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市白鹭洲中学招聘15名教师公告

  吉安市白鹭洲中学2021年面向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经市委编委审核用编计划后,2021年11月底白鹭洲中学计划面向全国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1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教师1名,历史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共计15名,其中对符合吉安市直高中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条件的特定工作岗位教师,按《吉安市直高中招聘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办法》执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对象

  (1)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根据赣府厅发[2019]8号文件的要求,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2022届应届免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

  ①本科及硕士均就读国内“985”或“双一流”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

  ②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高中学科竞赛赛区一等奖以上荣誉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2)应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优秀专业成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年龄30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相应学科。

  (3)优秀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对象(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门学科)要求能胜任学科竞赛指导工作。

  3.招聘对象2022年8月25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为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按照附件1《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清单》里面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并以“应聘岗位**+姓名”重命名将电子版发送至白鹭洲中学邮箱blzzxbgs@163.com,邮件主题也请与以上命名一致。网上审核情况将会在11月30日上午12:30以前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请注意查收。

  3.现场确认及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清单》里面要求的《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与报名表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到江西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面试:按照教师职业基本素养的要求行,面试后根据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进入试教环节。(紧缺学科可以适当放宽至1:2的比例)

  4.资格审查:学校负责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市教体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监督检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5.试教:

  ①试教时间:初定于11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②试教地点:定于江西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③试教方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以1:3的比例进入试教。试教采用临时备课(备课时间1小时),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试教时间20分钟。

  成绩计算:试教成绩=总成绩。

  试教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方能作为录用对象。正式录用将根据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示时间为7天。

  6.聘用:公示期过后即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小组在对拟聘用毕业生的思想、学习、身体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

  四、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派遣到招聘学校。招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聘用等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吉安市教体局人事科:0796-8224865

  吉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96-8286112

  白鹭洲中学办公室0796-8224759

  胡老师18979679735

  刘老师13576860918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796-8218388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可以安排单人宿舍。

  学校对于引进的优秀教育教学人才设立工作室并发放专项科研津贴。在引进的前6年工作期内,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发放5~15万元的专项科研津贴。

  附件1:考生报名信息资料清单.docx

  附件2: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docx

  

吉安市教育体育局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条件

  

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市外优秀人才可自行与引才单位联系,进行双向选择。人才引进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所列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吉安市范围内(不含省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对是否招聘2022届毕业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岗位条件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为所报岗位报名截止日。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每月25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5月25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此次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考核由市人社局牵头统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可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体检考察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享受企业规定的待遇。

  

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按照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规定享受相关的人才待遇,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有关人才待遇。

  

未尽事宜请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监督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吉安市2021年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

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1.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公单位除外),职位表见附件。

  

2.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吉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市(区)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4.吉安市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7.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须在现单位工作连续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1—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可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吉安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地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考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需交纳报名费。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24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5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市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结婚证、工作证明、社保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7。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底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重点考察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当遴选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3.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自理。遴选单位不安排体检的,视为体检合格。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统一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四、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的特岗教师、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2年方可报考(2019年11月12日之前安置)。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4.遴选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5.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2:吉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

2021年江西吉安市遂川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5人的公告

  1.遂川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遂川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遂川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

  

4.学科专业分类汇编

  

5.防疫有关要求

  

遂川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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