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2021年峡江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吉办字〔2012〕243号)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峡江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峡江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3)。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1)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起至2021年7月18日下午5:00前。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按“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xjxzcb@163.com。

2021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3.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峡江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招聘条件其他条件要求的有关副高职称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1年7月25日(周五)上班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峡江县人社局事业股(峡江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7月26日上午

  八点半开始,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的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峡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六、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七、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峡江县《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享受人才待遇。

  八、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6-7108195;

  监督电话:0796-7108190。

  附件:1.《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2021年峡江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2021年峡江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峡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

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1.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公单位除外),职位表见附件。

  

2.遴选职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吉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市(区)的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公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4.吉安市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本人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的规定;

  

7.具有连续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事业单位、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须在现单位工作连续1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变换单位或所在单位更名的,按同一单位认定。在不同乡镇连续工作的,视为同一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职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1—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员可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吉安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地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拟报考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需交纳报名费。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24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5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市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结婚证、工作证明、社保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7。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向报考单位查询。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底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重点考察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当遴选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3.体检。是否进行体检,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自理。遴选单位不安排体检的,视为体检合格。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统一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四、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的特岗教师、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2年方可报考(2019年11月12日之前安置)。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4.遴选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5.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2:吉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

2021年江西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编外工作人员招聘16人的公告

  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吉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入围单位,现根据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用工需求,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各附表),现将有关招聘流程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护理岗位人员16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3+2和3+3);

  

6.具有执业证、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身高155cm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

  

7.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无传染病、遗传病及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 日17:00 截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大楼5楼)。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法,本次招聘不接受上述以外其他报名方式。

  

4.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本人毕业证、执业证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资格审查:由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和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审查,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4)本人工作简历、报名登记表(附件2)各一份

  

四、考试、体检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所在岗位所需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考试试题由第三方提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面试比例为2:1,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试题由第三方提供。面试相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体检、确定试用人员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当岗位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入围体检。

  

体检合格后确定试用名单。若发现考生出现体检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试用资格。

  

4.人员递补

  

笔试成绩入围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入围放弃试用,或体检不符合要求,均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依次递补。进入试用期之后,不允许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

  

六、试用

  

所有拟聘人员均须试用二个月,试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和医院相关规定以及不能胜任本岗位的现象,予以辞退。

  

七、聘用

  

试用合格人员,由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1: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聘用人员履历表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1日

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条件

  

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市外优秀人才可自行与引才单位联系,进行双向选择。人才引进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所列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吉安市范围内(不含省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对是否招聘2022届毕业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岗位条件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为所报岗位报名截止日。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每月25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5月25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此次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考核由市人社局牵头统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可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体检考察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享受企业规定的待遇。

  

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按照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规定享受相关的人才待遇,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有关人才待遇。

  

未尽事宜请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监督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吉安市2021年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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