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高新区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新余高新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新余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专业条件设置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印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为准(见附件2)。

  
(三)回避规定

  
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属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接受其报考该用人单位岗位;但可以报考其他用人单位适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江西新余高新区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咨询联系方式:

  
⑴高新区办公室(岗位代码200101),区管委会405室,联系人:帅宇宏,电话:6861881

  
⑵高新区社会发展部(岗位代码200102) 春龙商业街赣西供电公司营业厅对面,联系人:姚小根,电话:6862711

  
⑶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岗位代码200103),区管委会210室,联系人:沈炜,电话:7111881

  
⑷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岗位代码200104-200106)春龙商业街梅园小区东门旁,联系人:郑剑霞,联系电话:6463576

  
⑸新余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岗位代码200107)春龙商业街梅园居委会旁,联系人:钟明红 联系电话:18270906626

  
(二)报名时应提供材料

  
报名表(见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好用A4纸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均一式三份;另提供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三)开考比例

  
符合岗位条件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如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公文写作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3.体能测试。消防救援战斗员(岗位代码200107)岗位笔试、面试前需要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100分,测试项目为 3000米、10米X4折返、单杠、仰卧起坐,各项目成绩分别占体能测试成绩40%、20%、20%、20%,计分标准按《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执行,3000米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入闱办法

  
①先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同分人员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②先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5:1的比例进入笔试,同分人员一并入闱笔试;入闱人员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③除消防救援战斗员外的岗位,均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同分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如仍同分一并入闱考察体检,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④消防救援战斗员(岗位代码200107)体能测试3000米未达合格标准人员直接淘汰,不再进入笔试、面试环节,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笔试、面试。按体能60%、笔试20%、面试20%分值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同分者先比较体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如同分再比较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检考核

  
消防救援战斗员岗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相关体检标准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入闱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按总成绩高低递补。考核阶段入闱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证明。

  
(七)公示

  
拟聘用对象公示1周,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消防救援战斗员岗位拟录用人员由新余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后待遇按在编消防救援战斗员标准(赣应急字【2019】78号)执行,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奖金等,并办理五险一金。基本工资、津补贴按服务年限定期增长,第一年月工资约5500元(不含奖金)。

  
2.其他岗位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指定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聘用期间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按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办理“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附件:

  
附件1: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1月版)

  
附件3:新余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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