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黄石市事业单位招聘89人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黄来黄就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本次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

报考人员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hsrsksy.ikaowu.com/,请考生通过打开此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先进行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手机号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网上认真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1月30日9:00至2月4日17:00,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时查看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5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月30日9:00至2月7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月21日9: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5.打印准考证: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3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hsrsksy.ikaowu.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日(星期日) ?上午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增设笔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2.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类别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卷面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3.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4.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增加笔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2:1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调整情况;达到2:1但未超过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8:1的,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不计权重。

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月18日至2月22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4)。

4.考生总成绩可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人事考试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一)按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含公告附件)全部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由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25286。

附件1: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4: 关于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docx

附件4-1:报考黄石市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xls

附件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湖北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52人公告

  2024年3月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医技、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好,沟通能力强,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科室

岗位名称

计划人数

学历

岗位所需专业

年龄

岗位其他条件

产科

产科医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妇科

妇科医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妇女保健科

妇女保健科医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内科

内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内科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主治医师职称限研究生学历。

内科

内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内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外科

整形外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整形外科主治医师职称。

外科

外科医生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外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儿童保健科

精神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3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耳鼻喉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3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眼科医生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眼科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皮肤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皮肤科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口腔科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儿科

儿科、新生儿科医生

6+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儿科学、中医儿科学、中西医结合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男性优先。

超声科

超声医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超声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完成超声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

康复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医生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骨科学、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康复医学(不接受中医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成人康复门诊和住院工作经验优先。

康复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医生

1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三甲医院康复科工作经历十年及以上,担任科室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优先。

临床科室

护士

1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类(含助产)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药剂科

西药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药学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药剂科

中药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中药学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五年从业经验且具有中药师证。

康复医学科

康复治疗师

1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具有二年及以上成人康复工作经验。

康复医学科

早教老师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二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检验科

检验技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检验诊断学等相关专业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临床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检验科

检验技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相关专业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临床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到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教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不需要);
 
  3、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4、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护士:执业护士证书复印件1份、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技师: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开具的在培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3月11日上午09:00,周六日除外。
 
  (二)试工
 
  资格审查通过后随即安排到相应科室试工。试工时间为3个工作日,最迟3月13日前完成试工,未完成试工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与面试:
 
  对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并完成试工人员开展招聘考试,硕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需要参加面试,本科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要求:参加笔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由笔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对号入座。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室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需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笔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考场工作人员保管,违纪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2、面试要求: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岗位进行。每名考生按照要求回答3道问答题,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开考前30分钟,参加面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面试开始前10分钟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听从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喧哗,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成绩计算:本次考试硕士研究生者按照试工成绩(20%)、面试成绩(8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本科考生按照试工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本科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硕士研究生试工、面试成绩相同时,为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场面试。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人员名单在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或签订三方协议。考生自愿放弃岗位的,我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联系人:姜老师
 
  地址:黄石市团城山桂林南路9号
 
  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教科3号楼105室
 
  咨询电话:0714-6358166
 
  监督电话:0714-6352196


2024年湖北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52人公告

  2024年3月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医技、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好,沟通能力强,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科室

岗位名称

计划人数

学历

岗位所需专业

年龄

岗位其他条件

产科

产科医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妇科

妇科医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妇女保健科

妇女保健科医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内科

内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内科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主治医师职称限研究生学历。

内科

内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内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外科

整形外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整形外科主治医师职称。

外科

外科医生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外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儿童保健科

精神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3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耳鼻喉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3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眼科医生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眼科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皮肤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皮肤科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口腔科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儿科

儿科、新生儿科医生

6+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儿科学、中医儿科学、中西医结合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男性优先。

超声科

超声医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超声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完成超声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

康复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医生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骨科学、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康复医学(不接受中医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成人康复门诊和住院工作经验优先。

康复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医生

1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三甲医院康复科工作经历十年及以上,担任科室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优先。

