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硕士研究生招聘41人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19年引进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赣西领先、省内一流”的区域医疗中心而努力奋斗。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41名,现将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详情点击此处下载查看

  

  四、引进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

  

  采取医院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rmyyrsk@163.com)等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心血管方向+南昌大学+心血管内科病区”。医院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咨询电话:0795—3237396,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8270637588

  

  2、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1月5日。

  

  3、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简历、本科、硕士毕业证书、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各种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医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与政审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完成《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考核政审表》(附件1),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

  

  (四)替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

  

  五、待遇

  

  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按国家规定的待遇实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给予上编,待遇按国家政策实行。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1: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考核政审表

  

2019年江西宜春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2019年宜春市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才发展服务研究院系宜春市委组织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人才发展、人才管理等方面政策研究,为全市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等职能。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专业

  

  选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才发展服务研究院,选调工作人员3名,专业不限。

  

  二、选调范围

  

  宜春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全额拨款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校及医院工作人员);

  

  宜春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名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员(含预备党员);

  

  2.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局观念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廉洁自律;

  

  3.热爱人才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报名时尽可能提供发表的文章或主笔拟草的文稿);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起点,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

  

  6.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1月30;

  

  ④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人社部门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也可自行报名参加选调。

  

  1.现场报名:宜春市行政中心市政大楼834办公室。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crcgongzuo@163.com,(邮件标题格式:报考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扫描件材料要确保清晰、完整。

  

  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1月10日(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系统显示的到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报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若报考比例低于3:1,则取消选调计划或相应调减计划数。

  

  五、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推荐报名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后统一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复审;个人报名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1)报考人员填写并签名的《宜春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3)与报名表同底免冠近期彩色2寸电子照片(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jpg格式);(4)个人近年在中央、省、市杂志、媒体发表文章和个人主笔文稿原件或复印件;(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地点:宜春市行政中心市政大楼834办公室。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日—11月12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或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招考进行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的70%确定入闱参加笔试人选(若按比例计算出现小数点,则取整按1人计算),若末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一并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确定人选

  

  1.考察。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选。

  

  市委组织部派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2.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研究后按照1:1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体检、公示和调配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经体检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宜春组工网、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选调。

  

  参加选调的科级干部或相应职级人员及已获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调入宜春市人才发展服务研究院后,相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选调的,一经调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因选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试用期考核不胜任的,原则上不递补。

  

  咨询电话:0795-3198862。

  

  附件:宜春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宜春市委组织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

  


  

2019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引进第三批硕士研究生34人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19年引进第三批硕士研究生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医院设南北两个院区,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赣西领先、省内一流”的区域医疗中心而努力奋斗。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34名,现将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

  

  

科 室

  

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

  

人数

  

心血管内科病区

  

内科学专业(心血管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内科学专业(呼吸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全科医学科病区

  

内科学专业(全科医学或呼吸或心血管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3

  

风湿科病区

  

内科学专业(风湿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消化科病区

  

内科学专业(消化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

  

肿瘤科病区

  

肿瘤学专业(肿瘤微创介入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

  

神经内科病区

  

神经病学专业或内科学专业(神经内科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重症医学科病区

  

  

急诊医学专业或重症医学专业或内科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

  

肾内科病区

  

  

内科学专业(肾病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

  

肺病医学科病区

  

内科学专业(呼吸方向或感染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产科病区

  

妇产科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妇科病区

  

妇产科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

  

心脏大血管外科

  

外科学专业(心脏大血管外科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整形美容科

  

外科学专业(普外或整形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皮肤科病区

  

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急诊科

  

重症医学或急诊医学或内科学专业(重症或急诊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

  

疼痛科病区

  

麻醉学专业或外科学(骨科方向或疼痛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麻醉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麻醉科

  

麻醉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麻醉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

  

放射科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放射诊断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医学影像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病理科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2

  

功能科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临床超声诊断方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医学影像学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1

  

检验科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全日制统招医学检验技术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初级检验技师资格证

  

1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基础医学或临床检验诊断学或神经生物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

  

医学装备管理科

  

生物医学工程或电气工程或机械工程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

  

合 计

  

34

  

  

  四、引进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

  

  采取医院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rmyyrsk@163.com)等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心血管方向+南昌大学+心血管内科病区”。医院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咨询电话:0795—3237396,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8270637588

  

  2、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9年12月22日。

  

  3、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简历、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各种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科、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医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替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

  

  五、待遇

  

  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按国家规定的待遇实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给予上编,待遇按国家政策实行。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16日

  

2019年江西宜春市直公立医院硕士研究生招聘21人公告

  

江西省宜春市直公立医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市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临床工作需要,经宜春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春市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及部分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需取得执业书。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直公立医院到部分高校、全国性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以直接向招聘单位投寄简历或现场报名,择期面试,择优录取。

  

  第一场全国性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于11月16日在广州市海珠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15.1展厅举行。第二次全国性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于12月7日在天津市西青区天津梅江会展中心S2展厅举行。

  

  四、招聘程序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2.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参加面试。

  

  3.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入闱对象。经宜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毕业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卫生健康委网官网进行公示。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书和执业书者;

  

  3.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准聘用者。

  

  附件1:宜春市直公立医院硕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宜春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doc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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