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23年度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素质过硬;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其他条件:

  (1)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应聘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

  3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17:00应聘考生可至九江市人事考试人才培训基地(九龙街青竹路6号)进行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应聘考生须在报名当天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和《2023年度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3)。资格审核合格后,考生须于3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网上报名系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3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考生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和《2023年度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2.资格审核: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资格审核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当天参加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00。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附件4)。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2021年或2022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20人时,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地点及时间:笔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与题型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5)执行。所有岗位考试内容均为综合管理类(A类)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

  (3)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面试;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面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内容及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3)拟入闱体检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不含加试答辩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加试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2023年度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4:2023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2023年江西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5人公告

  

2023年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确保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设立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动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和市消防救援勤务中心的批复》要求及相关规定,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25名,男性。(具体岗位设置及规定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岗位学历要求:灭火救援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10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7)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9)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8:40至10月2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512517324@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

  (联系方式:0792-8333698)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9:30至10月27日下午16:00到市消防救援支队(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永泰路与康泰路交汇处办公大楼1001室,联系电话:0792-8333698)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查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市人社局指导监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内含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能测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

  灭火救援员岗位:30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项目。

  以3000米跑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所有项目成绩需达到及格分数线,不达及格分数线者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标准见附件3)。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入闱情况考生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在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4)。

  (四)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具体项目及标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50%,个人承担50%。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2.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入闱。

  3.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在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合格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末位人员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1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项目成绩高者入闱。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闱。

  考核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jiuji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政府专职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入职集中培训,在试用期(培训期)六个月期满前,组织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的有关要求见附件5。

  3.经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按照《关于设立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动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和消防救援勤务中心的批复》(九编办字〔2021〕175号)文件精神,由用人单位选择分配至机动一、二、三大队所属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严格承担岗位工作职责:

  灭火救援员岗位: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及上级交办的事项。

  2.按照下列要求,接受并严格执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灭火救援员岗位):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三分之二;

  (5)集中食宿,并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基层单位一日生活、值班、营区警卫、查铺查哨、点验、训练管理、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的使用管理等内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按照《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

  试用期阶段,基本工资标准确定为4152元/月。

  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转正(录用)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制度执行。其中基本工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计算为:1730元/月×3倍=5190元/月。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制度的建立:根据市财政批复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规定。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消防员职业保障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792-12333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0792-8333698

  附件:附件1-6.doc

  1.《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

  2.《九江市本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3.《九江市本级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4.九江消防微信公众号

  5.转正(录用)考核科目、内容及评定规则

  6.时代楷模——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简介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0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