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_专职网格员77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77人。其中:社区工作者7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前7名(含)录取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岗位。专职网格员招聘计划数70名。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东乡行政区划(含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内户籍,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日前。

  ②户籍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东乡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 但在东乡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东乡发布、东乡组工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9:30至2022年11月9日16:00止,缴费截止时间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3.报名网址:

  https://www.ncrczpw.com/kaoshi/71.html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30至2022年11月12日9:00止。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综合应用能力等(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政治(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②报名考生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调减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加分:中共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可累计,最高加3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政治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到孝岗镇、金峰街道所属的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参照城市社区一般干部薪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薪酬参照区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考试。

  2.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疑难问题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第三方进行研究处理。

  3.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前40名考生纳入东乡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对象,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794-42203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791-86691206、83808921

  

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50名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50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执法辅助队男队员:40名。

  2.执法辅助队女队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能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含);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1987年6月之后,2004年6月前出生);

  (二)加分

  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大厦2010室)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点击本公告下方附件可下载表格;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工作一直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包括时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及业务知识、公文写作;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关注公众号)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请考生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四)体检、政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政审主要审查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3.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南丰县嘉荣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县嘉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考核合格转正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35000元/年+10000元/年(绩效奖),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一切待遇。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南丰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4-3207771

  

2022年6月27日

  附件:2022年南丰县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选调10人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顺利开展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调、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在岗教师和医务人员)。

  2.夫妻双方一方为南丰县行政或事业单位(含条管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另一方为抚州市内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对解决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压力较大的干部实际困难,本次选调中,凡是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含夫妻一方为乡镇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5年(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5分的政策照顾。若夫妻双方同时报考,只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加分,具体加分人选由夫妻双方在报名前商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交申请,未提交申请的,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二)选调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选调考试。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选调报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二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4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1份。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工作证明。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794-7167025。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面试由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但不影响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小数为0.5的按1计算。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考生防疫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南丰疾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公告

  

  抚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是抚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2名。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名者必须具备相应检测的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液质串联质谱仪、气相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仪器,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3.学历要求。报名者须取得专科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具有化学、食品、药学相关专业。

  三、聘用及薪酬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工作能力,并参照抚州市农业农村局中级、助理等技术职称标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劳保等福利。

  四、招聘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8日

  联系人:罗志平 13970475292;邮箱fznyjjczx@163.com

  

抚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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