临床科室

护士

1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类(含助产)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药剂科

西药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药学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药剂科

中药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中药学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五年从业经验且具有中药师证。

康复医学科

康复治疗师

1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具有二年及以上成人康复工作经验。

康复医学科

早教老师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二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检验科

检验技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检验诊断学等相关专业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临床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检验科

检验技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相关专业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临床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到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教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不需要);
 
  3、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4、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护士:执业护士证书复印件1份、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技师: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开具的在培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3月11日上午09:00,周六日除外。
 
  (二)试工
 
  资格审查通过后随即安排到相应科室试工。试工时间为3个工作日,最迟3月13日前完成试工,未完成试工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与面试:
 
  对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并完成试工人员开展招聘考试,硕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需要参加面试,本科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要求:参加笔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由笔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对号入座。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室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需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笔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考场工作人员保管,违纪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2、面试要求: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岗位进行。每名考生按照要求回答3道问答题,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开考前30分钟,参加面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面试开始前10分钟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听从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喧哗,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成绩计算:本次考试硕士研究生者按照试工成绩(20%)、面试成绩(8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本科考生按照试工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本科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硕士研究生试工、面试成绩相同时,为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场面试。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人员名单在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或签订三方协议。考生自愿放弃岗位的,我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联系人:姜老师
 
  地址:黄石市团城山桂林南路9号
 
  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教科3号楼105室
 
  咨询电话:0714-6358166
 
  监督电话:0714-6352196


2024年湖北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52人公告

  2024年3月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医技、护理专业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好,沟通能力强,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科室

岗位名称

计划人数

学历

岗位所需专业

年龄

岗位其他条件

产科

产科医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妇科

妇科医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妇女保健科

妇女保健科医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妇产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内科

内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内科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主治医师职称限研究生学历。

内科

内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内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外科

整形外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整形外科主治医师职称。

外科

外科医生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外科学

30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儿童保健科

精神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3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耳鼻喉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3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眼科医生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眼科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皮肤科医生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皮肤科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儿童保健科

口腔科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35周岁及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儿科

儿科、新生儿科医生

6+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儿科学、中医儿科学、中西医结合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男性优先。

超声科

超声医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超声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完成超声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主治医师职称。

康复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医生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骨科学、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康复医学(不接受中医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完成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成人康复门诊和住院工作经验优先。

康复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医生

1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三甲医院康复科工作经历十年及以上,担任科室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优先。

临床科室

护士

1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类(含助产)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药剂科

西药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药学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药剂科

中药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中药学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五年从业经验且具有中药师证。

康复医学科

康复治疗师

10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

 

具有二年及以上成人康复工作经验。

康复医学科

早教老师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二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检验科

检验技师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检验诊断学等相关专业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临床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检验科

检验技师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相关专业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备临床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到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教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不需要);
 
  3、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4、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护士:执业护士证书复印件1份、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技师: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开具的在培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3月11日上午09:00,周六日除外。
 
  (二)试工
 
  资格审查通过后随即安排到相应科室试工。试工时间为3个工作日,最迟3月13日前完成试工,未完成试工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与面试:
 
  对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并完成试工人员开展招聘考试,硕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需要参加面试,本科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要求:参加笔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由笔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对号入座。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室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需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笔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考场工作人员保管,违纪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2、面试要求: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岗位进行。每名考生按照要求回答3道问答题,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开考前30分钟,参加面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面试开始前10分钟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听从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喧哗,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成绩计算:本次考试硕士研究生者按照试工成绩(20%)、面试成绩(8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本科考生按照试工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本科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硕士研究生试工、面试成绩相同时,为成绩相同人员增加一场面试。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人员名单在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或签订三方协议。考生自愿放弃岗位的,我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联系人:姜老师
 
  地址:黄石市团城山桂林南路9号
 
  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教科3号楼105室
 
  咨询电话:0714-6358166
 
  监督电话:0714-635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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