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招聘公告

  

  抚州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招聘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拟招聘6名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名额:6名,招聘人员入职后为森林员岗位。

  (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品德,审查、体检合格;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0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具备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身高170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4.5以上;自愿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矿山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同等条件下解放军和、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持有无人机操作证者、体育特长生优先。在、消防、部队担任过班长及地方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担任过中队长、班长职务和具备5年(含)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含)。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传染性疾病者;

  5.色盲、近视(4.0以下)及耳聋者;

  6.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7.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8.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9.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岗位工作者;

  10.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

  11.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1日

  2.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抚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gl.jxfz.gov.cn/),在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目下载或扫描微信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电子邮箱:361893735@qq.com,联系电话:13879463645。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只对《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名,否则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总分设100分,分别是体能测试占50分、面试占50分。

  1.体能测试

  时间:2022年3月5日上午9:00

  地点:市体育馆

  报名人员接到体能测试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弃权。

  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3000米跑、负重蹲起、仰卧卷腹。

  2、面试

  时间:2022年3月6日上午9:00

  地点: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3.公布成绩

  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排前,考试总成绩将在抚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递补情况视考核成绩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体检

  体检时间:待定

  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

  政审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招聘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专业森林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培训试用

  1.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抚州市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gl.jxfz.gov.cn/)、微信公众号抚州应急管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培训试用

  新招录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试用,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培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考《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按照要求参加训练、应急救援、执勤备战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抚州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参照2019年《江西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同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市应急管理局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7948287480)

  

抚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附件1:专业森林队伍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考核标准02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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