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2020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招聘残联工作人员公告

  


  
因残联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残联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残联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事业心强,能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以及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形象气质良好。

  
5、具有残联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投递至邮箱(2236873526@qq.com),联系电话:0797-8375319。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需插入照片); ②身份证;③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4、若报考人数超过35人(含35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由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等额人数进入考察,主要考察思想品行、日常表现、人岗相适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及政审

  
经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在相应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政审主要审查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残联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习生招聘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见习生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生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协调业务见习岗位1名。

  二、岗位要求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含大专)。

  2.未与其他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未从事过见习生工作。

  3.服从工作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见习人员待遇

  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赣经开人社字〔2020〕8号)相关规定执行,为见习人员办理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四、见习期限

  一年(期间签订见习协议)

  五、报名地点、方法

  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2205办公室报名应聘。

  咨询电话:0797-8162581(欢迎先电话咨询)

  邮箱:gzkfqcdc@126.com

  地址: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财税中心旁(新雅路)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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