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809人公告
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03号)规定,现将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及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为止。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2年4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5.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的说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6.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已报名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公开招聘如资格审查时,如仍未进行职业资格考试,可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缴费截图进行预审。如通过公开招聘各环节,确定入闱后,暂不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待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7.关于编制备案制的情况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社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2年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完成缴费(缴费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临川区第一人民医院不需要笔试、直接面试的2个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电话咨询(见岗位表中联系电话)。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3日17:00。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fzrsks2020@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4月23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4月23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至20日24:00,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按照全省各设区市统一考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抚州市人社局和抚州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
(二)网上调剂
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适时发布调剂公告,对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
(三)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和不需笔试直接面试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因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中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考生可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如出现同时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递补入闱的情况,考生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宜另行网上公告。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上岗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备案制)内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详见《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七、其他
(一)抚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有关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抚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2022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局招聘100名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2年金溪县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拟招聘100名执法辅助人员。为切实做好2022年金溪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告。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金溪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王东华任组长,副县长王茂柱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局、财政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县局,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岗位信息
招聘单位为金溪县局下属的执法大队,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00名(其中男性95名、女性5名),工作岗位主要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为编制外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执法事业,能遵守工作纪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功”等组织记录;
3.年龄要求:男,年满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女,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本地户籍或本地常住人口。
4.退伍军人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
5.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执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县局办公室;
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携带资料:《金溪县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招聘办负责审查,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招聘方式
1.考试程序采取体能测试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国家体育测试标准计分。测试内容为:
(1)跑步(60分):其中男性为1000米、女性为800米。及格线为6′00(360秒);
(2)俯卧撑(40分):限男性,及格线1分钟20个;
(3)仰卧起坐(40分):限女性,及格线1分钟12个。
2.确定体检对象。
将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后,按照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遇末位总成绩同分的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费用。
本次报名和考试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经成绩公示没有问题的人员,由招聘办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2.政审。由招聘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续聘,聘期内有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解聘。
2、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绩效工资按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方案由县局另行制定。
3、因不按时报到、试用期不合格、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招聘办在参加了体能测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重新进行招聘。
六、其他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严格、安全、有序。
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4-5299689
联系人:万主任 联系方式:15216266503
2022年3月2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制外卫技人员2人公告
抚州市立医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卫技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卫生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抚州市立医院2022年下半年编外招聘计划汇总表
| |||||||
序号
| 岗 位
| 人数
| 资 格 条 件
| 其 他 要 求
| 备 注
| ||
专业类别
| 学历(学位)和职称
| 年龄
| |||||
1
| 内科主治医师
| 1
| 临床医学(本科100201K)
| 本科学历及以上;主治医师职称,具有医师执业证
| 40周岁及以下
| 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
| |
2
| 皮肤科医师
| 1
| 研究生:皮肤病与性病学(专硕105106)
| 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硕士学位;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医师执业证
| 35周岁及以下
| ||
合计
| 2
|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日(含)。学历和职称的取得时间为本次报考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止,到赣东大道421号抚州市立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考)。
(二)提交材料要求
现场报名投送材料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个人简历(须涵盖报考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面貌、学习及工作经历、配偶子女等信息);
2.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
3.已取得本专业各学习阶段学历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书,往届生毕业生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由于疫情原因无法现场报名审核的,需委托他人的,请带好委托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政审: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的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医院对其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联系人:吴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4-8235766
邮箱:fzslyyrsk@163.com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421号
抚州市立医院
2022年9月9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制外卫技人员公告
抚州市立医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卫技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外卫生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抚州市立医院2022年下半年编外招聘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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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 位
| 人数
| 资 格 条 件
| 其 他 要 求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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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学历(学位)和职称
|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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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科主治医师
| 1
| 临床医学(本科100201K)
| 本科学历及以上;主治医师职称,具有医师执业证
| 40周岁及以下
| 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
| |
2
| 皮肤科医师
| 1
| 研究生:皮肤病与性病学(专硕105106\学硕100206)
| 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硕士学位;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医师执业证
| 35周岁及以下
| ||
合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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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1日(含)。学历和职称的取得时间为本次报考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起至2022年9月19日止,到赣东大道421号抚州市立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考)。
(二)提交材料要求
现场报名投送材料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个人简历(须涵盖报考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面貌、学习及工作经历、配偶子女等信息);
2.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
3.已取得本专业各学习阶段学历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书,往届生毕业生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由于疫情原因无法现场报名审核的,需委托他人的,请带好委托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政审: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的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医院对其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联系人:吴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4-8235766
邮箱:fzslyyrsk@163.com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421号
抚州市立医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