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部分市
吉安市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和队伍,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0名,其中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70名,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计划招聘人员150名。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结束前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2)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10月31日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已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除外。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8.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9.要求取得的岗位。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的考生,笔试入闱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0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1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报考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后期将退还报名费用。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2年11月14日下午17:0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5.考试结束后,视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进行雷同分析,经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一般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公证员岗位(职位代码201003004)采取综合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我局将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吉州区:0796-8229380青原区:0796-8203661
井冈山市:0796-7139332新干县:15727612773
永丰县:0796-2511709峡江县:0796-7108195
吉水县:0796-7108096泰和县:0796-8638831
万安县:0796-5839805遂川县:0796-6321758
安福县:0796-7626951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附件1 2022年度部分市、县直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1).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19人公告(第二批)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9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考生不得报考一经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9日。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大楼5楼);线上报名,邮箱:jayyrsk@163.com,注明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规培证和执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报考者在本年度毕业时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4.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6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2.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3.考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在70分及以上。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0796-8259369(考务咨询)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1: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022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574人考试时间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9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题型由主、客观题组成。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一般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为1:2。备注中注明特殊岗位的接待员、讲解员等岗位考试,按照计划招聘数1:7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5.考试结束后,视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进行雷同分析,经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50人公告
2022年度吉安县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县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县府办字[2018]225号)和县委编办《关于核定吉安县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岗位总量的通知》(吉县编办字[2018]18号)精神,我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检验、放射、康复、、会计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150名。
其中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正式在编护理、检验人员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共50名;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护理、放射、等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入围相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50名,其中护理人员47名,检验人员3名。
县直三所医院(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下同)均按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县第三人民医院按乡镇卫生院实际入围数确定其招聘名额。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录取。以确保各单位入围数量与招聘数量相一致。
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护理及检验人员须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面向社会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6个岗位100名。
(三)岗位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及被上级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考试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专业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其他: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2,如未达到,则取消或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三、招聘方法
(一)面向县内公立医疗机构招聘
1.优惠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现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的护理及检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K01、D01),每满一年加0.25分,加分5分封顶。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2月28日。报考岗位没有加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护理及检验人员上述优惠加分加上笔试成绩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具体计算方法:优惠加分(5分封顶)+笔试成绩(百分制)×95%。
(二)面向社会招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护理、检验人员为:3月14-16日。地点为:工作单位。单位汇总上报及缴费时间:3月22-23日。上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为:3月21-25日。地点为:县卫健委人事股。
2、报名要求:
(1)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为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在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护理、检验专业人员,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年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打印(贴照片),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交工作单位审查报考资格及加分。
报考人应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以文件形式(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报考人姓名)发送至工作单位统一收集。
单位统一向县卫健委报名交费时只须交纸质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照片、考试费。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在单位中,待资格初审时,再上交入围考生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面向社会招聘:符合面向社会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先网上报名,从招聘公告中下载《吉安县2022度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先于3月14-16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吉安县卫健委人事股邮箱(jaxwsjrsg@163.com)。发送时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报考人姓名。
再于3月21-25日持报名表(电脑打印、贴照片并在报考人签名处手签)、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考试费50元到县卫健委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纸质版与电子版报名表务必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面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面向社会招聘:考前报名时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均不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尤其是工作经历加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加分公示:3月19-21日
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各单位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32890)。公示期有异议可复议,公示三天后有异议不再受理。
(三)笔试:4月17日
总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试卷分临床医学类(含岗位代码A、B、C 、H、I类)、护理类(含岗位代码K类)、检验药剂类(含岗位代码D、E类)、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类(含岗位代码G、J 、F类)四类试卷。笔试成绩一周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资格初审:4月25-27日
