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临新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临新区党政办公室、农业农村局、东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卓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国控集团公司共15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东临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 年龄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5年3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2)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大专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无学历要求的须取得)方可报考。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除取得岗位要求专业学历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外,《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岗位要求专业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所列专业的本科生也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5)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附件2中《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6)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日前。

  (7)辅修专业报考问题。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8)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工作经历条件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佐证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2月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职称(职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注明有职称(职业资格)和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报考者取得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日前。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公告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3月3日上午9:00至2023年 3月10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www.fzrczpw.com)。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网上报名时,不进行网上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抚州市东临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名承诺。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进入抚州市2023年东临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直至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网上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直接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会商,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不降低比例或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未被取消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上午 9:00至上午12:00。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不改报的考生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需笔试的岗位并完成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将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设在抚州市,具体地点和时间将在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二)笔试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两科,即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应用能力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录抚州人才招聘网官网查询。

  (四)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入闱比例为1:3;达不到入闱比例的,经市用人单位会商,可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1。不降低比例或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闱面试。

  (三)递补面试人员确定

  1.因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中因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应组织现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具体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分类划定合格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如公开招聘中出现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高于95分、低于40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折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1:1计算的岗位:

  折算后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10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安排定点机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核实个人工作经历、学历真实性,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如考察没有合适的拟聘人选可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出。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抚州人才招聘网、东临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东临新区管委会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管理。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抚州市东临新区区直部门合同制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次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各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如因考生放弃或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申请同意后,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咨询电话

  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江西猎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东临新区党政办公室:,

  东临新区农业农村局,

  市政公司,

  卓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抚州市东临新区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1.抚州市东临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抚州市东临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抚州市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3月2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伍,担负着全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2名驾驶员、5名战斗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审查、体格检查合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以上。具有车辆驾驶证B照并驾驶2年以上、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等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具有本科文凭的年龄放宽30周岁。

  (四)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139960026@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到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资溪县飞鹤大道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联系方式:

  胡站长:13732995468

  刘副站长:13755979371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核内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

  (1)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 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400米、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附件2)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方式

  政府专职队员: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2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考虑不适合消防救援事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为3864元/月;

  (二)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

  (三)政府专职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伍建设管理规定》,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五)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大厅咨询引导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4.具有政府窗口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根据报名的时间先后分批参加集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

  面试通过的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岗前培训期间,月工资17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100(含“三险”)。

  本《公告》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332998

  

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南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等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0名。

  岗位1:17名;

  岗位2:17名;

  岗位3:16名。

  二、招考原则及工作要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考50人要求全职在南城县城市社区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本人具有南城县户籍或为南城县生源地居民;夫妻一方为南城户籍或能够提供在南城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未处理到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10.现役军人;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回避规定不能参加考试的;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正反打印并插入电子照片)。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南城县生源地居民需提供中学或高中学校学籍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6.中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半年以上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工作证明(附件2)、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7.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8.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保障局(4楼会议室)。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附件3)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要带好上述2-6中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2日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要有考生本人写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地点:南城县人社局402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公文写作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半年以上本县城市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经历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

  (五)组织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先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再相同时则按面貌(中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组织考察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组织考察期间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适人选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与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人员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七)公示聘用

  综合考核考察情况,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进行实地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从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五、岗位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按照《南城县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组〔2022〕73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任职一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工作优秀、能力突出的,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优先选拔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六、其他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同岗位“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2.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考试。

  3.考务工作可咨询南城县考试中心,政策、工资待遇等咨询南城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94-7222223

  城市社区:0794-7252898

  监督电话:0794-7254548

  附件1: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授权委托书(报名).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领准考证).docx

  

南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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