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自主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60人公告

  为有力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及时补充我县普通高中紧缺学科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采取现场面试、直接签约的方式,自主招聘若干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普通高中学校任教。为确保自主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普通高中紧缺学科教师60名,按学科类别分:物理20名,语文8名,生物8名,7名,地理7名,数学7名,英语3名。

  以上招聘教师将根据我县高中学校师资缺额情况进行择优选岗。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各学科未使用完的招聘名额不进行调剂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业、学历及年龄条件

  1.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相一致。

  2.须符合以下学历及年龄条件之一:

  (1)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届全日制就读本科毕业生。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硕士毕业研究生。

  (3)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023届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及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就读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

  正式录用前须取得与报名学科相一致的高级中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在学校期间受过校纪处分的;

  2.正在立案审查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且在影响期内的;

  3.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其他不符合聘用规定人员。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具体报名时间按“网上报名端口开放、关闭时间”执行。错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也可在招聘面试时间段直接到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办法。

  (1)登录网址:http://www.jxndex.com:8082/。(备用网址一:http://dx.jxndex.com:8082/,备用网址二:http://yd.jxndex.com:8082/)。

  (2)操作步骤:考生业务入口→注册→登录→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保存→提交。

  (3)注意事项:考生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3个月免冠半身正面照,背景设为蓝色。

  4.网上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报名者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扫描件。尚未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就读证明原件扫描件、已通过考试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扫描件。

  5.网上报名端口开放、关闭时间。开放时间:2023年1月3日8:30;关闭时间:2023年1月10日17:30。

  (二)报名资格复审

  1.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第一批次:2023年1月11日上午8:30,在宁都县教科体局(具体地址为:宁都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第一栋教学楼三楼)现场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向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特别提醒:本批次资格复审仅面向江西师大、赣南师大、部属师范大学、省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的考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考生(物理专业除外),类别的考生可参与报名,暂不安排资格复审。

  (2)后续批次:待定。将根据第一批次完成招聘计划情况,予以公布实施。

  2.报名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领取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就读证明。

  3.签名确认报名结果。招聘组织方根据网报数据打印或由现场报名考生现场填报《宁都县2023年自主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一份),经报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此表规定处签名确认报名结果。

  4.发放《面试通知单》。招聘组织方为已签名确认《宁都县2023年自主招聘高中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单》。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经网上或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合格并取得《面试通知单》的考生。

  2.面试时间及地点。原则上面试时间及地点与报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一致。

  3.面试形式。主要为问题答辩。

  4.面试成绩。根据面试答辩情况,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5.面试组织程序。

  (1)面试工作的领导机构:宁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评委组成:由宁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合计派出5名干部教师担任评委,负责各学科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由宁都县人社局、宁都县委编办、宁都县教科体局派出干部做好面试监督、成绩统计、协议签订等工作。

  (3)面试内容:大学学习、生活情况自我介绍;对所学专业的理解;问题答辩,各人答辩题目采取随机抽题办法产生。每人面试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评委评判:各评委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5)面试顺序:采取现场抽签办法确定报名者面试顺序,报名者凭《面试通知单》、身份证进入指定场所参加面试。

  (四)签订预录协议及公告

  1.签订协议对象。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现场签订预录协议。

  2.公告拟录用名单。按面试批次、面试成绩及招聘名额确定拟录用名单。即:首先录用第一批次面试考生,其次录用后续批次面试考生;同一批次面试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及学科招聘名额确定拟录用考生名单。

  3.公告时间及方式。拟录用考生名单在有关内部微信群予以告知。

  (五)聘用和管理

  1.体检。组织拟录用考生参加体检。参加体检对象须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体检表,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2.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考生,及时在宁都县政务网和“宁都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3.办理正式录聘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考生,须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毕业生档案,办理正式录聘手续。2023年9月1日起到岗工作,最低服务年限5年。正式录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纳入编制管理。

  四、缺额递补办法

  因逾期未体检、体检不合格、已签订预录协议人员放弃录聘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况而出现的缺额,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批次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人才保障激励政策

  根据《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名硕博进宁都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发〔2018〕5号)、《宁都县人才住房建设实施意见》(宁府办字〔2018〕28号)精神执行。如出台新的人才待遇政策,则按新政策落实待遇。

  六、

  1.本方案由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13767720698(邱)、13870737050(曾)。

2023年江西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招聘15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0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5个、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40个、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64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已入闱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体检、考察和拟聘用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0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10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5月10日为报名第一天)。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5月10日;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 5月14日17:00止。

  

(二)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下旬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考核方式

  

1.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符合条件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均须达70分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符合条件可进入面试环节。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均须达70分及以上。

  

3.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专业技能考核现场得分,并非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5分以上,不含95分;畸低分50分以下,不含50分)。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及赣州市立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提取码:udih)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提取码:umhq)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提取码:frtn)

  

附件4: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ks89)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2023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专职看护队伍招聘6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强化我区看护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看护队员60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专职看护队员60名,其中男性52名,女性8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日——2月28日。

  三、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体测、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应急处突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户籍不限,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审查、体格检查合格。

  3.身体健康,双侧裸眼视力正常,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本人及直系亲属无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女性年龄18至25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在部队担任过班长、在警校担任过教官、有3年以上驾龄、持有B2驾驶证人员在总成绩中加3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罪者;

  6.有不良诚信记录、纹身和吸毒史者;

  7.其他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五、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考公告

  根据录用计划、报名条件、对象及资格审查等内容,拟定招考公告,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审核相关证件。报名时主要信息必须填报详实,不得弄虚作假。报名期间,将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身高测量、体重测量、体表检查、明显体格缺陷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在外市或外省人员可如实填写《看护队员入职报名申请表》,并将身份证件、毕业证照片一齐发至邮箱326916873@qq.com。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四)综合面试

  体能测试达标者进入综合面试阶段。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拟录用人员自行前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上交至南康区综合应急队统一存档。凡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用资格。

  (六)审批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有劳动(录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被录用人员由南康区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录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一)录用后待遇标准不低于4000元/月(含绩效、单位和个人社保缴纳),参加看护执勤期间待遇标准不低于6000元/月左右(含绩效、任务补助、单位和个人社保缴纳)。

  (二)免费提供食宿和被装,自入职起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三)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队员年终评先评优、绩效奖金等重要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一定物质奖励。

  七、注意事项

  欢迎有志青年加入南康区看护队伍,有意者请于即日起到南康区综合应急队报名,地址: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石塘村老崩塘19号。(高德地图可搜索南康区公安局应急处突大队)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持退伍证,以及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至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南康区公安局综合应急队入职报名申请表》。

  联系人: 刘警官 联系电话:18770753797

  关警官 联系电话:18611693957

  附件:《入职报名申请表》

  

南康区公安局综合应急队

  

2023年1月1日

2023年江西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4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3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1个、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6个、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15个,具体详见《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已入闱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体检、考察和拟聘用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附件2)、《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2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22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5月22日为报名第一天)。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3年5月22日;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3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 5月26日17:00止。

  

(二)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时间:初定于6月上旬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考核方式

  

1.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符合条件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均须达70分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符合条件可进入面试环节。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均须达70分及以上。

  

3.本科及以下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专业技能考核现场得分,并非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5分以上,不含95分;畸低分50分以下,不含50分)。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提取码:16b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提取码:grci)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提取码:n6cw)

  

附件4: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o2qz)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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