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选调10人公告

  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顺利开展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调、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不含在岗教师和医务人员)。

  2.夫妻双方一方为南丰县行政或事业单位(含条管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另一方为抚州市内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对解决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压力较大的干部实际困难,本次选调中,凡是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含夫妻一方为乡镇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5年(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5分的政策照顾。若夫妻双方同时报考,只给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加分,具体加分人选由夫妻双方在报名前商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交申请,未提交申请的,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二)选调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选调考试。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选调报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2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二楼。

  3.报名与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彩照3张。

  (2)报名登记表4份(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1份。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夫妻双方均在本县乡镇基层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分别开具工作证明。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现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0794-7167025。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由县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3倍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面试由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再递补,但不影响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小数为0.5的按1计算。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是对拟选调人员的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考生防疫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南丰疾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南丰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南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城区学校选调80名教师公告

  2022年宜黄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根据城区学校教师的缺额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8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选调对象

  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年特岗教师和支教教师),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的教师。

  三、选调岗位名额

  

  单位

  

  名额

  

  岗位及数量

  

  宜黄二中

  (初中部)

  

  20

  

  语文4、数学5、英语2、体育2、道德与法治3、物理1、化学1、历史2

  

  宜黄三中

  

  13

  

  语文2、数学4、英语4、体育1、道德与法治1、物理1

  

  实验小学

  

  8

  

  语文3、数学2、英语1、美术1、体育1

  

  水北新区小学

  

  12

  

  语文5、数学6、英语1

  

  宜黄三小

  

  14

  

  语文7、数学5、英语2

  

  凤冈一小

  

  6

  

  语文2、数学3、英语1

  

  凤冈二小

  

  5

  

  语文2、数学2、英语1

  

  水北新区幼儿园

  

  2

  

  学前教育2

  

  合计

  

  80

  

  小学教师(含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的可以报考初中岗位,初中教师不可报考小学岗位。

  四、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为人师表。

  3.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书,且专业、毕业证专业、现任教学科有一项与所报考学科一致。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21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且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一场考完。笔试总分15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小学岗位:小学知识占70%,初中知识占30%;初中岗位:初中知识占70%,高中知识占30%)。

  2.考试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8:30-11:00(语文8:30-11:30)。

  3.考试地点:宜黄三中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学科进行排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划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录用)。划定拟录人员时,如果总成绩相同,取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如“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取学历高的;如学历又相同,则取教龄长的。拟录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核录用

  对拟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考核合格者,在名单公示无异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选调工作县教体局、人社局全程参与。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教师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事项

  1.根据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规定,选调人员应在调入单位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未聘到原单位相应的岗位前暂时聘用到低一级岗位中,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2.各乡镇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新学年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3.疫情防控。参加选调教师应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本《方案》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662383

  

宜黄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5日

  

宜黄县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有无未解除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

  

  在本县乡镇工作年限

  

  学段及学科

  

  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近三年师德考核情况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是否借用交流在城区学校

  

  借用交流在城区

  哪所学校

  

  个人简 历

  

  学校审核意见

  

  该同志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符合选调教师报考条件,表中信息真实有效,同意报考。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2022年 月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小璜镇人民政府专职党建宣传员招聘公告

  东乡区小璜镇人民政府2022年专职党建宣传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小璜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党建宣传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共招聘8名专职党建宣传员(鲁家村、洋湖村、余家村、横山村、下湖村、肥泉村、岭上村、珊壁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本人或父母、配偶为所报考岗位的行政村户籍的人员优先。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普通话较标准,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5. 高中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优先。

  6.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东乡发布”微信公众号及公开宣传栏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自费。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小璜镇党建办。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专职党建宣传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下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本人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名的需要提供报名者的委托授权书和代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考生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3、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为两套试题,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党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总时长为120分钟,总分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小璜镇党建办。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未达到1:3的面试开考比例,则所有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东乡新闻”微信公众号及公开宣传栏发布。

  (2)如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待定,以收到面试通知为准

  (5)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6)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总成绩

  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东乡新闻”微信公众号及公开宣传栏发布。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小璜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小璜镇人民政府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东乡新闻”微信公众号及公开宣传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小璜镇人民政府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小璜镇人民政府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经聘用,必须在该岗位至少服务3年以上。

  专职党建宣传员纳入村党组织后备力量管理,其报酬不低于村党组织的70%。本《公告》由东乡区小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4-4467000,18870408100(胥) 15279431913(陈)

  

小璜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附件:抚州市东乡区小璜镇专职党建宣传员招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局招聘100名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2022年金溪县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加强城市管理力度,拟招聘100名执法辅助人员。为切实做好2022年金溪县执法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客观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告。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金溪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务副县长王东华任组长,副县长王茂柱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局、财政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县局,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岗位信息

  招聘单位为金溪县局下属的执法大队,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00名(其中男性95名、女性5名),工作岗位主要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为编制外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执法事业,能遵守工作纪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功”等组织记录;

  3.年龄要求:男,年满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女,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间出生),本地户籍或本地常住人口。

  4.退伍军人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

  5.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执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县局办公室;

  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携带资料:《金溪县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招聘办负责审查,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招聘方式

  1.考试程序采取体能测试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国家体育测试标准计分。测试内容为:

  (1)跑步(60分):其中男性为1000米、女性为800米。及格线为6′00(360秒);

  (2)俯卧撑(40分):限男性,及格线1分钟20个;

  (3)仰卧起坐(40分):限女性,及格线1分钟12个。

  2.确定体检对象。

  将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后,按照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遇末位总成绩同分的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费用。

  本次报名和考试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经成绩公示没有问题的人员,由招聘办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2.政审。由招聘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续聘,聘期内有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解聘。

  2、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绩效工资按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方案由县局另行制定。

  3、因不按时报到、试用期不合格、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招聘办在参加了体能测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重新进行招聘。

  六、其他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严明工作纪律,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严格、安全、有序。

  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4-5299689

  联系人:万主任 联系方式:15216266503

  

2022年3月2日

  附件:金溪县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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