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0人公告

  根据南城县关于深化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县政府同意,现将南城县2023年度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对党忠诚、合格,坚持原则、敢于斗争,遵守纪律、严格自律,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德才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好的工作主动性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南城县2023年度县属国有企业招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请对应《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任职试用期内干部和服务期未满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nc.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四楼);

  4.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5月6日前毕业)、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填写打印《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3份(插入电子照片);

  (4)岗位要求中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持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准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请考生保持手机的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三)考试

  根据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一套试卷,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和递补对象。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0-2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入闱根据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比例折算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1.体检。(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行业(岗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2.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核实个人工作经历、学历真实性,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

  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每个职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国有企业相关程序办理有关入职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管理。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进行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如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放弃聘用资格,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仍需参加体检、公示等环节,合格者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四、有关待遇

  1.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行协商;受聘人员原有身份、职级、工龄与新岗位无关。

  2.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工资参照南城县金创集团、工创集团试用期人员工资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进行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聘用一般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人员薪酬参照《关于县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执行,薪酬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1)基本年薪: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类及事务性员工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的0.6倍确定。

  (2)绩效年薪: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的0.4-0.6倍计算,年薪不超过16万元;一般管理类及事务性员工按本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的0.1-0.4计算,年薪不超过13万元。相关经费由南城县金创集团、工创集团保障。

  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南城县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相关招聘政策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涉及薪酬等问题由县金创集团、工创集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党组

  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业务咨询电话:县金创集团

  县工创集团

  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n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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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南城县2023年度县属国有企业招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xlsx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3:南城县2023年度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x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招聘1人公告

  根据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河流域生态管护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字〔2021〕10号)文件精神,经南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南城县退捕渔民开招聘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南城县退捕渔民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坚决支持部、省、市、县禁捕退捕工作及相关文件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有担当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渔政巡护员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机关立案侦查、调查的人员;

  (3)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4)在乡村担任实职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所有渔政巡护员必须在55周岁以下方能报名即指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退捕渔民身份特别是其中零就业家庭人员优先。

  3、船舶驾驶员应具有有效驾驶机动船舶证件。

  条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退捕渔民人员提供渔民退捕补偿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渔政巡护员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辆或含两轮摩托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船舶驾驶员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船舶驾驶证书、机动车辆或含两轮摩托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打印填写《报名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一)。

  5、对逾期和未提供有效资料及证件的报名人员不纳入资格审核。

  (三)技能条件

  1、本次技能进行现场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第一类:渔政巡护员

  1、游泳能力;

  2、现场驾驶非机动船的能力

  (四)体检和审核

  1、报考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审核,主要对报考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和党员违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核,公示7天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技能考核后公示分数,7日无异议后,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正式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向拟聘人员收取。

  4、如因报名人员中途放弃考核、考试、审批、聘用、体检中任一环节而出现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

  考试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工作设置与工资待遇

  1、岗位工作设置及聘用年限:

  渔政巡护员1名,聘用人员实行三班倒24小时轮岗,无节假日,吃住在巡护点上,岗位实行一年一聘制,以正式上岗时间开始计算,所有聘用人员应该服从岗位调剂。

  2、工资待遇:

  按照基本工资:161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按季考勤依实际考勤处罚后据实发放)、夜班补助600元/月、基本医疗:218.89元、工伤保险7.32元/月、失业保险18.3元/月、大病16.09元/月、统一用餐伙食补助200元/月(交巡护点用餐)、统一着装个人承担30%。

  (七)请假、病假和辞退制度

  (1)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巡护员1年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0个工作班时,超过规定时间辞退;

  (2)病假: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三个月后仍然不能上班,即可辞退;

  (3)巡护员严格按照按时上、下班及交接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若发现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0元,旷工一天扣款150元,当月旷工或累计超5个班次即可辞退;

  (4)巡护员参与非法捕捞一律辞退

  (5)年龄满60周岁自动解聘。

  (八)补聘办法。

  通过上述招聘后,在退捕渔民中没有招满船舶驾驶员、巡护员岗位,立即启动向非退捕渔民身份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程序。

  (九)入职手续办理。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公益性岗位渔政巡护员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弃权,将另行向社会补招。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二)监督举报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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