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抚州市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计划

  1.高素质人才:金溪县 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6人(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

  2.急需短缺人才:金溪县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短缺人才13人(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岗位详见《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3)。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岗位条件

  1.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

  (4)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2.“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4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证明。在编在岗(含聘用人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 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二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到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报名。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线上报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5M)发送至报名邮箱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邮箱(jxxrsjsy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金溪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时间、地址:报名时间:现场报名2022年11月17 日8:30—11月25日17:00;线上报名2022年11月17 日8:30—11月2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址:江西省金溪县仲鲁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邮政编码:344800;联系人:章云。联系电话:0794-5259100。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应在面试前3天内到金溪县仲鲁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5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入闱测试资格。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不设开考比例;引进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引进计划按比例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测试方式和内容。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适岗能力,面试时间12分钟,结构化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并外聘评委,总分100分。需要加试的岗位,命题由第三方出具,总分100分(面试分与加试分累计得分高低排序)。

  同一岗位入闱面试考生原则上在同一面试小组面试。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需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原始得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除面试成绩异常分值(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再去掉2个最高分和2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3.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按结构化面试前三个要素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最后入闱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待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招聘过程中具体报名、面试时间及地点、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将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四)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和急需短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94-5259669

  

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金溪县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急需短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金溪县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_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招聘107人公告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此次所招聘岗位以医、护、技人员为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相符;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考虑到部分学校学科设置情况,招聘本科学历药学岗位除药学专业外,临床医学(临床药学方向)专业也可报考。招聘本科学历儿科或新生儿科医师岗位除临床医学专业外,儿科医学专业也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对于紧缺专业(急诊科、科、新生儿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关于资格证书要求的说明: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4.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说明: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底为止。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11月22日9:00至11月24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缴费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不需要笔试、直接面试的6个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11月25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11月24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11月25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午9:00至12月9日24:00,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测评方式及流程

  1.直接面试方式

  (1)招聘对象: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岗位(6个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高素质人才招聘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发布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招聘对象:除直接面试外的其他招聘对象(详见附件),采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①时间及地点。笔试的时间:2022年12月10日,如有调整另行公告;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考试试卷分4个类别:西医临床类;药剂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考试范围为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医技分册第五版。

  ③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3)网上调剂

  根据入闱人员将适时发布调剂公告,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参加了拟调剂岗位相应专业科目考试并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4)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可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如出现同时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入闱的情况,考生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调剂和递补不成功或无人调剂和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

  测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宜另行网上公告。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按合格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属直接面试方式的,以面试前三项测评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属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内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考生正式录用后必须服从医院分配。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福利待遇

  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94-8217816,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0794-8223275,抚州市立医院党委0794-820886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410).pdf

   3.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公安监管分院)2022年专场招聘编制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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