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招聘税收业务辅助人员5人公告

  

受九江宏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委托,特向社会招聘外派从事税收业务辅助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5名。

  

三、工作地点:修水县城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计算机类专业的优先),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五官端正,语音清晰;

  

3、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及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与工作责任心;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道德品质好;

  

5、居住地在修水县城(单位不提供住宿);

  

6、年龄在18—36周岁(2003年8月31日—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修水在线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23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城南九九路人社大楼6楼人力资源股。

  

(三)考试

  

1.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数。

  

2.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笔试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招聘名额,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对象,并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招聘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确定录用人员后,由九江宏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二年。

  

七、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待遇:月薪工资2060元,为录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2021年9月16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税收业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ushui.gov.cn/zwzx_314/tzgg/202109/t20210917_5248193.html

2021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城区初中

  修水县2021年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60名教师到城区初中(55名)、小学(105名)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城区初中岗位(55名):初中语文11名、初中数学9名、初中英语9名、初中物理3名、初中化学5名、初中道德与法治4名、初中音乐2名、初中美术2名、初中体育与健康3名、初中历史3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信息技术2名。

  2.城区小学岗位(105名):小学语文30名、小学数学25名、小学英语17名、小学科学3名、小学道德与法治3名、小学体育与健康12名、小学音乐4名、小学美术8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工作满五年且已取得相应层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6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小学(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以现任教学段为准),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6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中学(含县五中初中编制教师,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以现任教学段为准),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21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2020年度考核或2020—2021学年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2020—2021学年度病假、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的(经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的法定产假或经教育、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2020—2021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教体局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本县教育系统外工作的;

  7.当年参加全省教师统一招聘且已列入本县教师招聘体检公示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㈠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在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由本人填写(只填报学校层次(初中或小学)及学科,不报到具体学校)。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修水中专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审核。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由本人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2)、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所在学校开具)。未违反计划外生育或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已满5年证明材料(当地县级卫健委开具)。

  ㈡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021年8月5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00(2021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报名)

  报名地点:修水中专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㈢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上述材料中①—③项必须提供)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3.现场采集指纹及照片。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㈠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英语不考听力)。

  ㈡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70分。

  ㈢考试时间: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10日到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

  ㈣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特殊加分

  ㈠在我县同一个乡镇村级小学或在复原中小学、余塅中小学、布甲中小学工作满5年的加2分,从第6年起每工作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㈡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㈢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㈣以上三项只取其中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㈤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公示制度与选调原则

  ㈠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22-2024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㈡选调原则:

  1.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特殊加分两项组成。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城区学校工作岗位。按各学科选调名额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总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2.所有选调进城后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3.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及其他选调考试。

  4.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其他

  1.选岗时间将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选调工作由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修水县2021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选岗考试与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同步进行。选岗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岗位。

  4.咨询、举报电话: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0792-7264533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808691

  

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修水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

  报考层次:报考学科: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任教学校

  

  现任教学科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号码

  

  参加工

  作时间

  

  已聘职称

  

  教师证学科

  

  任教经历

  

  起止时间

  

  任教学校

  

  证明人

  

  本人承诺

  

  同意选调进城后5年内不调动工作单位;同意按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意以普通教师身份调入县城学校。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现任教

  学校

  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本表所填“任教经历”及内容属实,符合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意该同志报考。如有不实,本人意愿接受组织处理。

  单位盖公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审核签名

  

  附件2:报考证明

  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兹有我校教师,身份证号为,于年月正式参加工作。已在我县农村中小学累计工作年,且在我校工作已满年,现任教年级学科。

  特此证明。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年月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彭泽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号)精神,决定分两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社情中心1名、县政府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名、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3名、县办公室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委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文广新旅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2名、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名、县委部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中心1名、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县委融媒体中心2名、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名、县侨联1名、县文联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人员;

  7.经组织任命的干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新冠疫苗未完成2剂接种且无医院开具不宜接种的禁忌证明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日。9月18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2021年彭泽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6.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6);

  7.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7);

  8.新冠疫苗2剂接种凭证或者医院开具的不宜接种禁忌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由选调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可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参加面试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同一岗位未位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体检

  各选调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八)公示与调动

  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要求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个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选调的每个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选调;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参加选调的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选调。境外返回人员,经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14天自我观察共满28天,核酸检测阴性,CT检测无新冠肺炎征象,可以参加选调。参加选调人员均需现场填报《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8)。

  不得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确诊病人(含已治愈)、无症状感染者(含已转阴性)、未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从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境外返回未满28天的人员;扫码为橙色、红色的人员。

  本公告由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2日

  附件1: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3: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doc

  附件4、6、7、8.doc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2021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教体系统招聘公告

  

  2021年德安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公告

  

  

  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推动德安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实施2021年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德安户籍或曾为德安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配偶为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三)父母(岳父母、公婆)为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正式教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段;

  4.具有符合相应学段规定的合格学历;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已申请调往德安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德安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地址:德安县共安大道1号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四楼西侧440室),联系电话:18179281595(工作时间内),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调动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入编时间及方式);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可证明亲属关系的)、学历、学位、、职称评聘及个人业绩等证件的原件和A4型复印件(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上交)。

  (二)组织审核。由德安县教体局“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初审,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审定。

  (三)张榜公示。对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办理调配。公示结束后,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对拟调入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再申请调动到外县工作。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2021年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调动申请表(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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