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彭泽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号)精神,决定分两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社情民意中心1名、县政府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名、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3名、县人大办公室人大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委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文广新旅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2名、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名、县委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中心1名、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县委融媒体中心2名、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名、县侨联1名、县文联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人员;

  

7.经组织任命的干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新冠疫苗未完成2剂接种且无医院开具不宜接种的禁忌证明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日。9月18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2021年彭泽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九江彭泽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九江彭泽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号)精神,决定分两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社情中心1名、县政府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名、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3名、县办公室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委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文广新旅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2名、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名、县委部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中心1名、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县委融媒体中心2名、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名、县侨联1名、县文联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人员;

  

7.经组织任命的干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新冠疫苗未完成2剂接种且无医院开具不宜接种的禁忌证明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日。9月18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2021年彭泽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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