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37人公告

  

  崇仁县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一类:崇仁县宝水幼儿园;二类:崇仁县第二幼儿园;三类:乡(镇)中心幼儿园。

  (二)招聘人数

  崇仁县宝水幼儿园6人,崇仁县第二幼儿园15人,乡(镇)中心幼儿园16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2021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或现场诚信填写《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教。

2021年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37人公告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一天)。

  2.资格审查地点: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登记表》(除签名外均在电脑上填写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

  (2)提供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现场扫码查验,验证码有效期须至2021年8月底,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日,面试考生上午7:30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7:45未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00面试正式开始。

  2.面试地点:崇仁县宝水幼儿园

  3.面试成绩评定:说课成绩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简笔画20分、弹唱20分、舞蹈20分)占60分,总分10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低于60分(即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方式及内容:

  备课准备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完成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面试说课教材为我县公办幼儿园现使用教材(具体教材将在面试前一周公布)。

  简笔画:在候考室内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简笔画主题,全部应聘人员同时在10分钟内完成一幅简笔画作品。

  弹唱:考生在备课室随机抽取一篇儿童歌曲简谱,在面试室完成,现场提供钢琴。

  舞蹈:考生自备舞蹈节目(含舞蹈服饰、配乐U盘等)。

  (三)入闱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类别考生填报的情况,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则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合格考生,因本人填报的志愿名额已满,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它岗位类别名额未满的岗位,调剂原则为面试合格落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空缺岗位。

  (四)体检

  1.全部入闱体检对象带好身份证、2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与《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填写《体检表》,同时领取《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2.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对象复检应在第一次体检报告出来后15天内提供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不合格或逾期提供复检结果,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总分不低于60分),但考生放弃聘用资格不予递补。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县幼儿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和崇仁县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一年按12个月计算。缴纳五险一金(除个人负担外,单位总负担905元/人·月)。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人均6000元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聘用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于2021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依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学年,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学年聘用幼儿园应对聘用人员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有意愿继续聘用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与聘用幼儿园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三学年一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2021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妇幼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定点机构。现有编制床位数305张,在职职工47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241人,聘用人员235人,高级职称72人。先后被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被江西省授予妇产科“青年文明称号”及国家级“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被市委授予“市直单位文明机关”、“抚州市十大诚信医院”称号,被市卫健委授予“群众满意医院”称号。抚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抚州市产前筛查中心、抚州市新生儿及孕产妇危重症救治中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

  

  岗位

  名称

  

  招聘

  岗位数

  

  资格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类别

  

  学历
(学位)

  

  年龄

  

  1

  

  临床

  护理

  

  4

  

  护理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证,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2

  

  收费处

  

  2

  

  不限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5周岁以下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3

  

  药剂科

  

  1

  

  药学或药物制剂

  

  大专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具有药士及以上专技术资格证

  

  注:1.年龄:周岁时间算至2021年05月31日(含)。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在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4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需携带纸质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方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并加入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QQ群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将其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倩、汪佳

  (2)联系电话:0794-8223756

  (3)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4)电子邮箱:rsk8223756@163.com

  (5)专用QQ群名:妇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专用QQ群号:1006040020

  四、考核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院统一组织的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所设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对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报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按百分制计算)。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QQ群中及时公布。

  五、政审、体检

  (一)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医院社会体检科组织并按照体检程序严格把关。

  六、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用人部门同意,可以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021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年资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有效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增强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8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素质高,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年龄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具有资溪县户籍;户籍不在资溪县辖区内,但在资溪县辖区内工作1年及以上的(提供2021年10月31日以前劳动聘用合同、参缴社保证明、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现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相关情形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网上发布公告时间及地址: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日,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及资溪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08:30至2021年12月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址: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办公室(原商业局三楼),联系电话:0794--7966605,联系人:邓仁18970437819。

  5.报名需提交材料:

  (1)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5)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笔试内容:(1)基础知识。(2)公文写作。

  2.本次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如报考总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的比例或人数。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优惠加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不累计。

  五、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分别参加面试。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急应变等能力。

  六、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如未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

  2.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等各方面的综合考察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聘用

  1.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社区报道,试用期为2个月。

  2.聘用

  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对其试用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县财政预算社区两委正式当选一般干部待遇标准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前14天有县外旅居史返回(以行程码显示为准)的考生,请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和血清测试(费用自理),考试当天随身携带检测阴性结果(48小时之内)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不能提供合格检测结果证明的不能入场。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考生需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凡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溪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招聘

  

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资溪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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