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1人公告

  彭泽县2022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彭泽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的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现将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事业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素质好、工作能力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认可的工作人员选调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岗位

  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2名,县融媒体中心2名,县政协履职服务中心1名,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名,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4名,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2名,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名,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1名,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1名,县群众文化服务中心1名,县文物保护所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1名,县水利事务中心2名,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5名(含农业园区管委会2名),县粮食安全保障中心1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名。

  三、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条件见《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25日,8月26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报名登记表》须报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交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5.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5);

  6.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6)。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审查结果报至县人社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伪造虚假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本次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可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参加入闱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公告》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体检

  各选调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八)公示与调动

  彭泽县2022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选调人员须做好自我排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详见附件7)执行。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彭泽县2022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410).pdf

  附件3: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doc

  附件4:彭泽县2022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6:参加公开选调承诺书.doc

  附件7: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pdf

  

2022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城区初中_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180名公告

  

  修水县2022年城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80名教师到城区初中(84名)、小学(93名)、城区公办幼儿园(3名)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城区初中岗位(84名):语文13名、数学17名、英语11名、物理4名、道法9名、音乐1名、美术1名、历史6名、体育6名、生物6名、地理6名、化学3名、心理健康1名。

  2.城区小学岗位(93名):语文25名、数学21名、英语10名、体育11名、音乐8名、美术5名、道法6名、科学5名、信息技术2名。

  3.城区幼儿园岗位(3名):幼儿园教师3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公办园)工作满五年且已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小学(含任教小学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编制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中学(含县五中初中编制教师和任教初中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编制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4.城区公办幼儿园:在本县农村公办幼儿园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公办幼儿园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

  5.由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其服务期计算为正式工作年限。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22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经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的法定产假或经教育、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本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外系统工作的;

  7.当年参加全省教师统一招聘且已列入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㈠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在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由本人填写〔只填报学校层次(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及学科,不填报具体学校〕。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审核。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2)、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

  ㈡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 月6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2022年8月7日(星期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00(2022年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㈢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3.现场采集指纹及照片。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㈠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英语不考听力)。

  ㈡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幼儿园专业知识约占70分。

  ㈢考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12日到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准考证)。

  ㈣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特殊加分

  ㈠在我县现任教乡镇村级小学(幼儿园)或现仍在复原中小学(幼儿园)、余塅中小学(幼儿园)、布甲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年加2分,从第6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㈡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村级幼儿园园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㈢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㈣以上三项只取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五)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公示制度与选调原则

  ㈠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23-2025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㈡选调原则:

  1.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特殊加分两项组成。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城区学校工作岗位。按各学科选调名额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总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选调进城后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本县城区学校之间的调动。

  3.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者3年内(2023-2025年)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及其他选调考试。

  4.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凭身份证、准考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37. 3℃),且赣通码行程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做好自我排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执行。

  3.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提前7天入修,有本土病例及低风险地区人员提前3天入修,完成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凡现场报名有瞒报行程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其他

  1.选岗时间将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选调工作由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修水县2022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选岗考试与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同步进行。选岗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4.本公告解释权归县教育体育局。

  5.咨询、举报电话: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0792-7264533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808691

  附件1:修水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选调报名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

  附件4:2022年修水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1-4.docx

  

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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