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余市招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新余人事考试网2022年09月1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含报名职位代码)详见《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2年9月30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为199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含9月30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方可报考。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

  6、我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聘用后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学科专业分类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见附件2)为准。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三、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09:00-12:00,15: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仰天岗东大道623号)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3,可下载填写后打印);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2张近期二寸免冠照、《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和国有企业单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④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

  (4)现场改报: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于2022年9月27日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在9月28日9:30—12:00期间内到招考单位选择符合报考条件且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

2022年新余市招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写作

  4.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2年10月14日09:00—11:30期间,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三楼会议室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新余市人社局和新余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应考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自备橡皮擦、黑色字迹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等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

  五、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笔试成绩考生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其递补面试人员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六、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入闱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当招聘岗位面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或在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其它

  1、笔试工作由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委共同组织。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公布。

  3、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规定。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黑名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新余市人社局 0790—6736011

             新余市卫健委 0790—6420508

  渝水区卫健委:0790—6229283

  附件1: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

  附件3:报名表

  附件4:新余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2022年新余市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新余人事考试网2022年06月14日讯:根据《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余才办字〔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4.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含7月31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学科专业分类以江西省人社厅2019年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投递简历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1)投递简历:2022年6月16日09:00—6月22日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22年6月25日08:30—12:00;14:30—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

  2.报名程序

  (1)投递简历。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前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考单位的邮箱。

  新余市人民医院:xyrlzy2007@126.com

  新余市中医院:xyszyy@126.com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3533735122@qq.com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和资格审查。网上未投递简历的报考人员,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携带个人简历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在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学信网学历认证;

  6.《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3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

  2022年6月25日下午16:00—17:30。

  2.领取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

  (二)面试时间:2022年6月26日上午8:00开始。

  (三)面试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

  (四)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综合等知识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见《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于2022年6月26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并实行封闭管理。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2.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面试。考生按抽签的面试顺序由联络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答题。

  4.签字确认。考生面试后,评委进行综合评议给出面试分值,考生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报考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末位入闱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需进行加试,再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如招聘岗位无人报考或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产生的空缺岗位招聘计划,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同意,根据面试情况,将其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资格条件相同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按上述第(一)条原则执行。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

  (一)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0790—6420508

  新余市人民医院0790—6651031

  新余市中医院0790—6205769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0790—6207522

  点击下载>>>

  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22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返回
顶部