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0名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服务东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区人才需求情况,决定开展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需引进原则;

  5.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二、引进人数

  本次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7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的学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资格证书要求。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任选其一)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通过邮箱进行报名,考生将填好的抚州市东乡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等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人才引进报名邮箱(dxrsrcyj@163.com)进行报名,文件名和邮件名为:2023年人才引进+报考岗位+姓名。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与报考部门进行确认,电话:0794-7097961,并及时关注邮箱动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的考官、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拟定。结构化面试和答辩均为100分,按照5:5计算,考生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

  2.面试成绩。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

  4.面试准考证领取: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2日— 2023年5月24日至东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外地考生也可电话确认后,于面试当日在考务办领取准考证。

  5.面试须知。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得分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不得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东乡发布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相关手续。此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在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东乡区人社局,0794-7097961

  纪律监督电话:0794-7096001

  

东乡区事业单位高层次(高素质)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2023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汇总表(3).docx

  附件2:抚州市东乡区区直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3).docx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大厅咨询引导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4.具有政府窗口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根据报名的时间先后分批参加集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

  面试通过的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岗前培训期间,月工资17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100(含“三险”)。

  本《公告》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332998

  

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63人公告

  

南丰县城市社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组发〔2022〕2号)、《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赣组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6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历的。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本人具有南丰县户籍或为南丰县生源地居民;夫妻一方为南丰户籍或能够提供在南丰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2024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8.在职村干部、社区干部等。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南丰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5日9:00至2023年8月17日17:0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二楼会议室(轻纺城20号楼7号商铺,县消防大队斜对面)

  联 系 人:郭翔

   甘湉

   联系方式:0794-7167025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丰县城市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

  (5)中员(含预备党员)需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上级党(工)委盖章确认。

  (6)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

  (7)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含身份证号码、姓名)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被委托人要带好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积极鼓励2023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0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4)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5)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按相关要求进行修正,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面貌(中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南丰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担任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且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入职我县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

  3.试用期满由城市社区管委会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4.试用期满,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综合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成绩、年龄、所学专业和试用期表现等因素,择优推荐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5.建立退出机制,根据相关要求,聘用期间,经考核研判,不适合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按照人员身份依法依规予以免职、罢免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聘用等级的85%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南丰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并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任职时间起始为2023年10月份。试用期暂不办理“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此次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生纳入南丰县社区人才储备库,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

  2.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中共南丰县委组织部

  

南丰县民政局

  

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附件;南丰县城市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3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遴选教师进城任教72人公告

  

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的公告

  

  为了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更好地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遴选教师进城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遴选学科及名额(72名)

  学前教育( 25名)。

  小学(34名):

  语文15名、数学12名、英语4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初中(13名):

  语文5名、英语5名、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三、遴选对象、条件及要求

  参加遴选对象:金溪县农村在编在岗教师。

  1.遴选幼儿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须在农村任教3周年(无须村小经历)。初始入编时为幼儿园教师或学前教育教师。

  2.遴选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须在我县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小学教师(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无村小的乡镇学校不需要村小工作经历。

  3.遴选初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须在我县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中小学教师。

  4.报考幼儿、小学、初中教师年龄均须在45岁(即197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近5年未离岗外出的教师(病假除外)。

  5.初始入编时为幼儿园教师或学前教育教师的不得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6.农村教师参与进城交流轮岗的年限,可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7.小学任教(除语、数以外)学科的教师,如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须具有两年(含)以上语文或数学学科任教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8.综合科(政史地)中的岗位可任选一个学科报名,其只须具有其中任意一个学科即可。

  9.小学现任语文或数学学科教师可自由选择小学语文或数学其中一门学科报考。

  10.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小学英语学科的教师须为英语专业(第一学历)且具有英语。

  11.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教师报考县城小学教师,须有一年(含)以上专职在小学任教且现仍专职或兼职在小学任教的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并且有对应学科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遴选资格: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用书的;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三违”人员的。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的公告》发布在中国金溪人民政府网和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7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6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29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4、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含遴选条件及要求的内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②报名人员亲自填写《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仰山学校

  (四)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对报名参选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经“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五)笔试(100分)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1、报考遴选幼儿教师为幼儿案例分析(30分)、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40分)、专业理论知识(30分)。2、报考遴选小学教师为教学案例分析(25分)、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5分)、专业类题目(50分)。3、报考遴选初中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0分)和专业类题目(80分)。笔试由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

  (六)遴选公示

  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小学、初中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类题目总成绩高者,最后学历层次高者,师范、教育类专业者,教龄长者,工龄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如果幼儿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学前教育专业者,年纪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以上如出现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取和工作安排

  1.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均为1:1.5。

  2.初中报考人数未达比例要求时,所有学科报考人员都可参加笔试,视笔试专业题目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线,可按岗位计划比例录取。

  3.被遴选录取的教师由教体局根据县城学校学科结构和缺额教师情况,按计划数分配到校,录取教师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选择学校。

  4.拟录取的教师如放弃录取,产生的空额在未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如替补发生并列则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六)款方法录满数额。

  5.录取的教师分配到调入学校后,如新学校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可续聘,如无则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6.被遴选录取的教师,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如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用书、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清退回原农村中小学任教,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吊销其。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教育的县委政府领导,副组长为教体、人社、财政局长,成员为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七、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金溪县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进城任教报名登记表》

  

金溪县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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