭归县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现场提供报名表电子档及纸质档1份,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岗位所需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2寸登记照2张。报名资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专项招聘资格。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因无法联系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合现场报名同步进行。秭归县卫健局根据本次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结合实际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后确认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只安排面试。面试工作由秭归县卫健局在秭归县人社局指导下适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面试公告。
 
  (1)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经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实施。
 
  (2)发布面试公告。通过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命题。由秭归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命制面试题本,实行百分制。
 
  (4)考官选派。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规定执行,从考官库随机抽取,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人员全程参与。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五)体检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秭归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秭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由秭归县卫健局商请秭归县人社局同意之后,在该县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通过秭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秭归县卫健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考察有关规定的,考察视为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顺延递补。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七)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秭归县卫健局汇总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秭归县人社局备案。
 
  2.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秭归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继续在村卫生室岗位履职,服务期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同时,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面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公务回避。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研究确定。
 
  (四)报考咨询电话为0717-2886085(秭归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监察股)。
 
 
 
  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秭归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优抚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3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口集聚的相关要求,加快引进专技人才和稳定医院人才队伍,根据上级人社部门文件精神及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管理规定,经医院研究,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涉及7个岗位,共招聘13人。详见《宜昌市优抚医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中的《宜昌市优抚医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告》和《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 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需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762869606@qq.com, 邮件主题命名:“姓名+应聘岗位”。
 
  ①《宜昌市优抚医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需本人承诺签字)扫描件。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生暂无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承诺书)及各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等原件扫描件。
 
  现场报名:携带以下资料到宜昌市优抚医院人事科(行政楼3楼)报名:
 
  ①《宜昌市优抚医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需
 
  本人承诺签字)。
 
  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应届生暂无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承诺书)及各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医院指定专人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予以联系告知具体理由,或要求报考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申报。
 
  (二)考试安排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不设入围比例。由医院组织,评委由相关专家组成。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1.面试时间:2024年3月27日上午8:30 。
 
  2.面试地点:宜昌市优抚医院学术报告厅。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75分(含75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医院网站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以1:1的比例确定。如体检对象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形成考核综合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拟聘人员,在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根据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聘用等手续;若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宜昌市优抚医院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省委编办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要求,现就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夷陵区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且在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下同)所辖村卫生室服务的;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夷陵区乡镇卫生院所辖村卫生室服务的大学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数量
 
  雾渡河镇中心卫生院下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www.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夷陵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于2024年4月18日(8:30-12:00),到夷陵区卫生健康局二楼9203办公室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由区卫健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面试实施前,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若报名人数较多,不能同一场面试完成的,实行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第一轮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试。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面试不设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开展两轮面试,第一轮面试不设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后,按1:5进入第二轮面试。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区卫健局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考生。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
 
  4.面试命题。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命制,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5.考官选派。严格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6.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若开展两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优先;若遇综合成绩相同且都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开展了两轮面试的则按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只有一轮面试的组织加试后确定。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牵头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递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需要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管理
 
  1.拟聘用名单经审核后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编后,被聘用人员须在村卫生室服务满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0717-7822868(夷陵区卫健局基妇股)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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