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区中小学选调专业教师公告

  资溪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中小学师资不足的现状,适应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调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徐江英任组长,县教科体局局长孙革生,县人社局局长何昀,县财政局局长王秋水,县委编办主任黄建岗等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孙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调原则

  在选调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学校名额和学科

  (一) 县二中5名。

  面向农村中学或农村小学选调5名教师到县二中任教,具体名额及学科如下: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体育1名。

  (二)城区小学6名。

  面向农村小学选调6名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具体学校名额及学科如下:

  1.县实验小学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

  2.泰伯小学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二)其他条件

  1.报名城区中学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应选者如为农村中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下同);应选者如为农村小学教师编制的须在我县任教满3学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见习期和服务期)。

  2.报名城区小学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且为我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并在我县任教满5学年。

  3.报名前已在外系统借用的人员不能报考。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且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不得参加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8时至2021年8月16日17时30分(指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

  3.所带资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需携带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任教时间经历、遵纪守法情况等),并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分学校、学科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学校、学科的报名人数和选调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六、组织考试

  此次选调方式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总分2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符合选调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19日下午下班前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2、笔试地点: 县实验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题占50%、“学科专业知识”题占5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成绩公布及调动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人员的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选调人员(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得分高优先; 学科专业知识得分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资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八、本实施方案由公开选调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公开选调专业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9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中医院2021年第三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制外放射科医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科室

  

  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数

  

  资格条件

  

  备注

  

  测试方式

  

  专业类别

  

  学历(学位)和职称

  

  年龄

  

  放射科

  

  医师

  

  1

  

  医学影像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笔试+面试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5日下午2:30-5:3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

  面试考试时限12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 箱:2019390352@qq.com

  地 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提供计划数共31个,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3年7月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工作经历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3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报名网站: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考试管理平台二维码:

  

  3.操作步骤:

  ①网上注册。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登录),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②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选择“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考试”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当前所在单位、手机号(务必准确畅通)等重要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照片,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效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的扫描件。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再允许更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将在发布公告及报名网站进行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考生应于测试准考证开放打印之日前一天登录http://www.huiqicai.com(汇奇才招聘服务网),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如实、准确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6),并上传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扫描结果截屏。未进行健康申报及上传“两码”扫码结果的,无法获得准考证打印资格。刻意漏报或瞒报的,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6.网上打印测试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汇奇才招聘服务网(http://www.huiqicai.com)打印测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四、测试

  测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分批组织,时间预计在8月中、下旬。每个岗位的测评方式见《岗位表》,说课题目在公布的教材(详见附件7)中由评委当天临时出题抽取,考生备课时间40分钟。测试设置成绩合格线,测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测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合格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入闱资格复审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机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教师岗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管理岗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委托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实施。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市人社局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和其他公共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从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已通过本次招聘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算),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从已参加该岗位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实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要在同一批次且测试方式相同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调剂一次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抚州市委党校人事科0794-7810503;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科0794-8222370;

  抚州广播电视大学综合处13707046336;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综合办公室

  0794-862001013601047970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3725006995(刘工程师)

  3、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1: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附件4: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5: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6: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附件7:抚州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说课参考书籍.xls

2021年江西抚州市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抚州市临川区融媒体中心招聘1人公告

  根据《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临抚办字〔2020〕112号等有关规定,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主要职责

  

  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年龄

  

  专业

  

  其他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

  

  专栏记者岗

  

  1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专业;新闻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需扛摄像机,负责专栏的拍摄、剪辑工作。

  

  (二)任职要求

  专栏记者,负责中心专栏以及相关视频内容的拍摄和剪辑工作。

  (1)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新闻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熟悉镜头语言,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和较高的艺术素养,能够熟练使用松下、索尼、佳能等专业摄影摄像设备;了解新媒体技术,拥有视频剪辑能力;

  (3)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临川区文化中心西侧)

  联系人:范主任 13979402223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临川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见文末附件1二维码(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填写报名表,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具体细则如下:

  专栏记者岗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现场实操的方式。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临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聘用待遇

  1.专栏记者岗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考核通过需签订聘用合同,月收入5000元(4500元基本工资+500元任务考核)。

  2.以上岗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免试用期,需开具工作证明。

  五、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报名和考试现场,须接受体温检测,核查健康码及疫苗接种金边码,并科学佩戴口罩(考生自备)。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报名和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报名和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2天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

  

临川区融媒体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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