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鹰潭市教师交流发展中心招聘岗位公告

  2023年鹰潭市教师交流发展中心招聘岗位公告

  

  根据《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鹰潭市教师交流发展中心2023年拟招聘初中教师7名,小学教师13名。现将具体任教学校岗位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具体任教学校岗位

  

小学语文

  

600030101010

  

5

  

鹰潭市第九中学小学部(3人)、鹰潭市第十二小学(1人)和鹰潭市八一小学(1人)。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小学数学

  

600030102011

  

2

  

此岗位为鹰潭市第九中学小学部

  

小学体育与健康

  

600030105014

  

2

  

鹰潭市第十二小学(1人)和鹰潭市八一小学(1人)。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小学音乐

  

600030107012

  

3

  

鹰潭市第九中学小学部(1人)、鹰潭市第十二小学(1人)和鹰潭市八一小学(1人)。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600030115013

  

1

  

此岗位为鹰潭市第九中学小学部

  

初中英语

  

600030203017

  

1

  

此岗位为鹰潭市第九中学初中部

  

初中道德与法治

  

600030204018

  

1

  

此岗位为鹰潭市第九中学初中部

  

初中历史

  

600030208019

  

1

  

此岗位为鹰潭市第九中学初中部

  

初中地理

  

600030209020

  

1

  

此岗位为鹰潭市第六中学

  

初中物理

  

600030211024

  

1

  

此岗位为鹰潭市第六中学

  

初中生物

  

600030212022

  

1

  

此岗位为鹰潭市第六中学

  

初中生物

  

600030212023

  

1

  

此岗位为鹰潭市第九中学初中部

  

  特此公告!

  

鹰潭市教育局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3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9名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调德才兼备的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公开考试选调对象为全省(另有要求的除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考选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是指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四、报名程序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岗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为报考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步骤如下:
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须张贴照片并经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附件2)和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携带身份证、学历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前往各选调单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8月17日下午5:00前,各选调单位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1.本次选调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岗位调剂及选调计划核减
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3: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8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改报一个职位,由所报考的选调单位通知改报。
五、考试
考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总分合计200分。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如选调两个岗位的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如选调岗位只有1名笔试合格人员,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或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及考察程序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选调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拟入闱。
(二)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网上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一经聘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五年。
七、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八、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zip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事业单位招聘247人公告

  

  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07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24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鹰潭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共13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7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30日9:00至4月1日17:00期间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0701.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缴费的不再进行退费;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3月30日9:00至4月1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向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30日、3月31日下午17:00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时间:2023年4月5日9:00至17:00。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4日9:00-5月6日17:00期间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考点设在鹰潭市。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个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类,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类别具体对照招聘岗位表。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5)。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详见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各区(市)人社部门官网公告。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实际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分两种情形: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及减免考试费用问题,请咨询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0701-6271040。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政策咨询电话:0701-6216996(鹰潭市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 (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1:鹰潭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鹰潭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zip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zip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6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817102032)进行网上注册,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期间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5.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公告发布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鹰潭市余江区。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习同志在中国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公安机关人民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代码为336102职位的须提供余江公安分局过渡期辅警资格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余江公安分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余江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能测评标准;199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

2.体能测评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工作由鹰潭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2.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最终面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3)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余江公安分局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招录要求,突出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党委研究批准,之后按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鹰潭市人事考试网、鹰潭市人才云、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微信公众号和中智鹰潭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01--5868029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01--6281666

3.监督电话:0701--588621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3年7月31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六、本公告由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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