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围资格,从相应岗位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招聘人数。
1、符合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的入围人员: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入围者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交至单位,如连续工作有跨单位的,请提供原单位起止月及现单位起止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2、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的入围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县卫健委人事股初审,逾期未交视为放弃,依次递补。
(五)体检、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全日制学历高者入闱,如全日制学历相同时则以年龄较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不合格递补一次,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递补一次。递补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六)考察与公示。由卫健委牵头对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笔试、体检、资格复查、考察合格后,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聘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未满服务期,须依合同规定缴纳违约金。
(八)编制管理与待遇。县委编办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与实名制编制人员相同的财政拨款,聘用期内与单位实名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分别于2022年3月14-16日和2022年3月21-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按人员类别分别在工作单位和县卫健委报名缴费。
2、加分公示:2022年3月19-21日。地点:所在单位院内。
3、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4-15日。领证地点:县卫健委。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4、笔试时间:4月17日。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2022年4月25-27日。地点:县卫健委。
五、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现场报名和考试请佩戴口罩并同时出示“赣通码”绿码,注意人群间隔,减少聚集。
(二)监督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432890(县卫健委)、0796-8431221(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96- 8442808(纪检监察派驻组)
本公告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安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2022年吉安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护理岗
| K01
| 47
| 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及以上资格或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2
| 检验岗
| D01
| 3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及以下
| 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资格或检验士考试合格证明,现在我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且满3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检验人员(即2019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 |
合计
| 50
|
面向社会招聘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县直医院急诊科医师岗
| A01
| 7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因院前急救劳动强度较大,适合男性。
| 县人民医院3名
|
2
| 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
| A02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3
| 县人民医院内窥镜室临床医师岗
| A03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同时须有医院内窥镜进修学习经历。
| |
4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
| A04
| 2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5
| 县直医院医师岗
| A05
| 2
| 临床医学或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妇幼保健院1名
|
6
| 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生生岗
| A06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7
| 县直医院影像医师岗
| A07
| 4
|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影像方向)、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放射诊断医师岗各1名、
|
8
| 县第三人民医院影像
| A08
| 3
| 临床医学(影像方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9
| 县人民医院心电图医师岗
| A09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10
| 县人民医院病理医师岗
| A10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
11
| 县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岗
| B01
| 1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12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中医临床医生岗
| B02
| 3
| 中医学、针炙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13
| 县妇幼保健院康复技师岗
| C01
| 1
|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 全日制大专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康复技师资格(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专技资格不作要求)
| |
14
| 县人民医院医学检验岗
| D02
| 2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检验师资格(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专技资格不作要求)
| |
15
| 县第三人民医院检验岗
| D03
| 4
| 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6
| 县人民医院药剂岗
| E01
| 1
| 药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17
| 县第三人民医院药剂岗
| E02
| 5
| 药学及药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8
| 县第三人民医院中药岗
| E03
| 2
| 中药学及中药学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19
| 县第三人民医院计算机岗
| F01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
| 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20
| 会计岗
| G01
| 3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县人民医院1名; 县第三人民医院1名
| |
21
| 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岗
| H01
| 2
|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县人民医院2名(院感科、公卫科各1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 |
22
| 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生岗
| H02
| 10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
23
| 县人民医院病案室岗
| I01
| 2
| 临床医学、护理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
24
| 县人民医院总务岗
| J01
| 1
| 土木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负责基建等工作,适合男性。
| |
25
| 县直医院护理岗
| K02
| 18
| 护理学、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高中起点)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县人民医院10名 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选岗
|
26
| 县第三人民医院护理岗
| K03
| 20
| 护理学、助产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资格(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执业资格不作要求)。
| 派驻至乡镇卫生院工作
|
合计
| 100
|
说明:1、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3、考取县第三人民医院职位的人员,须自录用后在派驻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满3年,根据县第三人民医院工作需要,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2:吉安县2022年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序号: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相 片
| |||||
出生年月
| 面貌
| 籍贯
| ||||||
全日制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
| ||||||
最高学历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其他
| ||||||||
家庭地址
| QQ或微信号
| |||||||
现工作单位
| 在现单位工作年限
| 加分分值
|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
个人简历(从全日制最高学历开始填写)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所在单位 意见 (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人员不用填写)
| 工作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单位盖章:院长签字: 年月日
| |||||||
资格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
注:报考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的人员工作年限由单位盖章,院长签字,如弄虚作假,审核不实,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人承诺对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条件,考试不作弊。
报考人承诺(签名):
附件3:吉安县面向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检验人员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序号 (与报名表一致)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连续工作起止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 连续工作
| 加分
|
合计
|
注:1、电子版从信息报送任务上报。
2、本表分护理、检验人员两类分别汇总。
3、满1年加0.25分,5分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