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公告

  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宣教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宣传质量和实效,根据我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宣传工作人员,主要担负消防宣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消防宣传工作岗位

  2、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新闻、中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相关专业优先,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4、文字功底扎实,能撰写经验性材料,对热点事件、新闻动态有较强敏感性。

  6、能熟练使用Edius、photoshop、Premiere、After Effects等视频编辑软件完成视频制作;精通佳能、尼康、索尼等专业拍照摄像设备的使用;

  7、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合格。

  9、年龄为22周岁至40周岁(截止2022年5月5日)。

  三、工作时间

  每周休息两日,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加班并有相应加班补贴。

  四、工作地点

  通过试用期且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安排在袁河消防救援大队和仰天岗消防救援大队工作。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提供工作期间的伙食、工作服等。

  3、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试用期两个月(含培训期),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转正后工资5000元(含绩效及五险一金)。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一楼全媒体中心(地址:新余市平安路175号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参加后续考试。

  (二)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学历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敖先生

  联系电话:15279064358

  七、政审

  1、政审工作由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考试安排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以及录取结果以实际通知为准。

  九、体检

  1、以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由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

  3、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5、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录取

  拟聘用人员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

  十一、聘用

  (一)签订合同。考核合格人员由使用单位统一组织签订合同。

  (二)工作分配。考核合格人员由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用工方式。消防宣传工作人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此次消防宣传工作人员招聘由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政审、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支队会统一电话通知参考人员考试信息。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报名过程中请自备黑色签字笔。

  (六)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向岗哨出示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待哨兵审核无误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需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违反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江西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1人公告

  

根据新余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新余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16〕138号)有关规定,现就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职位

  

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详见《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按身份对等(专技人员报考专技岗位,管理人员报考管理岗位,且现所聘岗位等级应等于或低于选调岗位等级条件)原则,选调新余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聘用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及以下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

  

4.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等级;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招聘公告中设定的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6.尚在试用期或在现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未满2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列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其他

  

1.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为准。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除学科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注明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具有国家承认并能在学信网核验的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书如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为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主要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加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09:00—12:00。

  

2.报名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执报考所需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如因报名人数未达笔试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的职位被取消后,已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结束的第二天上午(2022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到选调单位)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除此之外,报名成功并通过了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报考专技岗位人员须提供);

  

(4)工资审批表(人社部门业务科室盖章);

  

(5)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

  

(6)选调单位所需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

  

(二)笔试

  

笔试由新余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笔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加试

  

加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1.加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下午。

  

2.笔试地点:以选调单位通知为准。

  

3.笔试分值:100分。

  

职位表中未明确要加试的,不需加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有加试要求的选调职位,以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与参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2.面试形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小组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

  

3.面试分值:100分。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和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体检工作在新余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认定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确定拟选调人选。选调单位综合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新余市人社局对选调单位报送的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新余市人社局同意后,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选调并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确定是否选调。需要设置试用期的,由选调单位与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协商并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后再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四、其他事项

  

1.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递补人员由选调单位通知,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应在面试时间前2天提出。面试后放弃的,由选调单位报新余市人社局备案,记入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的选调。

  

2.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取得选调资格,已办理选调聘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安置,并视其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4.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73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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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版)

  

附件4: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原标题: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江西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38人公告

  

根据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新余百名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余才办字〔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素质合格;

  

3.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

  

5.身体健康;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单位、岗位、人数、条件

  

(一)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详见《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此次引进对象为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工作经历(市财政事业发展中心综合业务岗位:202211032)、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含11月30日)。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截止计算时间为1992年11月30日(含11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为推动人才引进,按照《关于深入实施新余百名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报考时已在新余市及所辖县区各类单位全职工作的不接受报名。

  

(二)专业分类:以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组织

  

引进工作由新余市人社局牵头,新余市委人才办、新余市委编办共同参与,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四、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3),诚信报考,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仰天岗东大道623号)。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所需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书、报名表、个人简历等岗位招聘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②在岗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③其他:研究成果、学术论文和已获荣誉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确定面试人选。引进单位根据投档报名、资格审核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由引进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新余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通过审查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通过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22年11月19日15:00—17:30。

  

2.领取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一楼会议室。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 20 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采取考察专业知识面试方式(含实操)进行。面试分值100分。

  

(五)考察和确定人选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以本考场评委评分相加的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2.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程序与管理

  

(一)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公示。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备案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2.因引进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试用期考核不胜任所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不递补。

  

3.引进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低于5周年(含5周年)。

  

4.报考考生如有需要,新余市委人才办可提供人才驿站(定点酒店)免费住宿三晚,联系电话:0790-6429227。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73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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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

  

附件3: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报名表

  

附件4: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委人才办

  

2022年11月9日

  

原标题:2022年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高级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2-11/09/content_00662ca365f04116a3ced681a0fd001b.shtml

2022年江西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人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经批准,新余市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得报考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报考岗位。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详见《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为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含12月31日);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2)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

  

(1)报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经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

  

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

  

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

  

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8.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为准。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00至2月14日17:30。报名网站为新余市人事考试官网(http://0790.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应试人员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招聘单位岗位信息,然后登录新余市人事考试官网(http://0790.jxpta.com),点击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中的报名入口,点击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毕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填报个人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若缴费时仅选择报考岗位的部分考试科目缴费,报名无效)。考生报考时务必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与所报考岗位条件是否相符,缴费生可自行修改报考岗位。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人员网上注册后,于2022年2月10日9:00至2月16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考试费为100元/人(两科)。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网上未缴费成功者,报名无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笔试费用,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务必于2022年2月16日10:00前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623751560@qq.com):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其家庭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电话联系(0790-6736962)说明情况,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受理。此类人员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3)网上改报。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2年2月17日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在2月18日8:30—12:00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3月15日9:30–3月19日9:00。

  

五、笔试(分值:100分)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如笔试时间按疫情防控要求须发生变化,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两个科目,合为一张试卷,笔试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写作占60%)。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题型为主、客观题,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应考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自备橡皮擦、黑色字迹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等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对象:经笔试后取得审查资格的人员。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单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④招聘岗位要求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择业期范围内的考生须提供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还须提供大学毕业生学历信息在线打印件、大学生入伍通知书和退役士兵证;⑥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⑦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3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笔试成绩考生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未达到1:3比例,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5.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其递补资格审查人员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聘用资格。

  

七、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八、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当招聘岗位因资格审查以及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

  

1.笔试由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笔试成绩登录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入闱资格审查、体检人员名单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公布。

  

3.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

  

4.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如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有空缺,所产生的缺额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5.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如未有招聘人员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数空缺须暂聘在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6.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则不予聘用。

  

7.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应试人员防疫指南》(见附件3)规定。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黑名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0-6736068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0790-6442357

  

报考咨询:0790-12333

  

附件1: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应试人员防疫指南

  

附件4:报考证明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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