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招聘4人公告

  

关于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一窗式”审批服务改革工作需要,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一窗式”窗口前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窗式”改革窗口前台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的业务咨询,综合事项的受理、出件、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和“放管服”改革等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只招女性。

  

  3.身体健康,品貌端庄,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

  

  5.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年满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报考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7.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面试、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日--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两张;③《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

  

  5.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先笔试及上机操作,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五、聘用与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合计1800元。试用合格后,每月工资2230元(含基本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午餐补贴330元/月),招聘人员不再享受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再行续聘。正式受聘人员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未满合同期辞职的不为其购买当年的社会保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0796-2512496

  

  联系人:黄圣祥 手机号码:18970695658

  

  

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9年江西吉安永丰县禁毒委禁毒社招聘2人公告

  

2019年永丰县禁毒委招聘禁毒社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禁毒社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禁毒社工2名,男性1人、女性1人,主要在永丰县626服务中心(恩江镇北晖警务室)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 身体健康,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 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组织记录。

  

  (三) 永丰县户籍人口,年龄35周岁以下,口齿清楚,表达流畅,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 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体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六) 有禁毒相关工作经验者或中员可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待遇标准为25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200元,500元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的,执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四、报考办法

  

  1、公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11月4日

  

  3、报名地点: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永丰县公安局627办公室)

  

  联系人:肖咏刚

  

  联系时间: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在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考核政审。

  

  具体考核内容及政审材料由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事项

  

  本公告由永丰县禁毒委员会负责解释。

  

  

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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