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63人公告

  

南丰县城市社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赣组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6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历的。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本人具有南丰县户籍或为南丰县生源地居民;夫妻一方为南丰户籍或能够提供在南丰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2024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8.在职村干部、社区干部等。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南丰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5日9:00至2023年8月17日17:0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二楼会议室(轻纺城20号楼7号商铺,县消防大队斜对面)

  联 系 人:郭翔

   甘湉

   联系方式:0794-7167025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丰县城市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

  (5)中员(含预备党员)需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上级党(工)委盖章确认。

  (6)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

  (7)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含身份证号码、姓名)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被委托人要带好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积极鼓励2023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0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4)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5)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按相关要求进行修正,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面貌(中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南丰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担任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且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入职我县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

  3.试用期满由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4.试用期满,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综合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成绩、年龄、所学专业和试用期表现等因素,择优推荐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5.建立退出机制,根据相关要求,聘用期间,经考核研判,不适合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按照人员身份依法依规予以免职、罢免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聘用等级的85%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南丰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并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任职时间起始为2023年10月份。试用期暂不办理“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此次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生纳入南丰县社区人才储备库,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

  2.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中共南丰县委组织部

  

南丰县民政局

  

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附件;南丰县城市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3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编外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140人公告

  

宜黄县2023年编外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今年秋季宜黄县一中初中部扩招、宜黄县二中高中部扩招、宜黄县职业教育中心生源增加,且部分合同制教师辞职及辞退了不合格的合同制教师,在近几年县政府同意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的总数量内,需补充招聘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制外合同制教师共140名,其中高中(含职教中心)75名,初中54名,小学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年龄18周岁以上(即2005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已取得相应层次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相应书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岗位条件: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具体见附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起。

  截止时间:名额报满(达1:2的比例),系统自动关闭。

  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起。

  报名缴费详情: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单位为抚州中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费50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确定报名岗位后不可再更换其他岗位,除非放弃之前岗位重新缴费报名,每次报名缴费费用不予退还),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名额提前报满,缴费系统自动关闭。

  本次网上报名在线上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与中易工作人员进行联系。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方式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面试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对象,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由本公司根据宜黄县教体局提供的教学岗位进行分配。

  九、工资待遇

  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为:高中合同制教师工作第一年5000元/月,以后每满2年增加基本工资100元/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初中合同制教师工作第一年3000元/月,以后每满2年增加基本工资12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在编教师的一半,“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小学合同制教师工作第一年2600元/月,以后每满2年增加基本工资1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在编教师的一半,“五险一金”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需合同制教师自行承担。

  履行劳动合同期满连续聘用者,寒暑假享受工资及绩效奖等待遇;如不能履行合同期满的,则寒暑假不享受工资及绩效奖等待遇。

  报名联系人:龚老师18107003827;易老师18970047317;凌老师17770864995。(微信同号)

  附件:宜黄县中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抚州中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所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一、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

  

年龄

  

检验师

  

1

  

中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检验专业

  

  三、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到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办公室进行报名。

  2、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邓芳 万英

  联系电话:0794-8283607

  (2)地址:抚州市晏殊大道二仙桥花园北区旁(抚州市妇幼保健所)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和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方面等材料。

  五、考试

  (一)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待遇

  通过面试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2023年江西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招聘高素质教师40人公告

  

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公告

  

  2023年7月,经市政府批准,曾巩学校为高新区管委会区属公办学校,高新区管委会全权委托市教体局按照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模式管理,作为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市教体局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为做好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秋季开学工作,根据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教师编制岗位4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违反师德师风且被查实的;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3.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对应专业请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6)。

  4.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书(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书的人员)。小学全科可以任教小学任一学科。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即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从学校东门进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来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需带好《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考生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相应,同时须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http://www.chsi.com.cn/xlcx/),(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相应学科原件,暂无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3);

  5.考生本人填写的《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用U盘拷贝电子版,报名时提供给工作人员。

  六、面试人员确定

  研究生面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7月24日将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七、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

  2.面试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

  3.准考证领取。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0:00-下午5:00期间在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官网(/)首页“准考证打印专栏”,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程序

  (一)抽签与候测

  2023年7月29日上午7:30考生开始进场,8:00生进入本人候考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二)备课

  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专业加试不设备课时间。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详见附件5)。

  (三)面试

  1.音体美学科面试采取现场试讲+专业加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专业50分。

  2.其他学科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3.试讲时间时限为10分钟,专业加试:音乐、体育专业加试专业时间均为5分钟(个人试讲结束后直接进行专业加试),美术专业加试专业时间为2小时(先进行素描,再进行试讲),其中音乐岗位(代码为2307014)加试钢琴自弹自唱,由考生自行准备一个曲目(只提供钢琴);体育岗位(代码为2307005、2307013)加试篮球专业技能,由考生自行准备加试内容和所需道具(只提供篮球场);美术岗位(代码为2307015)加试素描,由考生自行准备画板及绘画工具。

  4.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总分为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招聘岗位如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基本技能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和教学基本技能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教学基本技能、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运用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处理分数高者优先。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因此,所涉岗位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5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②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5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九、考生须知

  1.考生7月29日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上午7:30开始进场,8:00未抵达本人面试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除《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饮用水等考试必须用品外,其余物品应存放在物品保管室,不得带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否则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到达候考室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考生进入备课室,接到开始备课信号后才能开始备课,在20分钟内完成。备课时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大声喧哗,要严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

  5.考生在试讲时,不得泄露自己个人关键信息(如工作单位、姓名、毕业院校等),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因某些因素拒绝签名,则由候分室工作人员签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试讲成绩通知单》。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

  7.如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3.根据测试有效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教体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0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0794-8263403、市人社局流动科0794-8222293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个人承诺书(未取得).docx

  附件4:2023年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公开招聘高素质教师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5:面试教材目录及版本.doc

  附件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抚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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