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综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优先。

  
3.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4.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9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 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区委政法委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进入考试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报考人数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020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28日( 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3.笔试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19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言行举止等。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东乡区综治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委政法委确定为拟临聘人选。拟临聘人选名单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区委政法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必须在该岗位至少服务3年

  
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年工资性收入4万元(含社保、意外险等)。

  
本《公告》由东乡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79431843

  
附件: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020年江西抚州市立医院招聘14人公告

  

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抚州市立医院是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卫健委批准设置的一所公立综合医院,为抚州市卫健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和用人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4名(含事业编制和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请查看《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分为正式编制和备案制编制两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责的;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抚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查询《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学历和学位: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报名条件的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其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8月1日之前。

   学历(学位)条件指本公开招聘岗位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

   2.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抚州市立医院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3.年龄: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计算方法为: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48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职务:职务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1日,有任职职务要求的应提供职务任命相关材料。

   5.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指学历和职称二者同时达到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和执业证,指学历、资格证及执业证同时达到要求。高级职称为高级职称分类评审前取得的高级职称,或分类评审后取得的省(市)类高级职称。

   6.工作经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8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9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7.资格证书:参加了2019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8.抚州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应在原单位累计服务满5年(即2014年12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并且须由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抚州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累计服务不满5年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完成下编手续。

   9.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2月10日上午9:00至2月13日至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事项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关于岗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岗位的岗位代码,考生须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岗位代码的《岗位表》中查询。

   (三)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后,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9:00至2月14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0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24:00(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2月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

   (一)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共分为两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第一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分为西医临床医学卷、中医临床医学卷、医学影像卷、药剂学卷、医学检验卷、护理卷六类试卷。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类: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含有: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知识、职业道德知识、文学常识、国情国策与时事。

   综合岗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凡笔试成绩低于45分的不得入闱面试。如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将不足面试人数在网上公开调剂。经公开调剂后,仍达不到1:3的,可降低面试比例,允许参加资格审查且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网上调剂

   在网上发布调剂公告,对公开招聘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的,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参加调剂。

   (四)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规定的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公示。按有关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市卫健委和市立医院具体实施,主要考核引进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聘用。

   (一)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九、递补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市立医院、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4-8222130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2020年元月20日

2020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综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专业、中文专业优先。

  
3.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4.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9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 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区委政法委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进入考试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报考人数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计算机基础方面的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5月27日-2020年5月28日( 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3.笔试时间: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东乡区综治中心(司法局四楼)。

  
2.面试时间:2020年6月19日。

  
3.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言行举止等。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关注以上媒体信息。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东乡区综治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东乡区委政法委确定为拟临聘人选。拟临聘人选名单在“东乡发布”“平安东乡”等微信公众号和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区委政法委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必须在该岗位至少服务3年以上。

  
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年工资性收入4万元(含“社保、意外险”等)。

  
本《公告》由东乡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79431843

  
附件:抚州市东乡区综治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020年江西抚州市中医院招聘10人公告

  

抚州市中医院2020年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科室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数资格条件其他测试方式
专业类别学历(学位)和职称年龄
文昌里中医馆足疗技师2中医或针灸推拿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笔试+面试
煎药室工作人员1中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药士资格及以上35周岁以下笔试+面试
功能科医师1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年龄40岁以下笔试+面试
1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笔试+面试
耳鼻喉科中医师1中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45周岁以下笔试+面试
肺病科中医师1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主治中医师资格年龄40岁以下有规培证者优先笔试+面试
放射科医师1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40周岁以下笔试+面试
挂号室收费员2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有会计相关专业知识,会计专业优先电脑操作+面试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13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14-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0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面试考场)

面试考试时限15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抚州市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 箱:2019390352@qq.com

地 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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